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编为“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本书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渊源,以及作者说的“国际刑法的不同要素”的适用问题。第二章阐明了该学科的主题,一些刑法学者称之为属人原则(ratione personae)。第三章述及国际犯罪,刑法学家称之为属物原则(ratione materiae),还讨论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学家将它视为刑法总论中的问题。第四章论及总论问题,根据刑法学家的看法,它包括刑事责任及其免除的条件等。第五章论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主要方法间接执行制度。第六章阐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其他方法,即直接执行制度,该章叙述了国际刑事司法直到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的历史与演进,对此将在第七章分别讨论。第八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即刑事司法的混合执行制度。第九章是国际刑法的程序问题。第十章是化时代的国际刑事司法,包括责任问题,以及国际社会与对强行法上国际犯罪免予处罚的做
2005年8月12日,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武汉法学院首任院长马克昌教授80华诞的喜庆之日。此年,也是马克昌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56周年。本套系列丛书是专为庆贺马克昌教授的80。寿辰暨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6周年编辑而成的。在56年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生涯中,马克昌教授见证并亲身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55年跌宕起伏的历程。1946年,他从河南省西华县考入著名的国立武汉法学院,学习法律并投身革命。1950年,他因品学兼优而毕业留校任教。不久,他即被保荐到中国人民研究生班,接受全新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攻刑法学。1952年,他完成研究生学业,回到武汉开始登台主讲刑法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遭遇严重打击和挫折时,马克昌教授也未能幸免。1958年,马克昌教授受到不公正待遇被
本书研究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关系问题,此问题的研究中可以折射出国际法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走向。从微观到宏观清晰地呈现出三个层面分析论述,即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微观层面,对安理会在向法院提交情势、推迟法院调查起诉、在法院管辖侵略罪、以及与法院进行合作这四个方面展现出的两者关系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中观层面,以及全书结尾部分高度总结概括提出的整体结论的宏观层面。
本书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渊源,以及作者说的“国际刑法的不同要素”的适用问题。第二章阐明了该学科的主题,一些刑法学者称之为属人原则(ratione personae)。第三章述及国际犯罪,刑法学家称之为属物原则(ratione materiae),还讨论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学家将它视为刑法总论中的问题。第四章论及总论问题,根据刑法学家的看法,它包括刑事责任及其免除的条件等。第五章论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主要方法——间接执行制度。第六章阐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其他方法,即直接执行制度,该章叙述了国际刑事司法直到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的历史与演进,对此将在第七章分别讨论。第八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即刑事司法的混合执行制度。第九章是国际刑法的程序问题。第十章是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刑事司法,包括责任问题,以及国际社会与对强行法上国际犯罪免予
本书研究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关系问题,此问题的研究中可以折射出国际法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走向。从微观到宏观清晰地呈现出三个层面分析论述,即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微观层面,对安理会在向法院提交情势、推迟法院调查起诉、在法院管辖侵略罪、以及与法院进行合作这四个方面展现出的两者关系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中观层面,以及全书结尾部分高度总结概括提出的整体结论的宏观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