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日本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20余载精雕细作而成的经典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简明扼要而深入浅出,提纲挈领而系统全面地描绘了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体系。本书既注重对传统行政法学体系和经典理论的承继,亦强调对现代行政法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充分运用,大量引用判例,并结合近年来日本行政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行政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行政法问题进行了精到的诠释,提示了行政法教材建设的方向。
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 共同侵权行为 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2015年11月24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民法典》,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 总则 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义务与合同 继承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执行条款 六编,共689条。本书为越南2015年《民法典》中译本,由中越两国法律专家与语言专家合作译成。2015年《民法典》不仅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了优化和精简,还将越南传统的道德价值、交易习惯与现代社会的新事物、新观念相结合,既保留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又移植了西方国家先进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传承和创新,具有较大的进步性。越南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经验与启示。越南是中国重要的邻国,中越之间民事商贸往来频繁,《民法典》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本书整体、动态地考察了日本侵权行为法制度和判例、学说的历史发展。探讨了实务界和理论界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引进大陆法的基本制度并使之本土化,同时吸收英美法的理论与做法,形成日本独特的侵权行为法制度与理论的过程。此次修订,增加了法律界曾经集中讨论过的安全关照义务问题,充实了有关侵权行为法的目的与机能、责任要件等相关方面的新判例、学说,以期使读者尽可能多地得到日本侵权行为法的*信息。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破产 一词在日本法上仅意味着破产清算,但在中国法中还包括重整型程序,是广义上的 破产 ,日本法上称为 倒产 。本书是日本优秀的、畅销的倒产法教科书。本书特点如下:*,完整呈现了日本倒产相关法自1996年以来通过10余年逐步完成的 倒产法制的彻底性改革 的全部重要成果。第二,涵盖了日本倒产相关法中全部8种类型的倒产程序,既深入探讨了作为清算型程序的破产程序、作为重整型程序的民事再生程序两种*基本的制度,还兼顾了适用于大型公司重整的公司更生程序、特别清算程序、金融机构的倒产处理、国际倒产等制度,同时还介绍了法庭外债务清理、倒产ADR等实务中极其重要的非法庭内程序。第三,作者重视制度的理念与多数见解,按照法条、制度宗旨、典型案例、具体程序等叙述顺序,回避了繁杂的学术之争。第四,本书在正文间设置文体轻
本书全面而深入地介绍了印度国家绿色法庭的成立和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环境司法在印度的发展历程、现状和未来道路。全书开篇以全球视野探讨环境正义,并由司法如何促进正义的实现引向专门环境法院和审判机构的建立问题。第二章客观阐述了印度国家环境正义的实现及国家绿色法庭的诞生。第三章对《国家绿色法庭法案》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析,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审判人员组成、起诉资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费、责任追究等。第四章结合判例,对国家绿色法庭如何运用国际环境法的相关重要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五章 科学与法律 中,作者站在理论的高度识别并分析了环境法庭中科学与法律的互动问题。第六章对国家绿色法庭在过去五年内作出的1130个判决进行数据检视。作者对上述判决,从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不同案由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
这是一本依教学需要而编,以作者多年研究和讲授日本刑法学的经验与心得为基,对日本刑法理论知识与现实判例进行全景式展现的刑法学教科书。 全书分为总论与各论两篇,除了对刑法所规定的具体制度进行探讨之外,还大量剖析和展现了具体制度后面所隐藏的理念和价值观,以求读者能够对日本刑法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理解。本书不仅适合刑法学及相关专业法学学生使用,极富系统性和前沿性的内容以及精选的日本司法判例,也使本书具有出色的学术深度,可供刑法学者研究使用。
《印度尼西亚涉商法律文件汇编(中英文对照)》对印尼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介绍,旨在为我国企业在海外业务及投资中有效规避并控制法律风险提供参考及借鉴,以利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印度尼西亚涉商法律文件汇编(中英文对照)》包括5部法律,分别是劳动法、油气法、税法通则、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为准确与实用起见,《印度尼西亚涉商法律文件汇编(中英文对照)》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进行编排。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目的是通过对金融商品交易法制度进行完善,以达到完善投资者保护规则、提高投资者的便捷性,确保市场功能从储蓄向投资转变,应对金融资本市场的国家化需求。该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投资服务法制的构建,即调整集合投资计划的定义、扩大衍生品交易的范围等;第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季报的法定化、公开收购制度;第三,规范交易所与中介机构;第四,强化对不公平交易的惩罚。 我国正在探索如何构建我国的金融市场法制,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制度建设对于我国未来的立法来说具有重要的研究与参考价值。
本套丛书共二十一卷,其中《东盟》这一卷,介绍、阐释了东盟的基本情况,选编了东盟自建立以来的各类重要协议、协定等法律文件。其余二十卷,是东盟十国的经济贸易法律指南和经济贸易法律选编。 丛书对怎样在东盟十国进行经济贸易活动,从法律角度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指导意见。对东盟十国关于外商企业投资、贸易、工程承包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并帮助走向东盟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掌握对象国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投资环境和经营规则等。对于对象国的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定也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丛书将帮助我国走出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遵守对象国的法律制度,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各卷还对怎样处理在对象国发生的商务纠纷、诉讼、仲裁等方面问题的法律制度作了介绍。我们
《菲律宾经贸法律指南》是一本较为全面地介绍菲律宾现行经济、贸易、投资及纠纷解决的指南性读物。该书的编写宗旨是为已经和将要到菲律宾从事经济贸易活动的人士了解与熟悉菲律宾的经贸法律制度服务。因此,可将本书比喻为“经济贸易投资‘导游’手册”。对于尚在策划阶段者,通过查阅本书可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法律可行性评估;对于已经与菲律宾建立或开展经贸联系者,通过阅读本书,一方面可增加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可通过本书找到更多相关法律规定的线索;对于那些与菲律宾国籍者有法律纠纷的,可通过参考本书了解菲律宾纠纷解决的诉讼制度,保证纠纷能够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予以解决;对于有兴趣研究菲律宾法律的学者与学生,本书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菲律宾经贸法律指南》由十七章组成,各章集中介绍一个方面的法律制
日本反垄断法是亚洲国家中早制订并且是早得到实施的竞争法律制度,对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比较全面地探讨了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以及制度特征,对日本反垄断法实施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日本反垄断法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及贸易政策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弥补了我国国内关于日本反垄断法研究的不足。 我国《反垄断法》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但是我国无论是在反垄断法制建设还是实施经验上都处于摸索阶段。本书深入比较了中日两国反垄断法制的异同,对我国反垄断法制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全面性。以世界的眼光看日本,以日本的眼光看世界,目光所及不仅仅是日本一国的环境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还囊括若干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条约,全面覆盖了日本环境法各个领域,从中可以了解日本的环境经济政策,以及解决环境纷争的法律机制等。二是简约性。作者用简约的语言介绍系统繁杂的问题,使得日本环境生态保护的理念、原则以及具体制度的发展历程清晰可见。三是及时性。本书第二版修订时将2011年日本大地震发生的福岛核电站事故纳入研究范围,专章介绍了日本原子能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法律框架,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立法情况等,对于世界各国原子能立法研究能够起到及时借鉴的作用。
该书的特点和给我们的启示是: ,全面系统,资料翔实,观点明确,比起同类著作来说,作者博采众长,不局限于一家之言,便于我们全面了解日本行政法的概貌,而不是一鳞半爪。 第二,作为应用性很强的行政法学,把行政法原理与解决日本行政纠纷结合起来。在日本大学教学中非常重视案例分析教学,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体现。我曾经就一个玩“空手道”在我国 特区“投资”的外商状告特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行政庭判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败诉的案子,和杨博士进行讨论。他严肃指出:即便行政机关程序上有些不妥,出于公益原则考虑,也不应判外商胜诉,这在日本叫“事情判决”。这表明日本行政法理论与解决行政纠纷不但要依据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更要依据行政原理、原则,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三,当代行政法与传统行政法有很
近年来,随着经济贸易方面交往的不断加强,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相关法律的研究开始成为法学界的研究热点,然而,对于东盟国家的检察制度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对于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的介绍,非常的缺乏,使得国内对于东盟检察制度的了解很不够,这很不利于未来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张文山、李莉编著的《东盟国家检察制度研究》旨在从考察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入手,从比较法学的视角进一步探究东盟各国的整个司法制度和法制环境,为国内进行贸易和投资决策、开展双边和多边司法协作以及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
本书是2005年7月*日本公司法颁布后的中文译本。本书全面体现了日本公司法的原貌,主要包括日本公司法相关论文、日本公司法典、日本公司法纲要三部分。 日本公司法相关论文中收录了“新公司法制定的意义”(东京大学法学教授江头宪治郎著);“公司法制定的过程和概要”(日本法务省大臣官方参事官相泽哲著);“日本公司法的美国法化”(一桥大学法学教授布井千博著)。日本公司法纲要主要包括:关于公司法制现代化的纲要的概要、关于公司法制现代化的纲要、日本新旧公司法修改一览表、伴随公司法施行的相关法律的整备等的法律、中日公司法词汇对照表。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日本公司法告诉我们什么”的重要论文也收录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