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民事证据规范,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典加以规定,但在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均有诸多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的民事证据规范。如何正确理解或解释这些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涉及民事证据的原理问题。《民事证据法》从民事证据原理的角度阐明民事证据规范和民事证据运用的基本原理。 为了强调民事证据原理的实际运用,《民事证据法》设置"案例分析"栏目,旨在提升读者的具体分析与运用的能力,力求理论与实践结合;栏目内容丰富,点评精彩,囿于篇幅特以二维码方式呈现。另设置"知识扩展",以便读者更多地了解域外相关制度和理论,扩大读者的视野。除此之外,《民事证据法》辅文部分还安排"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对照查阅。以上皆为本教材特色之所在。《民事证据法》适合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对民事证据法
《证据故事》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学习证据法课程的一本补充读物。书中将美国证据法中重要也是有趣的判例进行了新的故事性讲述,阐述了这些故事所代表的证据法规则。这些判例都是美国证据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而且是美国*的证据法学者在进行阐释这些判例背后的故事和法律规则,因此其法律学术性和可读性兼有。
公证保全证据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 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 、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本书作者是公证行业的资深公证员,对于公证保全证 据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薛凡主编的 《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正是作者基于其多年 工作经验和思考的基础上,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 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从而为各公证处从理论 到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公证保全证据提供了参考。本书 是国内*部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据进行全面介 绍、阐释和剖析的著作,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可作为各公证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业务指导 资料和参考资料使用。
《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为一本译著,为“证据科学译丛”之一,共分10章。主要包括:法庭地质学的历史;岩石、土壤、珠宝以及相关人造材料的类型;地质证据是如何将犯罪嫌疑人同案发现场相联系的;用于检验矿物、珠宝以及艺术品的方法和技术;用于法庭地质学检验的专用设备;地质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形式等内容。
《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为法律编译类专业图书。编译内容为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即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本部法规是英国在侦查阶段规制警察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体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重要的成果。这部法律不仅为合理配置警察权力提供了思路,同时也拉开了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序幕,从而在欧洲及国际刑事法、人权法领域享获得了很高的评价。本书就是编译者对该部法规的编译成果。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是李晓丽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选取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调查制度。
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总论部分从界定民事科技证据的概念和分析民事科技证据的法律性质、基本特征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内民事诉讼和国际民事诉讼中科技证据的适用规律,分析了美国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的变迁对我国的启示,介绍了世界科技证据制度改革的探索情况,后对中国科技证据的立法进行了展望。分论部分则论述了几种具体的民事科技证据,包括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测谎结论。通过对上述民事科技证据问题的研究探讨,希望能对更好地运用科技证据开展民事证明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加强科技证据立法有所助益。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分册是“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本书对上述两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证据理论研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我国的司法证明实践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还缺乏突破和创新。目前,我国的证据法学不仅落后于审判实践的需要,也落后于司法改革的步伐。展望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1世纪,聆听“依法治国”的时代呼声,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必将以更快的步伐向前发展。本书主要向你探究了我国的的证据法学。全书包括苦思、慎思和遐思三篇。
我与刘品新博士合著的《证据法学》自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来,得到了学界的认可和读者的欢迎——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便已经七次重印,并且于2006年荣获司法部颁发的“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诚然,这部教材是我与刘品新博士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其中也凝聚了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丁小宣先生的创意和心血。因此,我要借本书第二版付梓之际,向丁小宣先生表示诚挚的谢意。 学科是要不断发展的,教材也是要不断更新的。在《证据法学》出版后的两年多时间内,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又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果。同时,我们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还听取了其他使用本教材的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这次修订就是以上述认识为基础来进行的。另外,我们结合内容需要添加了一些图片——这是品新博士的强项,以增强
理论学说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抽象认知,是应时科技条件下的产物,故不存在*真理之说。除了宗教基本教义不容质疑以外,其他理论学说内涵理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应声修正。理越辩越明,理论学说在争鸣交织中前行。 但是,自从指纹、笔迹等物证可作为法庭证据以来,在跨度达三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世人皆盲从这些证据鉴定理论自我宣称的科学性。偶有法律界的人士站出来挑战,往往会被认定为蚍蜉撼大树的狂妄举动,均被权威势力弹压下去,不服也得服。 李文的这本《司法物证鉴定学》正是破旧立新之作,不仅全面论证传统物证技术学理论的伪科学性,而且构建起从基础理论到实践操作的系统化理论,成为一门新学说。 《司法物证鉴定学》*的亮点在于两项理论创新:(1)哲学理论应用创新。运用辩证法哲学原理,创设特
《法庭审判中的科学证据》研究了与科学证据有关的以下问题:心理测试结论中有效与无证据资格之间的冲突,即司法机关一方面承认该结论有效,同时又不承认它具有证据资格的自相矛盾问题;对同一人身伤害或医疗事故作出多次鉴定、损害鉴定结论的科学证据地位问题;不良法医鉴定体制与鉴定结论的科学证据地位之间的矛盾;我国举证责任概念的模糊性,即现行举证责任概念并不能解决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法院处理推定与举证责任的关系时,经常转移举证责任并做出错误判决的问题;推定的合理根据是什么;推定的性质是什么;推定与证据有哪些区别等。在研究过程中,《法庭审判中的科学证据》作者叶自强严格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提出了不少独创性的理论见解和司法建议,是一部理论性和务实性都较强的著作。
“可采性”是贯穿英美证据法的一条“金线”,可采性规则更是英美证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各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占据同样重要地位的地据能力理论与可采性有异曲同工之效。而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本书对可采性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规范可采性的证据规则、可采性规则的价值分析、操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后以中国的证据制度改革为落脚点,论证了在中国确立可采性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通过设立证据准入程序,完善有关的证据规则,树立起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的观念的确保证明真实与正当性的一剂良方。作者还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可采性规则的总体设想和具体建议。
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诉讼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系统全面地解读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收集、运用的法律规定。书中所选案例紧扣法律规范,具有示范性与指导性作用,对读者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纠纷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可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本书从以下几方面对法庭证据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分析:证据与法庭可接受的证据,从案例中的证据操作及证据认定看证据实务的问题所在,符合法庭审判需要的证据操作规范,从法庭审判角度审视司法鉴定和司法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质询科学性的探索、物证检验的方法,专家证人出庭接受质询的标准化,实务中指纹的检验规范研究,实务中足迹检验的研究,实务中人像识别技术的研究,工具痕迹检验的实务研究,笔迹检验的实务。
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证据文化传统。现代司法也没有造就出证据逻辑思维习性的国家,要制订一部什么样的证据法、它与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如何协调。它的内容体系如何布局、各条的内容及立法理由如何确定……不仅是学者们和法律人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本书所要重点论述的问题。 本书对我国司法裁判中,证据运用存在的一些制度层面问题进行分析揭示,以期“摸清家底”;对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数处制度性缺陷进行理性剖析,以为草拟证据法“有取有去”;在比较研究国外证据法制度及证据立法例的基础上,厘定出若干比较符合或能够发展我国证据文化思维习性的规则,做到“洋为中用”;并对作者草拟出的证据法草稿逐条进行理论与现实分析,这些分析中,既有证据法理论的论述,也有
证据证明力是证据的核心问题。它是证据本身所具有的自然效力和内在属性,对它的评价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是法官的一种主观认识活动。《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证据证明力研究》从证据证明力的基本范畴、评价模式、程序保障等方面人手,运用历史、比较、实证等多种研究方法,以证据证明力为主线,对证据证明力的不同评价模式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对法定证据主义与自由心证的结合模式的认识进行了反思与重新定位。以期通过对证明力的初步研究来推动我国证据证明力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深化,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本土模式。通过对证据证明力规律的研究,能指导事实裁判者正确地行使审判权,合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或减少法官认证活动中的盲目与恣意,准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推动法官评价证据证明力活动的民主性、文明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与证据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与此同时,刑事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使司法实践对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与制度要求也越来越高。 《刑事证据法学》尝试结合具体案例,描绘相对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证据理论与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从域外制度借鉴到关注本土实践的转变。在内容上,全面、深入、系统介绍刑事证据法学原理与规范,阐释证据制度与诉讼程序的内在机理,以适应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本书对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问题和证据制度在学者研究与论述的基础上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争议,在保持李连宁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新的证据观念及证据需要完善的规则,并提出了一些带有探讨型的研究问题。为理论研究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证据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证据,是司法正义的基础,没有证据的司法,其正义性、公平性很难得到保障。要使我国司法实现正义与公平,必须夯实司法正义与公平的基础--证据法!这也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建立民主法治型社会的基础。 证据法,简而言之,就是以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的法律,其内容无非是证据与证明两大块,它们之间的关系即是,证据是证明的基础与手段,证明是证据的必然结果与要求。这些内容,,不属于任何一部诉讼法,但是在三大诉讼中能够普遍适用。第二,它与程序法有联系,却并非程序法的内容,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有点类似于实体法规范的规范。法官和当事人把它当做实体法规范直接引用。第三,从立法技术上讲,对于证据法规则,任何一部诉讼法都不能把它全部也括进去。所以,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也是非常明显的:由于证据具有公开,洼,决定证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