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是作者在其专门研究消灭时效制度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消灭时效是民商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追溯到罗马法就产生了权利时间限制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和消灭时效。其中,消灭时效制度在客观上平衡权利人合法利益和保护社会交易安全,主观上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等相对价值方面设计了精巧的诉权(请求权)——抗辩(拒绝给付)机制以及一系列附属制度,例如时效起算、中断、中止(重新计算)、时效协议等等。这种机制有效地使消灭时效如流水风车一样在民法体系中正常自如地运作。本书对制定中国民法典具有的指导意义。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本书着眼于军队房地产诉讼的司法实践和律师实务,重点梳理了军队房地产诉讼的主要纠纷类型,总结了各类诉讼的实务要点,归纳了司法实践中的不同做法,阐述了军队房地产诉讼的法律适用难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旨在为军队机关、执业律师、司法工作者提供法律实务参考。
本书从四个大的方面系统论述和论证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其一,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分析。此部分系统比较了人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中普通诉讼程序及非讼程序的区别及联系,并由此解读人事诉讼程序的应然内涵。其二,人事诉讼程序的比较法分析。此部分内容从立法上细致考察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人事诉讼程序制度。通过考察,寻找两大法系建立该项制度的基础所在。其三,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分析。此部分分析了人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程序价值。其四,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实证分析和立法构想。此部分对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可能性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本书以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在理论层面和制度层面上的比较分析为研究主线,系统地分析论述了法律责任之一般理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关系之历史、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共通性、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差异性以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交叉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其重点并不仅仅局限于两种责任的基本理论,还通过对两种责任的系统比较,分析二者的共性和差别,指出两种责任在彼此分立的基础上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通过比较研究能够丰富和发展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各自的基本理论,因为这种比较研究必然会发现一些以往单纯地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中未能有效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两种责任理论会起到的补充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种比较研究可能填补两种责任理论研究上的欠缺或空白。
蛰居澳门的志辉博士,潜心从事澳门法制史研究,在鲜有人至的领域拓荒多年,陆续取得了让人欣喜的成果。这部《外来法与近代中国诉讼法制转型》虽与澳门法制史无关,却因为横贯法史学与比较法,兼具解释性和描述性,辨识西法东渐的影响,勾勒诉讼法制的转型,探微索隐,言微论宏,让我们同样欣喜。 书稿的首要特点,在问题意识的清醒。书稿所涉的基本问题,是“外来法”、“诉讼法制”与“近代转型”的内在关联。近代中国法制转型,必然涉及外来法的影响。但长期以来“外来法”被笼统言说,既不辨其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也不察其有各自兴衰、彼此竞逐。书稿开篇即道破此点,且以一章篇幅谈近代中国遭遇的外来法,考溯各自的源流和特质,再现各自的楔人和渗透,使读者明晰近代中国所见的外来法,绝不是平面化和一体化,而是立体型和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本书从四个大的方面系统论述和论证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其一,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分析。此部分系统比较了人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中普通诉讼程序及非讼程序的区别及联系,并由此解读人事诉讼程序的应然内涵。其二,人事诉讼程序的比较法分析。此部分内容从立法上细致考察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人事诉讼程序制度。通过考察,寻找两大法系建立该项制度的基础所在。其三,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分析。此部分分析了人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程序价值。其四,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实证分析和立法构想。此部分对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可能性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
无论是在当事人主义还是在职权主义的审判制度中,问答都是法庭话语(courtroom discourse)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最富有动态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互动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庭问答的。 本书试图从言语行为理沦(为主)和话语分析(为辅)相结合的途径,通过对13场公开的法庭刑事、民事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约90余万字)的分析,以达到下列目的: 1.揭示法庭审判中问答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以及法庭审判的问答互动结构特征; 2.揭示法庭问答主体内的互动机制,结构特征及策略; 3.描述法庭问答互动中的话语形式冲突并揭示其特征和原因; 4.解释法庭问答互动与目的的关系; 5.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 6,
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灵活便捷、案结事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调解能否成功,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把握双方心理活动规律。本书首次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心理学原理在诉讼调解实务中如何运用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深入调研上百个真实案例,生动再现成功调解现场,提炼调解成功经验和方法。“法官在调解中需具备的能力”“影响当事人行为的因素”“如何缓解当事人的情感、情绪”“针对不同气质类型当事人的沟通策略”“调解人员转变当事人态度的方法”等等调解中具体、实际的问题在本书中都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