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全球通行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便捷高效解决纠纷、跨境管辖执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推进为中心,在阐释国际商事仲裁的涵义、特征、性质、优势、分类、制度结构和仲裁机构的基础上,分别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国际仲裁的法律适用、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等展开系统的介绍。本书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核心,界定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等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原理。在编写方式上,本书注重以学生的认知思路作为叙述的逻辑主线,强调学生本位,试图以简明扼要的语言、丰富的案例、开放性的观念启发学生自主思考、积极探索。在内容设计上,既注重基础概念及核心知识的传授,同时为在这方面具有兴趣的同学拓展眼界、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丛书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本丛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主义
为便于查询,本矢典仍按英文26个字母的顺序排列。本辞典的英文主要以小写形式编写,但机构名称,法律/令、法规名称,演说以及缩写词等除外,所有涉有到这此内容的条款均以大写形式出现。原文为拉丁文的,则以斜体字排出。这是一本极好的著作,它对所有与之有关或者有可能涉及到仲裁程序机制的人来说,都应该是极具价值和极具重要性的著作。就仅从对每一个单词或词组均作出定义之意义而言,从它对每一个被挑选的词汇都从其法律内容上,尤其是从仲裁法和惯例的内容上给出定义、作出解释和阐述而言,本书都不仅仅是一本“词典”。看来,该词典在其真正的目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即就词汇的现代用法对那些与仲裁事项具有紧密联系的人来说,给予了很多有益的启示和理解。对所有那些对仲裁领域研究很深以及一般涉及的人来说,都是一部名符其
本书作为智能裁判的先行者对劳动人事争议智能仲裁进行了初步探索,并提出一系列新观点。 建设智能仲裁,应符合裁判规律,重塑仲裁的性和公信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依归,而不仅仅为了解决“案多人少”提高仲裁效率为目标;应以服务当事人参与仲裁,服务仲裁员办案,服务仲裁管理和劳动关系精准治理为导向,不应以管理为本位。 网络技术是智能仲裁的支撑,智能化是核心,大数据是基础,必须破除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实现数据的分享和共享,克服仲裁数据分而治之的状态。 智能仲裁建设应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本质特征,体现便捷、高效、低廉的优势,并充分考虑劳动者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接受程度,逐步推进;应坚持人类裁判主权,把证据的认定、裁判等核心环节把控仲裁员手中,不能简单交给人工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