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查询,本矢典仍按英文26个字母的顺序排列。本辞典的英文主要以小写形式编写,但机构名称,法律/令、法规名称,演说以及缩写词等除外,所有涉有到这此内容的条款均以大写形式出现。原文为拉丁文的,则以斜体字排出。这是一本极好的著作,它对所有与之有关或者有可能涉及到仲裁程序机制的人来说,都应该是极具价值和极具重要性的著作。就仅从对每一个单词或词组均作出定义之意义而言,从它对每一个被挑选的词汇都从其法律内容上,尤其是从仲裁法和惯例的内容上给出定义、作出解释和阐述而言,本书都不仅仅是一本“词典”。看来,该词典在其真正的目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即就词汇的现代用法对那些与仲裁事项具有紧密联系的人来说,给予了很多有益的启示和理解。对所有那些对仲裁领域研究很深以及一般涉及的人来说,都是一部名符其
目前有关仲裁实际运行情况所作的全面的实证研究。本书探讨的是我国国家与申汇关系调整背景下的仲裁机构转型问题,并借此分析1994年仲裁法实施以来的仲裁领域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和实践得失。 本书中作者对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及其原因并没有从规范或“应然”的角度简单地加以批评否定就了事,而是基于“同情的理解”视角,从条件制约及利益博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手资料和这样的深度解读为基础,本书一方面从理论上指出了行政化对于仲裁制度不可能具有可持续的相互兼容性,另一方面也给我国众多仲裁机构可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某种蕴涵着包容性或多样性的阐释框架。这种既秉持作者价值取向和原理的首尾一贯性,又不流于简单化或“结论先行”式评价的研究态度弥足珍贵。
以1995年生效的《仲裁法》为主体的中国仲裁法制日益显示出越来越严重的各种弊端。在境外很多本已很完善的仲裁法制多次适时更新的背景下,我国现有仲裁法制越发阻碍我国仲裁业的竞争力。所以,尽快改革仲裁法制才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 本书《中国仲裁法制改革研究》是在作者主持的已结项的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 《中国仲裁法制改革研究》共由八部分构成。一部分说明本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指导理论;第二部分探讨我国规范仲裁机构法制的改革问题;第三部分研习我国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瑕疵,仲裁裁决关系规范以外的其他仲裁协议法制规范的改革问题;第四部分研究我国规范仲裁保全措施法制的改革问题;第五部分探讨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改革问题;第六部分研究我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改革问题;第七部
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2、仲裁权是一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