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题多涉人性的原则和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是一次对英国政治经验的自由探究;一次对英国政治制度敏锐的、批判性的和非情绪化的讨论,其目的旨在说明这些制度的运行方式,并指明其优长缺失。书中充满了诸多富有教益的事件、对人性中行为动机富于洞察力的反思、个体或政治实体权力的行使、社会制度对生活于其中的不同阶层的生存质量和环境的适应以及不计其数的无往而不适且让所有政治学和社会事务的学生甚感兴趣的政治哲学观念。
《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出于慈善目的进行的废物收集活动是否属于宗教活动?公立学校是否可以设置课前祷告?公立学校教室是否可以安放十字架?信仰伊斯兰教的屠宰商是否可以不经麻醉屠宰牲畜?商店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周日是否可以开门营业?公立学校的穆斯林女教师是否可以佩戴头巾?穆斯林少女是否可以不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课?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3个关于宗教法治的案例,有助于理解宗教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有助于思考宗教自由与国家的教育委托、父母教育权等其他宪法法益的平衡关系,也有助于探寻多元开放社会中各种宗教、世界观和谐相处的方案。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技术,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关系。本书尝试运用法律社会史的方法对1154年到1701年的英国个案进行解读,试图在具体的经验描述中呈现理论问题的丰富意涵。 本书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 这本书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近些年,国际刑法学迅猛发展,在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本书详细讲解了国际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国际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及欧盟刑法的基本规定等,并收录了欧盟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高等法院的许多原则性司法判决,是一本了解国际刑法的基础性读物。
本书主要内容为评析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特征;从意大利行政诉讼的二元管辖制度产生及发展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管辖、当事人、一审程序、预防性保护程序、复审程序、执行程序、特殊类型的程序进行详细剖析,每一部分都结合立法发展及判例发展进行探讨。以意大利《行政诉讼法典》规定的体系为基础,结合立法、理论及司法判例在相关问题的争议,力求构建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动态轨迹,阐述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揭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动因,从而能够使中国学者对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所著的《葡萄牙法律史》是该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 本书首先从法律史的概念与方法论入手,阐明了法史学科重要性之余,还扼要地介绍了葡萄牙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 经上述简明的铺垫后,本书随即进入本体内容。尽管书名为《葡萄牙法律史》,但所涵盖的史料直接追溯到罗马时代。这是因为,一如其他欧陆国家,葡萄牙的法律秩序乃继受罗马法和教会法而来,因而在历史上无法割断。 本书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在有限的篇幅内,概览整个欧洲法律发展之余,处处不忘凸显葡萄牙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人和事。例如,本书清楚地交待了几位著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与葡萄牙的渊源。
证据法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英国证据法历史悠久,体系严密,内容丰富,与时俱进,对各国和地区证据制度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完善也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英国证据法(第二版)》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的中期成果,经历了多年的写作过程。1995年1月—4月,作者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进修时,开始学习英国证据法的著作;1999年10月—2000年4月,受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资助,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做“英国民事司法改革”专题研究期间,收集了大量的英国证据法资料;回国后。
增值税反避税是各国共同面临的税法新问题,涉及避税定义、避税与合法节税和逃税的区别、基于一般法律原则的避税本质分析、增值税特征与增值税避税定义、增值税避税原则和典型方案、各类反避税工具属性及其优缺点、增值税反避税措施适用、反避税效果、避税处罚性、反避税比例原则等实体性原则的限制、反避税举证责任以及事前裁定等程序性规则的限制等法律问题., 《欧盟增值税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立足于我国增值税改革和增值税反避税实践问题,以欧盟增值税反避税经验为研究对象,遵循从反避税一般理论探讨到结合增值税特点分析增值税反避税问题的思路,运用大陆法系国家权利滥用理论和法律欺诈理论,基于欧盟法和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成员国内国法中的反避税立法和司法判例,对上述增值税反避税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我国优先股法律制度可从中获得启示:一是明确控股股东和董事对于优先股股东的受信义务。二是在合同法的理论背景下,签约方能够评估各自的客观情况,适当扩大触发优先股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事件的范围。另一方面,我国优先股的制度内涵显现出法国法的某些典型特征,而法国优先股制度则改良自美国。法国和我国对于优先股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基本一致:优先股是一种股份;而美国学界则将优先股置于公司法与合同法的断层之上。针对我国优先股存在的可预见性的问题,应重新定位审视优先股的理论视角,激发优先股的市场活力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德国》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德国法律概况;第二章德国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德国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德国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德国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德国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德国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德国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匈牙利新刑法典述评(第1\2卷)》以法律条款为纲,结合欧陆法系和时代形势,对匈牙利新《刑法典》总则部分做了较为详尽的述评和例析。全书共分十二个章节,由数位专家执笔,紧扣立法意旨,并佐以大量司法实践案例,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是人类法律现象中的奇特景观,一览其复杂的历史进程以及 令状、契约、习惯交织 的法律体系,简直令人望而生畏。若不是长期的研习和充分的文献储备,想对这一领域发表真知灼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作者 诺曼 多恩却并未畏惧问题的艰深,他以其广博的历史知识和概念分析能力试图向读者展示了一幅中世纪晚期法律权威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图景。作者提出了 两条看似对立的角度 来审视法律的权威基础的内在张力。其中一条思路与 现代实证主义法学 相呼应,而另一条思路以 自然法学传统 为参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理论与实践就已经存在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的明确主张,而是这些要素同时共存于其中,并构成有趣的理论张力。本文的写作思路也是沿着这种张力展开,*章和第二章基本上在处理与 实证主义 相关的要
本书是目前国内部全面、系统而细致地介绍法国行政合同的著作,由在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短期专修“法国行政合同”的杨解君教授根据法国学者和实务专家们提供的手材料汇编而成。 其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国行政合同的制度,涉及法国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发展、与私法合同的界分标准、法律渊源与法律规则、行政合同的主要种类及其具体应用、公共行政的合同化及其应用、行政合同案件及其争讼制度以及行政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二是法国行政合同的实务,包括了三份法国行政合同文书。另外,还收录了中法学者有关法国行政合同研讨的会议记录以及与法国调解相关的译文。
意大利少年司法是福利混合模式的典型,在小干预的原则下,强调多主体介入,构建了以少年法官、少年检察官为核心的司法体系,和以司法社会工作者为核心的社会体系。两者协同合作,形成了少年司法发展的独特路径。本书基于这一视角,从立法理念、法律规定到司法实践全面分析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并阐述了意大利少年司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社会国原则是德国基本法上的重要国家目标,在社会国理念的指引下,德国不断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本书稿从社会国原则的法理基础、制度实践以及在德国联邦法院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国原则。
本书由总则、分则与附则,共计432个条文构成。 首先,从形式上看,本法典的每一条文都自带小标题,这种小标题对该法条规范的含义进行了简单总结,使得民众可以不用翻看全文便可对条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有利于条文的推广适用,而且也无需司法机关再确定具体的罪名,免去了不必要的争议。此外,刑法分则的各个章节划分得较为具体、细致,根据刑法所保护的类法益一共划分出了二十三章。例如,针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就具体划分出了 侵犯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侵犯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 侵犯选举权的犯罪 侵犯劳动权利的犯罪 侵犯荣誉和名誉的犯罪 性犯罪 侵犯婚姻及家庭关系的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 侵犯财产的犯罪 侵犯经济利益的犯罪 等章节。这种具体划分方式可谓是不采用章下设节方式的一种必然选择。其次,从内容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