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是美国史的枢纽性议题。为什么“同文同种”的北美白人殖民者会集体反叛英国议会和国王?为什么光荣革命确立的议会主权在北美殖民地不管用?为什么英国对北美长期的“轻徭薄赋”并没有换取政治忠诚?美国在革命之前经历了与英国议会怎样的宪法斗争?美国革命揭开了英国本土与殖民领地在大英帝国宪法理解上的何种分歧? 这些问题曾经长期困扰美国宪法学界和史学界。麦基文教授不避艰难,深入美国革命前的宪法斗争细节,探寻美国革命的思想动因和宪法先例,破解了大英帝国形成早期的宪制密码及其缺陷。
《非凡的时光:重返美国法学的*时代》是哈克尼教授与当今美国为知名的十位法学家的对谈录,与谈者包括享誉世界的波斯纳、肯尼迪、阿克曼等法学大家,他们是当代各大法学流派 批判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与社会、自由主义法学等的代表人物。 本书带您深入十位法学大家的理论世界和心路历程,重返美国法学史上那个大师辈出、流派纷呈的*时代。
对于中国的民法典编纂来说,可资借鉴的外国民法典文本主要来自于被奉为经典的《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但拉美国家那些自主编纂的民法典,诸如被誉为代表民族构造努力之范本的《智利民法典》《阿根廷民法典》和《巴西民法典》,分别在它们各自所属的国家法律秩序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法典样式。 《拉美国家民法典编纂:历史与经验》汇集了国内外众多民法学者关于上述内容的相关论文,主要介绍拉美国家这些伟大的立法者是如何成就其独特的法典样式的:是怎样的法学家品质使他们成为法典样式的缔造者?他们在何种进路上开展工作?他们如何对待本国的和外国的立法资源? 同为发展中国家,本书对中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其中的《智利共和国民法典》《**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已被2014年10月通过的新民商法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英美判例百选”的首要目的,是想使其成为教授英美法入门的有用教材,所以编辑者要求执笔者不要注重解说而是要给学生提供能事先阅读、思考的素材。全书的编排是由案件的事实梗概、判决要旨和按语组成的。根据情况,有些判例的事实梗概和判决要旨保留了英文原文,而按语则是让学生在思考和调查时得到启发。 法学发展到今天,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互借鉴越来越明显。本判例集就是日本52位法学者和律师筛选了英美法122个判例,并对其更深入和延展评论的汇总。我们选择翻译的是新近的第三版,选择的案件或许更代表了英美普通法的本质,同时也希望更能便捷此间读者翻阅。
秘鲁民法史上共有三次法典编篡活动。**次编篡发生在1845-1847年,其草案在1852年获得通过后成为秘鲁的**个民法典。1984年的民法典在法典世界享有很高声誉,这首先要归功于其人法编的巨大成就,该法典的立法技术和体系构造也颇值注意。 在民事和商事活动的界限日趋模糊的当代社会,世界各国民法典的编篡和改革活动,如荷兰新民法典、魁北克新民法典和阿根廷新民法典的起草,以及秘鲁民法典的改革,都以民商合一作为目标之一。秘鲁民法典的改革以此为基本思路,拟以一般企业法取代商法典,并在一定程度上将传统商法规范纳入到民法典中去,当能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设计提供一个参考方案。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了挑战。而在如何改造传统理论并使民法典具有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问题上,秘鲁学者和立法者回应和创新的魄力及其提
1994年6月12日晚上,妮克尔 布朗 辛普森及其男友罗纳德 高曼在妮克尔家中遇害,妮克尔的前夫、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被认为是*的嫌疑人,检察官对他提起了谋杀指控。1995年1月起,辛普森案由日裔法官伊藤主审,庭审历时九个月。此案轰动一时,被称为 世纪审判 ,*终陪审团裁定辛普森无罪,引起美国社会一片哗然:所有人都认为就是辛普森杀害了妮克尔 布朗 辛普森和罗纳德 高曼,为什么*终会无罪释放? 美国前检察官、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文森特 布廖西(Vincent Bugliosi)所著《美国法律故事:辛普森何以逍遥法外?》精辟地分析了辛普森脱罪的原因:陪审团受不良信息影响,辩方律师打 种族牌 ,检察官在指控和总结陈词阶段表现得无能。
这是一套关于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判例集。本判例集收录的判例都是美国联邦优选法院作出的、在刑事诉讼宪法化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判例。在美国,这些判例素有“大判例”的美誉,是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基本骨架和支撑。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对这些判例的翻译与评论,深化对美国宪法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 理解。 在判例的选择上,我们的标准是:该判例或者标志着美国联邦优选法院立场的重大转折,或者体现了关于某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或者明确了某重要法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在翻译方法上,与美国法学院的Casebook不同,本丛书翻译的是未经删节整理过的判决全文,以期可以直观地展现英美判例法的真实面貌。 该丛书第一辑是关于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的判例,分为三卷:搜查与扣押、令状原则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范晓波所著的《美欧银行并购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讲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管制的放松,银行并购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银行并购的规模和金额巨大,同业、同地并购与跨行业、跨境并购并存。银行大规模的并购,使其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成为可能,金融一体化打破了资本流动的国别限制,加剧了各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国际金融资源的争夺。 银行并购有其积极的一面,适度的并购能够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银行并购会使市场集中,市场集中度过高就会形成垄断,威胁到市场的有效竞争。金融资产的高度集中,还可能影响金融安全。大规模的银行并购直接导致银行数目的减少。在美国,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发生在20世纪八九
《美国司法体制的数据观察》选择美国司法体系中法官员额制、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跨行政区设置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被告人审前羁押等九个重要问题,借助官方报告,从数据视角切入,分析其源起与变迁,进而展现美国司法体制的真实面貌。在数据呈现上,不仅包含美国联邦司法的运作,更关注美国各州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并非一种"宏大叙事",而是一种"微观分析",它尝试为读者观察美国司法体制提供一种量化视角。
本书是美国新近出版的一本涉及法律、政治、哲学等社会科学的综合性著作。本书围绕着对一个虚构的古希腊传说中的案例的审判展开论述,不仅向读者展现出美国法庭审判及法律制度的全貌,还揭示出了美国法律体系——这一看似完美的法律体系的深层次弊端。
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
《美国陪审团制度》原书是耶鲁大学出版社所出“耶鲁当代法丛书”(Yale Contemporary Law Series)中的一本。它是纽约大学法学院Randolph N. Jonakait(伦道夫?乔纳凯特)教授关于陪审团制度的一本全面、富有洞见且极具可读性的著作。作者介绍了陪审团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阐述了促使陪审团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社会因素;对比了美国陪审团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司法程序;揭示了大众对陪审团所持观点的变化;考察了大众媒体是怎样展现甚至影响这一制度的;分析了关于陪审团运转方式及效果的实证研究。作者全面考察了刑事与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制度,既指出了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在维护法律制度有效运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又提出了潜在的改革方向及措施。本书虽是为广大非专业人士了解美国陪审团制度及法律文化所写,却也不失
本书自选题至定稿,历经八载,期间多次修改。本书初稿是作者攻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的博士论文。后来在广州大学工作以及在香港中文大学访学期间作者对书稿进行了大量修改和充实,使之更加完善。近年来,作者一直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并不断进行拓展,已经在国际政治专业类权威期刊发表了系列论文,并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 自老布什政府以来,美国深入介入香港事务。美国对港政策既有理想主义成分,又有现实主义内容,而且自老布什至奥巴马,美国四位总统执政时期的对外政策决策模式也各有特点。这为研究美国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外交的决策政治提供了丰富的案例。本书的研究具有以下创新点:
本书主要研究了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三个法律问题,明确了对外贸易区的法律性质,高度概括了对外贸易区的历史演变,并针对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对策与机制。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内容可用著名学者、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托马斯斯特兰政治学讲席教授卡尔B.斯威舍(Carl B. Swisher)的一席话来概括:“这本小书简洁而极生动地写出了对美国法的性格和美国宪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具有二百年历史的自然法思想背景。美国宪法的力量以及美国宪法条款中具有的公正意识,皆来源于高级法诸原则……法律主要是被发现而非被制定的,这样一种法的概念可以从德摩塞尼斯一直追寻到加尔文库利奇和后来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