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本书从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切入,依次展开研究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后落脚于中国权益维护的机制调适。核心观点是:依托平行开发制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制,剖释该理念对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三大法律问题解决的指导意义;由责任共同体对技术商业化的正向认同,建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信息公开及联合企业安排的制度内容;依据责任共同体共建国际海底区域治理能力,营造风险融资保险、开发合同担保的项目融资以及联合企业控制权融资中的法律秩序;基于命运共同体共享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利益,勾勒缔约国管理模式、产品分成安排以及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体系;发挥我国在利益共同体共商开发秩序中的引领作用,多维辨析开发权益的维护路径。
国际海事私法条约,本为统一海上贸易法律制度解决各国立法不同导致的冲突,但却面临诸多因素的困扰,而且各国也不断从本国立场出发制定相关的法律,以维护其自身利益,使国际海事私法的统一伴随着分化前行。国际社会和各国以及学界一直在努力促进统一化进程,并探索可行途径和方法。《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通过历史比较的方法,从经济因素——交易一成本分析和政治分析入手,探讨海事私法统一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统一道路应如何走,作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由孙希尧编著。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它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然而,全球海洋的健康状况在近几十年来每况愈下,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 紧迫的法律与政治挑战之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取决于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商定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和合作。本书对海洋环境保护涉及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书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统筹兼顾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趋势。 本书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详细分析开始,探讨了主要的全球和区域条约及相关文书,这些条约和文书旨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航行、海底开发、捕鱼、倾废,以及陆上活动、海洋噪音和气候变化等新因素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本书展示了国际机构如何扩大其职权,以解决除污染外更广泛的比如生态多样性保护之类的海洋环境问题,并促进以
本书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学术评注丛书(共7卷)的第五卷,由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赞助并支持了该系列丛书的工作。本卷主编是Shabtai Rosenne,Louis B.Sohn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争端解决条款的主要起草人。本卷内容涉及争端解决的第二七九条至第二九九条,以及一般和 条款和附件五(调解),附件六( 海洋法法庭),附件七(仲裁),附件八(特别仲裁),附件九( 组织的参加)和 文件附件一的决议一,决议三和决议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规选编》是在现行海洋法律和行政法规基础上编辑的。该书汇集了海洋权益、海洋渔业、海洋石油、海上交通、海洋环境保护、海关、海事等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较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海洋领域和与海洋直接有关的诸项法律制度,适宜从事海洋管理、海洋开发利用、运输、环保、军事、外交、司法、教学等部门的同志参阅使用。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通常,靠前法院路径依赖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鉴于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因而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过于严格依赖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准确性。自21世纪以来,靠前法院在个案中出现弱化条约解释价值的趋势,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法理依据。这对于我国解决东海和南海相关争议提供一定启示。
《国际涉水条法研究》首次以国际涉水条法研究为题,在明确国际水法与跨境水资源冲突和合作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从历史、法律和政策等角度着重研究了与我国关系最为密切的四项国际涉水法律文件,从争议起因和各方诉求、判决推理和依据、案件启示和意义等方面研究了五个重要的国际涉水案例。全书共分六个部分:绪论为国际水法与跨境水冲突和合作;第一章为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研究;第二章为联合国欧经委赫尔辛基公约研究;第三章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跨界含水层法草案研究;第四章为国际法协会赫尔辛基规则与柏林水规则研究;第五章为国际涉水案例研究;附录为重要的国际涉水法律文件。 《国际涉水条法研究》可供国际法、国际政治、水资源管理、环境生态等学科研究跨境水资源问题的学者参考,也可供从事相关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