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 刑法适用法 探讨德国刑法效力; 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 国际刑法 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国内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1996年,为确定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习惯规则,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许多知名专家一起,着手对目前有关此领域的国家实践展开了一项重要的国际性研究。此项研究成果分为两部分,即规划(卷)和实践(第2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准备对其予以更新)。本书系根据第1卷的英文本翻译而成,它对适用于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进行了全面分析。由于本领域的一些重要条约尚未获得普遍批准,因此,这是一本应国际社会的明确要救求而出版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物。它阐明了对一切武装冲突的所有各方均具约束力之国际人道法的共同核心。这本具有独创性的著作对于任何涉足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个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工具书。
这部《国际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Intemational criminal Law)是目前一部由德国学者用英文撰写的国际刑法学著作,作者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教授格哈德·韦勒先生(Author Prof.Dr.Gerhard werle),译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先生(Translator Prof.shizhou wang)。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根据作者用德文写成的VolkerStrafreeht一书的版对有关的专业词汇做了校订,又在出版前根据该书的第二版对内容做了补充,并且,在本书中对有关的变化做了标记和说明。因此,本书实际上就完整地反映了作者在英文和德文各个版本中的观点和思想发展历程。本书以中国法学界比较习惯的体系性叙述方法,说明了现代德国法学界在国际刑法学方面的基本立场与观点,是一部完整、精准、易懂的国际刑法学理论名著。
20世纪国际法上的一个重大发展是确立了国际型法这个新的分支和建立了常设的国际刑事法院。为了大力传播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罗马约》的原则和规则的准确知识,促进对国际型法的了解与研究,一个以参加1994年至2003年《罗马规约》及其相关文件的谈判、或在前南国际刑庭或卢旺达国际刑放庭任职多年,对《罗马夫约》和国际型法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造诣的人士为主的研究小组,撰写了这部颇具权威性的评释。本书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犯罪要件》、《程序和证据规则》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总部、特权和豁免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相关的其他国际文件,还援引了很多国内和国际法庭包括前南国际刑庭和卢旺达国际刑庭相关的判例,使之成为学习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部资料全面的工具书。准确地理解《罗马规约》和国际刑法,有利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 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