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史故事,揭
本书运用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美国劳工阶层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她发现,在法院里使用的话语有三种:种主要是根据法律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法律话语;第二种是根据道德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道德话语;第三种是根据救助职业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治疗性话语。她还发现法律权利意识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悖论: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在通过运用法律来主张自己在邻里及家庭关系中的法律权利的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对国家机构的依赖。原告利用法律的象征性权力来加强自己在与熟人的纠纷中的力量,但当问题进入法院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对这种象征性权力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