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本书遵循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的研究思路展开研究。在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以实践给现有相关制度和理论带来的变革和挑战为出发点,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辨识和机制衔接为视角,归纳、总结、分析并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关键和争议问题。本书的特点在于:1.辨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2.类型化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逻辑和运行机理。3.设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的实体和程序规则。
网络犯罪、人工智能及机器算法似乎瞬间进入办案人员视野。大数据不仅直接冲击着既有刑事证据原理与规则,还间接地影响到犯罪观与刑事证据观。本书拟就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数据证据收集与运用展开分析。全文除导论外分七章,分别就大数据对刑事证据观的影响、电子数据证据基本概念、电子数据取证、动态与静态电子数据分类与取证、加密与非加密电子数据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垃圾与常规电子数据证据搜集与运用规则、大数据分析报告证据属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刑事正义是一个国家的底线正义,而刑辩律师正是底线正义最有力的维护者,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亦为刑辩律师之天职。近三十多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全面推进,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对于那些刚刚涉足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甚至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法科学生而言,他们急需打好刑法和刑诉法的基础,为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做好准备。相对于辩护技巧的那些 术 来说,刑法与刑诉法基础的这些 道 ,对于初学刑辩者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还没有针对初阶刑辩律师或有志于从事刑辩的法科学生的刑诉法基础图书。 有鉴于此,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全国各地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问卷调查,从中挑选出他们心目中对于刑事辩护而言最为基础、最为重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本卷所列的11个专题,应当是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三大领域内较具代表性的论争。这些论争除了反映相关学科自身的理论发展与制度演进外,还从某些层面或侧面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事业的起步与成长。具体而言,这些论争主要包括:关于司法独立的论争,关于检察机关定位的论争,关于无罪推定的论争,关于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的论争,关于免予起诉制度的论争,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论争,关于民事诉讼模式的论争,关于民事诉权理论的论争,关于民事裁判既判力的论争,关于证据概念和属性的论争,关于证明标准的论争。以上各个论争专题都力图通过历史画面的回顾、争鸣观点的梳理、基本学理的阐释,来总结我国当代诉讼法学的发展脉络,展现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反思和进步。
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第56条第3款增设了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以期进一步完善对第三人之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机制。然而,囿于新制度的初设,其涵射范围尚未明朗,发展模式亦未透彻,运行规则亟待细化。基于此种混沌的制度现状,本书立于司法政策论和解释论的立场,对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展开阐述和检讨。
2020年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020年度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性补助。在该项补助的支持下,研究会以刑事辩护、刑事侦查制度和少年司法三个专业委员会为依托,围绕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并以线上方式召开了 刑事诉讼法实施重点问题研究 研讨会。作为调研与研讨活动的总结,《刑事诉讼法实施重点问题研究》一书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辩护制度、刑事侦查制度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的实施问题予以专门探讨,汇集观点,提供对策,以期对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有所助益。
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修正,2021年7月15日实施。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于2021年12月2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对于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注重人性化执法、说理执法等。本书即是针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学习培训行政处罚法而编写,用通俗的语言将公安民警在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时要注意的问题进行简明的阐述,使民警做到正确执法,到实用、管用的目的。
相较于诉讼,非诉调解具有非对抗性、灵活性和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寻求纠纷双方当事人权益平衡和当事人关系的恢复。而非诉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甚至双方当事人反悔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但浪费调解资源,也使得非诉调解的纠纷解决优势未能充分发挥。非诉调解协议如何获得强制执行力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非诉调解协议可通过达成后直接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通过督促程序转化为支付令、附加仲裁条款和司法确认等方式获得强制执行力。综合比较分析,相较于其他程序衔接机制而言,非诉调解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司法确认是避免非诉调解成为 无果之花 的有效路径,通过非诉调解与司法程序衔接,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协同共治。
本书以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工作为切入点,既深入探究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解决『为什么要坚持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论之惑;又全面总结监督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技巧,回答『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之问,让公诉人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书中聚焦公诉环节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工作任务,将实证分析与思考,案例讨论贯穿始终,从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纠正漏诉到纠正违法审判活动、刑事抗诉实务,从审查起诉环节的监督工作,到二审诉讼监督、特别程序监督,为解决监督实践难题提供全面参考。 严守诉讼监督的法治原则,杜绝『离开法条谈法律』、『离开法律谈监督』的错误倾向,从公诉人的角度,紧贴法律规定实际,对正确行使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出具有理论依托、操作性强、切
本书探讨在特定的法制背景下,能否通过以维权为目的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鼓励通过私权的实现机制以维护个体权利,有无可能构成针对违法行为的“私人总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执法的不足?阅后当会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