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二十世纪ZUI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ZUI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 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哥伦比亚,疯狂的爱情如霍乱一般横行。意外死亡的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他的妻子无比悲伤,却迎来了一位出乎意料的客人:她曾经的恋人弗洛伦蒂诺出现并告诉她,半个多世纪后,他还在等她。一切都始于多年前偶然的一瞥,年轻的接线员弗洛伦蒂诺对费尔米娜一见钟情,二人私定终身,却遭到费尔米娜父亲的反对,感受到恋情虚无的费尔米娜离开了他。五十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本书以美国刑法的著名案例为资料,系统介绍美国刑法总论和分论的有关立法和司法问题,展示美国刑事司法的面貌,呈现理论和实践中美国刑法的思维方式。 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具有代表性的、有重要理论和实践研究意义的案例。了解和学习美国刑法,不可局限于抽象的概念演绎,而应从判例中体会其中的精神和方法。本书精选的案例全面地展示了美国刑法的问题意识,直接引领读者随着控辩审三方的立场和思路去把握各个领域的争议焦点,为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美国刑法的新窗口。而且,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基础性,充分考虑到了我国教学浓厚的大陆法系色彩,也易于读者理解。 除通过案例介绍美国刑法的司法智慧之外,本书还通过对案例的评述,对有关问题作了拓展延伸。其中有对有关问题的其他判例观点的介绍,使读者了解不同司法者对同类问题的
《美国的行政司法》是美国行政法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皮特 L.施特劳斯教授的开山之作,全书体系架构完整,涵盖了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政府的组织体系、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予以司法控制之外的法律控制、获得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的范围、政府及其机构的责任等内容。每一章节以核心问题为中心,追溯早期制度和判例的发展,并以典型判例和相关论著展开对比分析,展示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多数意见和反对意见以及学界的各种观点。本书第三版展现了美国政治和法律上的*进展,以行政法为主线阐述了美国社会的 分裂 和多元,以及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上做出的回应。
《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是美国法学院的一本经典、权威的教科书。 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宪法学课程的重要参考书,本书为庞大而复杂的美国联邦宪法的个人权利体系勾勒了基本的线索和脉络,从而可以帮助读者从权利的角度理解美国宪法乃至宪法学上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 本书的特点:,展现美国宪法中个人权利规范体系的构成,即以宪法及其修正案为准则,以各单行立法为具体架构,以联邦法院的判例为补充的主法、从法和案例的完整系统。第二,揭示了美国法的法律方法和判例法的适用方法。美国法的法律方法,特别注重司法技术及其实际运用;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以此发现和发展法律规范;运用区分、类推和综合的方法,决定是否适用事实近似的判例。第三,美国联邦法院的宪法解释权,是美国宪法“刚性”的制度保障,也是本书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美国投资者保护经典案例选编(中英文对照本)》收录了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投资合同的界定、销售者的界定、发行的判定、第三方(中介机构)责任等问题的17个案例,是从美国诸多证券法案例中反复筛选出来的经典案例,也是美国法学院开设的《证券监管》课程中必须讲授与研究的案例。因此,这些案例的翻译与出版对于提升我国证券法的研究水平、推动我国证券法和证券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本书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本书是美国联邦*法院2016~2017工作年度判决的所有具先例效力的70篇判决书的译述合辑,分为9个章节,囊括了法院间的权力分配、主权豁免的界限、宪法权利的保护、民事法律与民事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与刑罚、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法、行政法和法律解释等内容。每篇译述均以判例原文为基础,力求覆盖各篇判例中所有重要的法律点,保证全面理解案件事实、完整阐述法律法规,并准确提炼*法院大法官的观点。本书并非对判例原文的简单翻译。编者们对复杂案件抽丝剥茧,以一种更适合国内读者的逻辑来阐述判例,具有更强的可读性。此外,每篇译述都附有判例原文链接,每个判例均根据其内容被分配了一个或多个索引号,便于比较法学者研究检索,为读者提供翔实的研究资料。
就在费城宪法墨迹未干之际,美国宪法却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在这本基于七年之久档案研究的宪法史新著中,布鲁斯 阿克曼教授讲述一个有关美国建国、总统制和司法审查的新故事。制宪者们设计出的是一个 反对政党的宪法 。他们并未预计到两党制的形成,因此当杰斐逊民主党与联邦党在1801年为总统职位展开选战时,原初宪法的规则制造了一场革命后的宪法危机。杰斐逊和阿隆 伯尔在众议院内陷入了选举僵局,杰斐逊党人在南方州的民兵已经准备好随时开赴首都华盛顿,而联邦党人则密谋让约翰 马歇尔登上总统的宝座。
对于中国的民法典编纂来说,可资借鉴的外国民法典文本主要来自于被奉为经典的《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但拉美国家那些自主编纂的民法典,诸如被誉为代表民族构造努力之范本的《智利民法典》《阿根廷民法典》和《巴西民法典》,分别在它们各自所属的国家法律秩序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法典样式。 《拉美国家民法典编纂:历史与经验》汇集了国内外众多民法学者关于上述内容的相关论文,主要介绍拉美国家这些伟大的立法者是如何成就其独特的法典样式的:是怎样的法学家品质使他们成为法典样式的缔造者?他们在何种进路上开展工作?他们如何对待本国的和外国的立法资源? 同为发展中国家,本书对中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其中的《智利共和国民法典》《**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已被2014年10月通过的新民商法
本书以美国成文法和判例法中的相关重大事件为主线,以历史的眼光对美国反就业歧视制度的发展进程进行立体解析,对其发展阶段进行定位和划分,以求厘清其演进过程的基本脉络,总结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为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制度提供客观的域外经验和具体的应对路径。
《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根源于1789年《司法法》第9条,经过几次修订后,目前编纂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对外国人仅基于所实施的违反万国法或者美国缔结的条约提起的任何侵权民事诉讼,联邦地方法院具有初始管辖权。”该条款制定出来后基本上处于沉寂状态,直到1980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Filartiga v.Pena-Irala案中的判决让《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走上了复兴之路,同时也在学术界掀起了对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的争论。目前,一般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通过,直接原因是回应Maibois事件等外交危机,避免因“拒绝司法”而陷联邦政府于不利地位。终,在宪政体制上,联邦主义占据主导,联邦法院成了审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的主要司法机关。 在长期的实践中,面对各界的争议以及社会不断变迁的现实,《外国人侵权
这是一套关于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判例集。本判例集收录的判例都是美国联邦优选法院作出的、在刑事诉讼宪法化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判例。在美国,这些判例素有“大判例”的美誉,是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基本骨架和支撑。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对这些判例的翻译与评论,深化对美国宪法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 理解。 在判例的选择上,我们的标准是:该判例或者标志着美国联邦优选法院立场的重大转折,或者体现了关于某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或者明确了某重要法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在翻译方法上,与美国法学院的Casebook不同,本丛书翻译的是未经删节整理过的判决全文,以期可以直观地展现英美判例法的真实面貌。 该丛书第一辑是关于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的判例,分为三卷:搜查与扣押、令状原则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近年,国内翻译了部分美国税收法规和大量关于美国收入局的资料,但关键词汇和关键句子的翻译还待商榷,以讹传讹现象严重,使读者难得其意。《程序和管理》涵盖了美国税法大部分关键词汇,因校定这些关键词汇,笔者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希望译本能大大提高美国税法和美国收入局资料翻译的准确性。 我国目前正在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能借鉴《程序和管理》的立法思路和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工作流程,以推动实务部门进一步科学配置机构和人员;同时也为国务院及各级税务机关研究制定规范征管程序的具体制度,提供成熟的参考范本,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立法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也是我国学界和实务界长期研究的对象。其中,501(c)(3)条下的免税组织更是研究的热点。501(c)(3)条下的免税组织分为公共慈善组织和私有基金会。其中,公共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主力,占据各类组织总数的2/3以上。公共慈善组织是真正意义上的NGO组织,类型众多,作用巨大,也是美国立法规制的重点。美国政府,特别是美国税务局先后出台了大量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以在强化对这类组织管制的同时,更大限度的发挥其在第三部门中的作用。这些制度包括:免税制度、劝募规则、经济活动制度、雇佣税制度、行为禁止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审计规则等。
《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是一本从共和主义的视角研究美国宪法的专著。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是西方历*伟大、古老的政治思想传统,自由主义是在西方近代后来居上、虽饱受批评但仍被奉为圭臬的西方主流政治意识形态,而美国宪法则是当代西方乃至当今世界有影响的宪法样式之一。《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否定自由主义作为美国宪法根基的通说,提出共和主义是美国宪法的原旨,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则是美国宪法所要超越的对象。《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阐释了美国宪法中共和主义的渊源、传承与流变,分析了它与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的联系与区别,从而揭示出美国宪法中共和主义的内涵与特质。作者认为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传承于古老遥远的罗马共和国,罗马古典共和主义是其主要理论渊源与经验支柱,在内核上与其具有一致性;同时,美国宪法又对
《美国超级基金法》是在美国已有环境法律无法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它以解决“脏中脏”的污染场地为突破口,建立“国家优先(处理)名录”,“溯及既往”地系统追究环境责任,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中*特色的一部法律。同时,依据该法律设立的“超级基金”,体现了政府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难题时的积极作为。 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贾峰同志带领的青年研究团队完成的《美国超级基金法研究》一书即将付梓出版。这是一项特别值得称道的研究成果,必将对国家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及法律政策制定产生重要的影响。该书所展示的成果是我国学界首次对《美国超级基金法》进行综合、全面和系统的集成研究,极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这也是一项对我国未来环境立法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