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9日公布了《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共公布文书样式132个,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等共96个,法院内部用报告、函件类文书14个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22个。 本书在全面收录行政诉讼文书样式132个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公布的《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新增行政公益诉讼文书样式2个。以期进一步统一行政诉讼文书制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水平。文书样式均配以制作规范和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和统一写作标准,方便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与行政诉讼的参考用书。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证据收集和事实发现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而证据收集作为证明过程的基础,是民事诉讼能否获得公正判决的保障。 《审前证据收集与案件事实发现》主要通过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当今世界代表大陆法系的德国和代表普通法系的美国的证据收集制度的全面研究,以及对站在美国和德国中间点的日本证据收集制度的深入研究等,为我国的证据收集制度寻找有益的借鉴。同时,在研究中国特有的国情和文化的基础上,试图为我国找到一个适合我国特色的证据收集制度,以保障案件事实的发现,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 《审前证据收集与案件事实发现》对我国证据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本书是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民事诉讼运行机制完善研究 丛书中的一本,也是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本书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黄鑫淼。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长期以来为民事诉讼中重要制度,其担负着保障当事人审级利益及辩论权的重要职能。本书首先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内涵加以界定。并且对发回重审的特征及法理价值进行讨论。然后从历史的角度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规范进行检视,接着从实证视角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域外法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进行比较及评价,后从三大角度展开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建议。
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第56条第3款增设了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以期进一步完善对第三人之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机制。然而,囿于新制度的初设,其涵射范围尚未明朗,发展模式亦未透彻,运行规则亟待细化。基于此种混沌的制度现状,本书立于司法政策论和解释论的立场,对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展开阐述和检讨。
本书探讨在特定的法制背景下,能否通过以维权为目的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鼓励通过私权的实现机制以维护个体权利,有无可能构成针对违法行为的“私人总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执法的不足?阅后当会有所启发。
本书是李双元法学文丛之国际民商事诉讼研究(第2版),内容涉及国际民事管辖权、诉讼的开始、审前获取信息、临时或预防措施、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审理、判决和救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及附录,等等。
作为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辩护可以衡量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和公正化的程度。无罪辩护作为刑事辩护的典型形态,可以直观地反映一个国家(地区)刑事辩护乃至刑事法治的发展水平。本书从无罪辩护的基础理论出发,系统梳理了无罪辩护的理论类型,重点阐述了实体性无罪辩护和程序性无罪辩护的理论形态及制度依托。在此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从无罪辩护率、无罪辩护机制、无罪辩护效果三个维度对中国的无罪辩护实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入考察,并结合*制度变化对无罪辩护在中国的未来作出宏观但尽可能科学的预测。
法律专业出身的卡夫卡,借由K的经历,描绘了西方现代国家机器的残酷和腐朽,用各种看似怪诞的行为和语言,展示了普通人生存之中无处逃避的荒诞与恐惧,展示了一场无缘无故、无处可逃、无计可施的 审判 ,发人深省。 小说叙述了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约瑟夫K是一名银行襄理,某一天突然被逮捕,却未宣布罪状,行动也仍然自由。他四处奔走,遇到了许多人,律师、女佣、商人、画师、神甫 为了还自己清白,他经历了许多既怪异、不可思议,却又似乎十分 合理 的事情。 K说:我生活在一个有正式宪法的国家中 谁敢在我自己的住所里抓我? 那么,他终能否逃脱这场莫名其妙的 审判 呢?
本卷所列的11个专题,应当是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三大领域内较具代表性的论争。这些论争除了反映相关学科自身的理论发展与制度演进外,还从某些层面或侧面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事业的起步与成长。具体而言,这些论争主要包括:关于司法独立的论争,关于检察机关定位的论争,关于无罪推定的论争,关于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的论争,关于免予起诉制度的论争,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论争,关于民事诉讼模式的论争,关于民事诉权理论的论争,关于民事裁判既判力的论争,关于证据概念和属性的论争,关于证明标准的论争。以上各个论争专题都力图通过历史画面的回顾、争鸣观点的梳理、基本学理的阐释,来总结我国当代诉讼法学的发展脉络,展现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反思和进步。
本书阐释了纠纷解决及其机制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展现了当代法治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模式及其与司法的关系,说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针对我国法治发展中的问题,系统地论证了由司法、行政和民间解纷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意义及合理的制度架构,对当下基层司法、诉讼调解、信访与行政解纷机制、人民调解与“大调解”以及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和分析。本书的宗旨在于阐明纠纷解决研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提倡多元价值观及制度设计理念,避免以单一化的法律中心主义作为法治和社会治理的选择和进路,主张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法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商自治以及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对我国当代纠
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在21世纪初,我国学术界对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呈现出争鸣之势,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乃至流派。这充分反映了在社会和法律的转型期人们理念的改变。理论上的争论也影响到了司法实践,在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运用上,司法人员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因此,对诉讼证明标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本人非常关注中外证明标准的研究,本世纪以来也陆续发表过一些文章,参与证明标准的讨论。李玉华是我指导毕业的博士,她自硕士论文《论诉讼证明标准》(2001年通过答辩)的写作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诉讼证明标准,发表过多篇相关文章并写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证明标准研究》(2005年通过答辩),在此基础之上又主持完成
探讨审查起诉的规律与技巧,展现公诉工作的“术”、“道”之美。既没有空洞地谈原理,这使得它不同于一些理论著作;也没有就事论事地谈纯粹的“工匠”之法,这使得它不同于很多就事论事的实务书籍。 坚持走“第三条道路”,实现原理与方法、技能与智能的恰当融合,实现知其然又知所以然,让读者既能学会技巧与方法,又能启发读者思考背后的原理及发展方向。 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切入。一方面,以传授、讲解实践方法为依归,真实的案例贯穿始终;另一方面,所有的方法总结都建立在原理之上,以确保其符合刑事诉讼的科学原理。
《审判前沿》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本书是吴在存主编的第49集《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总第49集)》。
本书以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在理论层面和制度层面上的比较分析为研究主线,系统地分析论述了法律责任之一般理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关系之历史、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共通性、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差异性以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交叉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其重点并不仅仅局限于两种责任的基本理论,还通过对两种责任的系统比较,分析二者的共性和差别,指出两种责任在彼此分立的基础上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通过比较研究能够丰富和发展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各自的基本理论,因为这种比较研究必然会发现一些以往单纯地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研究中未能有效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两种责任理论会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此种比较研究可能填补两种责任理论研究上的欠缺或空白。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关于当前执行工作中比较典型的问题,涉及到执行担保、执行和解、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等多个方面,既有成熟的理论归纳,又有创新性的探索做法,以期对执行法官准确理解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提高执行异议复议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