《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一方面,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日益加强,另一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仍存在许多似是而非、有待厘清的问题。本书从现实案例出发,以法律和法理为依据分析论证,力图澄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困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一方面,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日益加强,另一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仍存在许多似是而非、有待厘清的问题。本书从现实案例出发,以法律和法理为依据分析论证,力图澄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困惑。
本书采取问答的形式,对工龄、休假、退休政策的275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书后附有有关政策法规。
本书以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为视角,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六个阶段和国有企业用工的五次历史沿革着手,分析了国企用工面临的三大挑战,并总结了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的特征和具体要求,以国有企业常见的八种用工模式为切入点,从招聘入职到劳动合同的建立、履行、解除、终止环节的管理,到收入的分配和员工的激励角度,再到国有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如何应对等内容分析了各个环节的典型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给出了合规操作建议。国有企业由单体运行向集团运作,集团型国有企业的用工管理问题也随之而来,典型的问题如借调、委派、混合、共享等内部的用工模式项下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规范的问题,本书结合国企集团化用工常见特点,分析集团化用工的法律风险通过对比个各模型的优劣,并结合各地的实践给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建议。同时着眼于当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化发展,个人客户成为集银行客户、投资者与投保人的身份于一身的新型市场主体,成为一个接受综合金融服务的新群体(金融消费者)。同时,金融机构的创新型金融工具(以资产管理产品为代表),进一步模糊了金融业内部的传统行业界限,同时强化了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差距尤其是缺乏专业经验的个人客户相对于金融机构的弱势地位。消费者保护已经成为新时期下金融法变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本书研究了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建议构建并推进以消费者私力救济为基础、金融机构自律管理为补充、政府监管为保障的“三足鼎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综合治理机制,重塑朝向权利导向型的金融监管法,推进金融产品适当性原则在金融法律领域的普遍确立,进一步探索金融消费纠纷解决的有效机制
通过考察国外的反就业歧视制度,我们发现反歧视有法宝,即立法作为前提和依据,专门机构作为一把利剑,司法救济作为保障途径。作为反就业歧视前提和依据的反就业歧视法,本身就自成一个小的法律体系,主要包含三个层次的立法:一是反歧视基本法;二是专门针对就业以及社会生活其他领域歧视现象的特别法律;三是在普通法律中涉及就业歧视问题的条款,如民法中规定反歧视诉讼中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推进反就业歧视,除了要制定专门的反歧视单行法律外,还迫切需要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反就业歧视基本法,针对我国当前突出的就业歧视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建立反歧视的专门机构,同时规定救济措施和救济机制,以真正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够获得有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