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主编王铁崖先生是我国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海牙国际法研究院院士。本书由王铁崖先生会同邵津教授、饶戈平教授、王贵国教授等多位国际法学界名家共同撰写,是国际法学教科书经典之作,也是国内公认权威、使用广泛的国际法学教材。 全书共分18章,涵盖国际法主要理论范畴。从国际法基本概念入手,循序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基础理论,渐次深入到领土、海洋、空间、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经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法等具体法律制度。 本书不仅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一般理论和制度,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学教科书从体系到内容的基本模式,对中国国际法学教学影响深远。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在国内学者所熟知的纯粹法学理论之外,法治国理论可谓是凯尔森法哲学思想的突出体现。凯尔森强调法规范和法治国家的中立性,国家无非是一套规范体系,容不得虚假的言辞矫饰。执政者须时刻担负起证明义务:自己的命令是一种法律命令,而非强盗命令。纵观古今,儒道之争激荡千年,远未终结。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需要在传统的法哲学争议中发现新的道路。道家选择了逍遥避世,而儒家的圣人之治过于依赖德性,二者间分明有一条中道:既非德性治理而废除武力,也非消极避世放任武力,而是推行客观的法律治理。凯尔森的法治国思想正是穿越古今中西的思想纷争,为人类开辟出一条客观法治国理政之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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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约25万字,除绪论和结语外分为五章,分别为国际法上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历史源起、中国应对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国际法实践、中西法律文化冲突在当代国际法领域中的突出表现、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解决国际法领域中西法律文化的关键。第一章研究国际法上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缘起,分析中国传统国际秩序观与近代国际法价值观的主要冲突;第二章主要对近代国际法时期、现代国际法时期和当代国际法时期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
倪征日奥,新中国**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海洋法学家。倪老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他在92岁高龄撰写了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一书。本书曾在1999年首次出版,本次再版对内容略有修订,并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献礼图书推出。本书在新中国外交史及国际法史领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钱其琛、史久镛、王铁崖、赵理海几位大家为本书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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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相对于有人机,历史 为悠久。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无人机才被大规模地使用。从应用领域来分,无人机大致可以分为军用、民用(商用)以及消费级无人机三类。21世纪是海洋经济和海洋技术飞速发展的世纪,因此,无人机应用于海洋所引发的 法新问题开始凸显。全书重点论述:无人机的定义、技术发展与应用,无人机融入空域(含海域)的理论争议、 立法与 实践,我国周边海洋维权执法面临的局势及无人机海洋应用的现状与趋势,我国无人机应用于海洋引发的海洋法、武装冲突法和空域 监管等 法问题,以及我国使用无人机海洋应用所涉 法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全球化实际上已经型塑了我们的法律制度,也型塑了我们的法律思考模式。无论是对普遍性的宣扬,还是对特殊性的强调,都需要我们对全球化的性质和结果以及中国在全球化中扮演的角色、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命运有透彻的理解和深切的体误。 本书并非关于 政治与法律 的交叉学科刊物。我们关心的不是学科,而是问题。我们一方面希望从政治哲学的整全视角思考法律,从而在技术化的时代恢复对政治问题的严肃讨论,以对在全球化时代下的中国命运进行尝试性解读;另一方面,更希望通过法律与公共政策的视角,激活法学专业内部的互相对话,克服目前部门法中遮蔽政治思考的专业化倾向,把专业化的思考和政治思考结合起来。
陈泽宪主编的《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推进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本书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例如,本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大部分,但并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公法领域没有包括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空间法等,国际私法部分选取了几个专题,没有包括国际私法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经济法不包括国际税法等分支。再如,《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述及的学术人物和学术文献基本上不涉及中国大陆以外的研究中国与国际法问题的学术人物及其著述。还有,即使是本书所述及的范围,对学术文献的总结概括,对学术观点的提炼,也会有遗漏或不
商法根植于罗马法,在欧洲中世纪的城市法中逐渐确立了自己的独立地位。其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中世纪商业城市、封建专制君主制、资产阶级法典化和经济 化等几个阶段。本书通过对商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基本特征的介绍,向我们展示了原来在人们心目中具有极强技术性、实用性的商法也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商法的发展不仅体现了商业发展的逻辑,也同时体现了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迁的逻辑。
由“横平竖直”的直线及各种不可思议的线条构成的非洲 间边界,是非洲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 典型特征之一。欧洲殖民者在瓜分非洲狂潮中人为划分的“势力范围”界线,在蛮横颠覆非洲原有的自然发展演进轨道的同时,也为殖民统治和资本主义入侵下的非洲走向所谓“现代化”“文明化”强行划定了全新的场域,给民族 的非洲发展埋下祸端。在非洲现代民族 建构进程中,脱胎于殖民地边界的非洲主权 间边界,成为前殖民时代的发展惯性与殖民统治遗留下的既有秩序间相互博弈的焦点,见证了非洲人用自己的智慧奋力实现联合自强目标的探索。 从某种意义上看,一部非洲 间边界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完整的非洲近现代历史,本书将对非洲国家间边界的起源、产生方式及意义和影响进行系统梳理,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系统研究当代非洲 的现代化、
《 商法》根据 学术界的通行做法和趋势,强调 商法与 经济法的分野,全面阐述调整 商事关系的私法。 全书以统一的 商事惯例或公约为“总纲”,详细阐述了 商事代理法、 商事合同通则、 电子商务法、 货物买卖法、 货物运输及保险法、 支付法、 借贷法、 担保法、 知识产权法、 民事诉讼以及 商事仲裁法等内容。本书强调案例的运用,所涉案例涵盖甚广且具有典型性,并注重分析当事人的主要争点以及法官、仲裁员的法律解释与推理,凸显生动性和研讨性。 本次新版加强了总论部分的理论学说评述,逐章完善原理和规则的阐述,增加若干典型判例,并新设“延伸阅读”,旨在进一步夯实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并反映 商法学术和实务的新发展。本书体例完整、阐释清晰、案例丰富,既可以作为法学院和商学院相关专业课程教材,也可以作为涉外法治和 商务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关乎东道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而且关乎全人类基本的共同利益。《水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南海文库》界定了海洋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大体勾勒出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理念、制度和规则。《水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南海文库》旨在梳理现有的涉及海洋文化资源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标准加以排列,以明确当前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框架。在此基础上,《水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南海文库》从水下文化遗产的所有权、管辖权、法律适用、商业开发等不同角度,通过对国际法的法律理念、制度和规则的分析,探讨在水下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国际法前沿问题,并就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问题、国内法的修改问题、争议水域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提出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