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
《国际原子能法汇编》是依据国际原子能法律文书所调整的特殊核能利用关系,将国际原子能法律体系划分为国际核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核控制法律制度、国际核合作法律制度,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书中首次汇集了全面涵盖核相关国际法律文书112份,其中公约(含协议范本)类文书57份,美苏(俄)核裁军协定13份,联合园大会决议中核相关国际宣言及原则12份,安理会核相关决议30份,其中许多法律文书是首次翻译。汇编收集的各类法律文书是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核工业企业、法学研究人员进一步开展核法律研究的参考依据和重要支持性文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人类海上活动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及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使得愈来愈多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调整。为直接反映国际海事立法发展的*动态,以利于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与国际接轨,本书分六编十六章针对如下三种情况作了系统研究:一是从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就相对比较稳定的法律制度,或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有重大变化的问题进行研究,如共同海损法律制度、船舶、船员法律制度等;二是就国际上存有争议且有必要统一的问题进行研究,如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法律制度等;三是就国际上已经启动立法,而我国也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或国内海事立法领域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如航运管理法律制度、船舶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沉船沉物打捞法律制度以及海
本书对“国际法”创始思想家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名著《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第一卷进行了详尽解读。书中采用知识谱系列表、语境分析等思想史研究方法,通过对《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最重要的两个基础性理论的研究:“诸法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试图揭示格劳秀斯“国际法”或“战争法”的创立,乃是通过遵循一种特殊的“诸法”层级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而得以构建的。只有在这种“法”和“知识”的“新秩序”中,格劳秀斯的各种关乎“正义”的国际法讨论,才能获得自身立论的坚实基础。此外,本书还试图切入格劳秀斯更广阔的“知识论战”背景,比如同“学院派怀疑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基督教的某些分裂主义和激进主义的交锋,从而试图还原一个更具“同时代”感的格劳秀斯思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