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合同法(第2版)》将 欧洲合同法 定义为欧洲各国法律制度的共同准则:有效的合同如何成立?根据哪些规则判断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退出合同、撤销或终止合同,或者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在合同法领域能否找到欧洲共同的结构?是否存在普遍接受的规则?考虑到《欧洲合同法原则》或《(欧洲私法)共同参考框架草案》的建议,应如何制定这样的规则? 对于这些问题,《欧洲合同法(第2版)》详细论证了欧洲主要国家法律体系的解决方案,为比较法上的讨论和法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作为一本开创性著作,原著入选2015年 德国年度法学图书 。
程序法的案例分析往往是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教学内容,但更需强调的是,案例研习也属于民事司法重点研究领域的内容。 本选题涵盖了民事诉讼法诸多领域的案例分析,既包括审判程序方面的案例,又包括强制执行法方面的案例。对案例进行探讨和研习,将有助于获取和学习相关案例材料、复习已学内容以及准备相关考试。本选题作者始终坚持根据职业训练的相关性选取案例,对争议性问题进行探讨,并且给出建设性的提示。 总体看来,本选题完善了对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处理技术,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导论性民事诉讼法学专著。
本书是一部针对学生劳动法学习的案例研习教程,旨在提升学生自主解决案例问题的能力。 本书对12个改编自德国联邦劳动法院原始判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内容覆盖了劳动法的核心问题,如劳动者身份的认定、雇主的询问权和指示权、劳动者的义务、解雇保护、共同决策制度以及平等就业等。本书对每个案例都提供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劳动法的论证结构,引导学生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思考相关法条,从而促进他们对劳动法知识的全面理解。 本书不仅专注于个体劳动法案例,而且涉及企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是劳动法基础课程的极佳补充。基于其系统性和实用性,德国几乎所有法学院均将本书列为劳动法案例研习课程的推荐书目,助力学生更好地备考并为未来的实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书以俄罗斯官方统计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库等权威资料为基础,通过对2010 2021年俄罗斯与中国、欧美国家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对外贸易、投资数据的梳理,分析和总结俄罗斯对外贸易、投资的构成与特点,并对俄罗斯的涉外经济法律进行分析述评,使读者对俄罗斯当前和未来的对外经济关系有一个清晰和明确的了解与判断。本书适合对国际贸易、投资有兴趣的读者阅读。
德国法学研究的硕果累累,离不开其成功的法学教育。作为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本选题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法学院学生在专业学习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 本选题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习初期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应试方法;专业学习不同时期的包括家庭作业、研讨课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在内的论文写作方法;专业学生不可或缺的文献检索、文献引用技能;进行学术报告以及口试的能力;数字化与新媒体环境中法律研习的新方法,等等。
在我国,破产法理论还比较薄弱,尚未引起相应的重视。在自然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债务人自我管理、破产程序的统一化等方面还亟需理论的支持和外国法的经验。在这一背景下,译介德国破产法的意义重大。本书对《德国破产法》进行了清晰而详尽地论述。首先,本书涉及程序进程、立法改革和国际破产法等各个方面。其次包含了基本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银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领域。本书的特点在于资料详实、内容新颖,附有大量的案例和图表以帮助理解。通过本译著,读者可以全面了解德国的破产法和新的立法改革,从而对我国的破产法研究有所增益。
《德国税法教科书(第十三版)》总共分为四个章节,先后介绍了税收基础理论、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程序关系和“收入和收益的税”和“对消费以及法律事务往来”有关的税,体例不同于一般的教科书,不仅涵盖了征税的原则、依据、程序等基础理论,还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土地购置税、遗产赠与税等各税体系和欧洲税法与国际税收竞争的相关内容。
本书对德国强制执行法进行了简明而全面的讲述,包括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程序要件和执行要件,基于金钱债权对动产、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的强制执行,基于物或行为的强制执行,权利保护和法律救济,假扣押和假处分等。书中将知识讲解与法律条文结合,且附有思考问题和基础案例,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德国的强制执行规范。 丛书介绍: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本丛书精选了欧洲各国近三五年来出版的影响力较大、业界评价较高的学术著作进行译介,较为集中地反应了欧洲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法律研究的前沿成果。涵盖领域广泛,既有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如国家法、民法、商法、刑事法、刑事诉讼法、法学方法论等,也包括具体制度实操层面且我国现在较为关注的合同法、强制法、食品法、医事法、反歧视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
本书选择欧盟和法国海关法体系作为研究海关法的具体对象。法国的海关法规体现了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的较为典型的特征,《法国海关法典》于1791年问世,现有400多条,规定十分详尽完备,对研究西方海关法具有普遍意义。欧盟是建立在关税联盟基础上的国际集团,关税联盟则是海关法中研究的一项现代题目,本书中深入地对此方面进行了研究。 在本书*部分,作者从海关法的渊源、立法程序、法规内容和执法特征等角度论述了海关与海关法;本书第二部分到第四部分,作者把现代海关法分为三个类,即税收、优惠措施和法律关系,在书中分别对应第二部分海关税法、第三部分海关经济法和第四部分海关诉讼法。
《德国民法典》(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简称BGB),是德意志帝国于1896年8月18日公布,并自19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民法法典。它是继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又一部重要的民法典。这部法典公布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已经过多次修订,有些甚至是重大的修订,如2001年《使用租赁法现代化法》、2002年《债法现代化法》和2013年《患者权利法》引致的修订,包括条文的废止和增添,但它的基本体系、基本结构和基本内容,乃至条文顺序的基本编排,都没有发生广泛射程的改变。 我社1999年出版版,销量大概在3000册左右。译者拟出版修订版。在翻译该法典条文时,我们使用的德文蓝本是德国联邦司法部官方网站上的文本,并且是2014年的*版本,同时使用了德国贝克图书出版公司2014年编辑出版的《德国民法典》(第73版)。如此
该书为继承法经典教科书,声名毋庸置疑。特点在于,有众多小的实例、解答和图示概览,以易懂的形式表述继承法问题,并且也涵括了重要的相关程序法内容。*突出的一点是,本书每章后面都有简短阐述,介绍欧洲的继承法制度相关状况,让人大开比较法之视野。
本书是系统介绍德国继承法的专业译著。 原著适用对象首先是大学生。继承法在实践领域的意义重大,每个将来的法律人都应掌握相关知识。其次,继承法的大部分内容也属于两次(德国)国家法律考试中必须学习的内容。再者,在大学考试中将继承法或继承设计选择为重点学习领域的学生,在本书中也能找到充足的学习资料。为实现法教义学目标,本书在章首设置了案例,另为复习和加深之目的设置了检查试题和案例。作者详尽解答这些试题。读者对主文和案例及提问都应当作为独立的单元进行理解;因为,一些在主文中未有提及或未有详细阐述的内容,在案例的解答中将得到讨论。
欧·亨利善用浪漫主义手法描写平凡人物,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文笔幽默,故事奇特,经常出现意想不到的结局,任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麦琪的礼物》精选他的《麦琪的礼物》《最后的常春藤叶》《警察与赞美诗》等十五个短篇小说,全面充分展示了作者的文学价值,而译者王永年的译文更为作品增添了几分艺术魅力。
本书对欧洲专利局的专利制度和申请流程进行介绍,并重点对欧洲专利局专利的实质条款和指南进行解读分析,与中国专利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便于相关知识产权工作者充分了解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具体流程及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撰写高质量的欧洲专利申请;着重对欧洲专利局各种类型的通知书进行研究分析,使读者充分了解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各阶段各种类型通知书的特点,并对如何进行答复进行建议,以期帮助读者准确有效地答复欧洲专利局的审查通知书并终获得授权,使相关技术创新能够及时在欧洲市场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德国联邦*法院典型判例研究 家庭法篇》选取德国法院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法判决,旨在通过翻译判决原文,向读者展示德国法院在家庭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推理过程和利益考量,借此促进对家庭法诸多理论和实践难题的研究。
1873年判决的屠宰场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解释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开启了此后150年的美国宪法基本权利之争。在此案中,美国最高法院首次区分了联邦公民身份与州公民身份的不同权利内涵。屠宰场案是美国宪法基本权利全国化的起点,它之后的美国宪法史基本上是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历史,该案及此后的司法解释重塑了美国宪法,从司法上改变了美国传统的联邦制国家结构。
《卡拉马佐夫兄弟》系19世纪俄国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通过一桩真实的弑父案,描写老卡拉马佐夫同三个儿子即两代人之间的尖锐冲突。 作品展示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家庭、道德和人性的悲剧,体现了作家一生的 艺术成就。
意大利1988年的刑事诉讼改革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这是欧陆传统职权主义国家全盘引入当事人主义的一次激进尝试,为世界上许多职权主义传统的国家尤其是转型国家的刑事诉讼改革提供了全新的论域和素材。本书系统地研究了意大利1988年刑事诉讼改革及后续形成的特色理论和制度,包括诉讼主体理论、诉讼行为理论、 双重卷宗 制度、被告人缺席制度以及刑事证据制度的一般原理。 要批评指点四周风景,首先要爬上屋顶 ,意大利刑事诉讼的改革及后续制度建构为中国比较刑事诉讼的研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尤其是可避免中国的刑事诉讼改革重蹈覆辙,误入 当事人主义 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