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法精解》在美国是一本久负盛名的保险法著作,于1987年首次出版,至今已历四版,是美国保险法初入门者的书之一。全书以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为主线,将纷繁复杂的保险合同法规则全面而系统地组织起来,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读起来清晰流畅,便于理解和记忆。而且,在分析保险合同法的一般规则时,作者还对保险中介以及保险监管等内容有所涉猎,并且辟出不少篇幅对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等主要险种的特别规则进行阐述,使读者可以更全面地认识美国保险法。 此外,本书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备有丰富翔实的注释,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做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工作,对几乎每一个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都列出了详细的专著、论文和判例清单,任何希望深入研究特定保险法课题的读者都可以按图索骥,找到丰富的相关资料。所以,对美国保险法感兴
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也是最困扰法院和学者的问题之一。《英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从英美法这个特殊的视角出发,研究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的核心内涵。通过演绎和归纳的结合,《英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将以下三点识别为因果关系的核心内涵,即原因与结果之间的条件关系、原因与纯粹条件的对照、将异常条件归于人的行为。《英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根据休谟和穆勒所坚持的因果关系的规律理论,深入阐发了条件关系的判断方法,并据此评价英美侵权法中的“假若没有”标准和NESS标准。英美侵权法主流观点认为,行为的可责性判断可以替代原因和条件的区分以及将异常条件归于人的行为,此即风险标准。《英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对风险标准展开驳论,认为原因和条件的区分能够也必须独立于行为的可责性判断,原因和条件的区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