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选题详细阐释了欧盟影响下的德国消费者保护法;除了传统的合同法领域的消费者保护以外,还研究了竞争法视角下的消费者保护问题;特别关注消费者保护法在适用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大量的司法判例进行了分析和评论。 本选题的主要内容: - 消费者保护的教义学基础; - 消费者和经营者概念; - 合同法中的消费者保护工具; - 特别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 - 保护消费者免受侵略性、误导性和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侵害; - 消费者保护法的实施。 本选题的主要特点: - 清晰易懂的消费者保护基础介绍; - 欧盟法规定的全面考虑; - 大量的判例法实例。
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进行专利申请的基本知识与技巧,包括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总体要求与审查程序、申请文件的准备、如何答复专利申请审查意见,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与植物专利申请的要求,同时也介绍了美国专利授权后专利无效程序的基本知识。本书可作为专利代理师及企业专利工作者作为美国专利申请实务工作的指南,对希望了解美国专利知识的读者也具有参考作用。
本书主要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侵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内容涵盖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因体系和调整范围、行为与违法性、损害、因果关系、故意与过失、共同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及消灭时效等,另外对产品责任、环境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等具体领域的侵权制度也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本书既可以作为法学类研究生的教学用书,也可供司法系统从事侵权法实践及理论研究者参考。
伊斯兰法源远流长,深厚的传统和悠久的历史使它在全球法律体系中独树一帜。然而,随着近现代社会的变迁,伊斯兰法遭遇了西方法律文化的显著冲击与挑战。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大转型,中东伊斯兰国家纷纷以不同形式引入和移植西方法律元素,走上了法律变革的道路,特别是20世纪的土耳其、埃及、伊朗、沙特阿拉伯这四个国家,成为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律变革的显著代表和缩影。本书深入剖析了这四个国家法律变革的历程,旨在提炼出这些国家法律变革的普遍性与独特性,进而揭示其中的规律,并探寻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公司形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形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司的演进中,逐步与法律结合起来,并且愈来愈紧密,公司的许多经验与法律的具体形式融合成一体,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公司形式变成了一种法定形式,公司制度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制度,而公司法则是确立这种形式,体现这种制度的基本法律。 ?? ?? ??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我们在做起草公司法的工作时,曾为了能较我地了解国外的公司制度,借鉴有益的经验,组织翻译了美、德、英、法、日等国较新版本的公司法,并由法律出版社合编出版,当时翻译的目的除了立法的需要外,还适应了对外发展经济贸易和国内研究工作的需要。时经五年之后,研究外国公司法不仅仍然是立法工作的课题,而且由于对外经济贸易关系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感觉到,管理者和研究者对于国外的了解更需要全面和直观的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更能直接明白其具体法律法规的操作和规定。本书的出版和面世就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全书共包括七个部分内容,分别以欧盟、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为例,介绍该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责、主要法律法规以及主要特点,以及相应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条款。
本书中文版的面世恰逢其时:中国和南非的商业关系正处于黄金期。自两国在1998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间的双边贸易一直是指数级增长。截至2009年底,中国不仅是南非的出口目的地(年出口增长率超过50%),也是南非的进口来源国。两国间的贸易和合作协议将会确保这一趋势持续下去。南非在2011年4月加入影响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即现在所称的“金砖集团(BRICS)”(原来的成员有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使我们更加肯定这一趋势。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极其重要,它不仅可以鼓励在南非和中国之间建立新的商业联系,而且可以巩固两国间现有的商业联系。我们对对方的法律制度了解越多,我们就会做得更好。 我们希望本书中文版能够为这一进程作出的贡献。在此我们要向湘潭大学法学院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的朱伟东博士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提议将本书译成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感觉到,管理者和研究者对于国外的了解更需要全面和直观的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更能直接明白其具体法律法规的操作和规定。本书的出版和面世就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全书共包括七个部分内容,分别以欧盟、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为例,介绍该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责、主要法律法规以及主要特点,以及相应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条款。
非洲,这一片美丽而神秘的土地,是早诞生人类的地方,也是法律发展富有特色的地区。一方面,非洲是早形成法律的地方。早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在非洲地埃及就已经出现了立法和司法活动。虽然,这些活动因古代埃及国家的灭亡而不得不中断,但其中的许多制度和原则变成了原住民的习惯而生存至今。由于非洲国家和民族众多,因而保存至今的各种习惯法也特别丰富繁多。另一方面,非洲是早开始移植外国法并予以本土化的地方。自公元前6世纪,随着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入侵非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持续影响非洲法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非洲成为了英、法、美、德西等殖民国家蚕食的对象,其法律体系,基本上也成为了英美法律和大陆法系的派生支系。在移植外国法的基础上,非洲法也获得了发展。此外,如同本书在各章中所展示的
非洲,这一片美丽而神秘的土地,是早诞生人类的地方,也是法律发展富有特色的地区。一方面,非洲是早形成法律的地方。早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在非洲地埃及就已经出现了立法和司法活动。虽然,这些活动因古代埃及国家的灭亡而不得不中断,但其中的许多制度和原则变成了原住民的习惯而生存至今。由于非洲国家和民族众多,因而保存至今的各种习惯法也特别丰富繁多。另一方面,非洲是早开始移植外国法并予以本土化的地方。自公元前6世纪,随着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入侵非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持续影响非洲法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非洲成为了英、法、美、德西等殖民国家蚕食的对象,其法律体系,基本上也成为了英美法律和大陆法系的派生支系。在移植外国法的基础上,非洲法也获得了发展。此外,如同本书在各章中所展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