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法治化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执行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和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应有之义。日本服刑人员法律地位变化的历程就是日本行刑法治化的历程。日本服刑人员的法律地位在路径上经历了特别权力关系阶段、特别权力关系修正阶段、特别权力关系否定阶段、诸利益衡量阶段至今处于正当程序关系论之下的立法、司法、行刑实践的发展探索中。中日行刑法治化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在立法以及刑事执行中如何处理惩罚与改造的界限、服刑人员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我国具有贯彻落实法治主义和正当程序关系论的根基。据此,确立服刑人员的义务法定、人权推定、权利救济司法化以及行刑中的自由刑纯化、行刑社会化,正是日本行刑法治化路径中的经验、教训的启示意义。
"本教材系统讲授英美法系刑法所涉的基本概念、原理及制度,各章节均为汉英对照,旨在满足法学专业教学需要的同时,提高学生法律英语专业能力。教材各章均设有与知识点相对应的典型案例与课程习题,以引导学生了解英美刑法实务,加深理解相关知识,开阔国际化视野。 本书为面向具有涉外背景的法学生的专业教材,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用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社会读者和相关机构参考阅读。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是非洲大陆一个重要的地区性靠前组织,该组织在协调各成员国靠前商法尤其是在推动各成员国采用统一法方面成效显著。该组织自成立以来已通过大量的统一法,对于确保该地区商法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实
“大洋洲”一词源于西班牙文,原意为“南方大陆”。该洲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和南部的赤道南北广大海域中,介于亚洲和南极洲之间,西邻印度洋,东临太平洋,并与南北美洲遥遥相对。其狭义的范围是指东部的波利尼西亚、中部的密克罗尼西亚和西部的美拉尼西亚三大岛群。广义的范围不仅包括上述三大岛群,还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新几内亚岛(伊里安岛)等。其总面积897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小的一个洲,总人口2900万,是世界上人口少的一个洲。大洋洲是亚非之间与南、北美洲之间船舶、飞机往来的淡水、燃料和食物供应站,又是海底电缆的交会处,在交通和战略上具有重要地位。 这些刑法典一般在将普通法上的犯罪纳入规定之后,明文规定普通法和习惯法上的犯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只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是在认定刑事责任的辩护事由,或者
丛书在充分了解和认识 一带一路 沿线69个主要国家政治、历史、文化、教育等基础上,选取了对国家教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进行搜集、翻译、整理和研究,客观全面地反映上述教育政策法规的全貌,旨在增进我国对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的了解与认知,并更为深入地认识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教育发展情况。
《 民事诉讼法》一书是为帮助读者应对包含涉外要素的民事案件而作。全书系统梳理了 民事诉讼法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基本涵盖了该领域的主要内容,对 民事管辖、 诉讼竞合、 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民事保全、 破产、 仲裁等均有所涉及,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 系统译介 民事诉讼法著作的空白。 程序法的 化浪潮席卷 无需多言。把握在该领域的世界研究动向,并思考 程序法的应有之态,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可作为 民事诉讼法领域教学和研究的参考书,也适用于涉外法律实务。
本选题详细阐释了欧盟影响下的德国消费者保护法;除了传统的合同法领域的消费者保护以外,还研究了竞争法视角下的消费者保护问题;特别关注消费者保护法在适用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大量的司法判例进行了分析和评论。本选题的主要内容: - 消费者保护的教义学基础;- 消费者和经营者概念; - 合同法中的消费者保护工具; - 特别合同中的消费者保护; - 保护消费者免受侵略性、误导性和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侵害; - 消费者保护法的实施。本选题的主要特点: - 清晰易懂的消费者保护基础介绍; - 欧盟法规定的全面考虑; - 大量的判例法实例。
本书是“WT0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研究了WT0争端解决与中国的实践、贸易救济法律问题、WT0框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问题、WT0框架下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以及WT0其他议题等问题。本书紧抓我国加入WT0的第10个年头之契机,反映了该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国对外贸易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 民事诉讼法》一书是为帮助读者应对包含涉外要素的民事案件而作。全书系统梳理了 民事诉讼法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基本涵盖了该领域的主要内容,对 民事管辖、 诉讼竞合、 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民事保全、 破产、 仲裁等均有所涉及,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 系统译介 民事诉讼法著作的空白。 程序法的 化浪潮席卷 无需多言。把握在该领域的世界研究动向,并思考 程序法的应有之态,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可作为 民事诉讼法领域教学和研究的参考书,也适用于涉外法律实务。
外国代理人法是一项新兴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涉外法律制度,其调整外国代理人及其从事的活动。近些年,因为国际形势中的对抗因素增加,外国代理人法逐渐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律制度。俄罗斯、以色列、匈牙利、澳大利亚、尼加拉瓜、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已经陆续制定外国代理人法;加拿大、法国、欧盟等亦在推进外国代理人法的立法进程。本书对世界范围内已有外国代理人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综合比较,提炼了外国代理人法的内涵与基本特征、立法目的、核心制度、立法模式、实施情况和效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等共性规律,并分国别重点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新加坡、英国等国的外国代理人法。。
本文丛的主要原则和特色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前提下,坚持质量,宁缺毋滥,不定期出版的原则。具体将体现为以下三点特色:,本文丛的著作,应属学术界没有涉及的课题,具有填补法学研究空白的特色;第二,本文丛的著作,应是学术界都很感兴趣,但还没有系统研究或未及时挖掘的课题;第三,本文丛的著作,应具有比较高的文献史料价值,能为学术界进一步研究提供基础性的资料。我相信,《比较法文丛》的出版,会为我国比较法研究的进步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丛的出版,得到了法律出版社沈小英分社长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也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的建设经费资助。在此,特表示诚挚的谢意。
本书由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老师和博士生以及东盟国家的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科研成果构成。全书围绕中国 东盟合作的法律问题,涵盖区域合作的国际法原理分析和实务交流探讨。内容包括:中国 东盟自贸区法律问题专论,中国 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专论,中国及东盟国家法律制度问题各论及学术综述。
本书是新加坡分层建筑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该法及其附属法例于2005年4月1日生效。现阶段仍在制定的规定将于宣布之日生效。BMSMA属于新加坡国家发展部(MND)管辖范围。BMSMA是将《建筑和共有物业
《建筑维护和分层地契管理法》是新加坡分层建筑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 该法及其附属法例于2005年4月1日生效。现阶段仍在制定的规定将于宣布之日生效。 BMSMA属于新加坡国家发展部(MND)管辖范围。BMSMA是将《建筑和共有物业(维护和管理)法》( BCPA )与部分《地契(分层)法》( LTSA )合并的法规。该法的制定经过了与行业和公众的广泛磋商,*终由特选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研究分析新加坡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为中国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塑造一个安全,优质,可持续和友好的建筑环境管理办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