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体系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和司法解释方法,把劳动法的总体情况呈现出来,让读者可以从各方面综合把握劳动法,这对学习和研究各单行劳动法规有着巨大的帮助。本书分为劳动法总论、关于劳动、关于劳动法和劳动法分论四个部分。*部分就劳动法定义、体系、公法私法区分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分析;第二部分集中呈现了劳动的意义和劳动的变迁两个有关劳动的;第三部分涉及劳动法的基本问题,包括有劳动关系、劳动法渊源、劳动法基本原则、解释和应用、中国澳门劳动法的发展和国际法的适用;第四部分就详细介绍了澳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护法,以及介绍和分析了集体劳动法的问题。
内容简介
《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美国宪法修正案》,以及《联邦党人文集》是构成美国的重要的宪法性文献。《美国宪法导读》对上述文献(《联邦党人文集》为选摘)进行逐段解读,细释了每一条款的法理依据、背后的争议与妥协,并对二百余年以来重要的宪法性诉讼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以具体生动的方式呈现出美国宪法自创立至今的发展轨迹,并且从政治和历史两方面对美国宪法流变的深层原因进行了精微的剖析。尤为可贵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话题,作者能够举重若轻地进行解读,使得本作既有极高的专业水准,又有较强的可读性,适合留学生,高校历史学、法学专业的师生,以及对美国文化感兴趣的读者。
《SOX法案404条款执行工具:对管理者和审计者的实用辅助(第2版)》为遵循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提供了高度可行而又简单实用的方法,不仅为公司精简遵循流程提供了详细指导,而且使流程更易管理,并可在以后年度中反复使用。作为首席财务官、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审计师的书目,《SOX法案404条款执行工具:对管理者和审计者的实用辅助(第2版)》提供了很多工作项目、审计清单和案例,网罗了所有关于404条款的新动态。在全新改版后,作者积极采纳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内部控制测试与报告中的成功方法,将使所有参与计划和执行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工作的人士受益。
本书围绕廉洁合规国际标准展开论述。共有七章,大体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尝试厘清廉洁合规及相关概念,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对廉洁合规进行理论阐释,并总结我国推进廉洁合规治理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二是对国际组织、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廉洁合规标准进行归纳、总结和解读;三是选取国外代表性企业,对其廉洁合规政策进行解析;四是总结全书,并结合我国实践,初步且粗浅地提出我国因应廉洁合规国际标准的对策建议。
庄敬华,女,1962年生,它微省砀山人。1983年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西语系德语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1991年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1996年任中国政法大不副教授至今。曾于1998年10月—1999年10月在德国波鸿大学讲修民商法。
本书自1879年出版以来,已经过26次修订,为英国高等学校很受欢迎的合同法教科书和工产企业界的重要参考资料。该书的不断修订补遗,既适应了英国社会、经济和法律日益发展的趋势,也使内容更为丰富和完善。第26次修订版,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即凡重要理论,无不通过案例国以阐述与论证,从而与反映了英国法律非成文的特点。
意大利刑事古黄学派创始人贝卡里亚的这部著作,篇幅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该书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全书洋谥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息,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了愤怒的谴责,鼓吹刑法改革,力介罪刑相适应的近代量刑原则。本书问世后立即给作者带来了巨大的声誉,被译为多种文字,它对地俄国、普鲁士以及奥地利等国的刑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影响。该书被誉为刑法领域里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
意大利1988年的刑事诉讼改革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这是欧陆传统职权主义国家全盘引入当事人主义的一次激进尝试,为世界上许多职权主义传统的国家尤其是转型国家的刑事诉讼改革提供了全新的论域和素材。本书系统地研究了意大利1988年刑事诉讼改革及后续形成的特色理论和制度,包括诉讼主体理论、诉讼行为理论、“双重卷宗”制度、被告人缺席制度以及刑事证据制度的一般原理。“要批评指点四周风景,首先要爬上屋顶”,意大利刑事诉讼的改革及后续制度建构为中国比较刑事诉讼的研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尤其是可避免中国的刑事诉讼改革重蹈覆辙,误入“当事人主义”的陷阱。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 《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循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该书翻译了其中的两章。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相对系统、完整的香港上市公司实务操作指南,涵盖了公司治理、持续责任、信息披露、关连交易、不当市场行为、证券权益披露、申请及撤回上市、股份期权、债券融资等资本市场较为常见的问题。本书采取国际通行的案例式编撰法.精心选取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逾一百个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其中既包括严谨合规的正面案例.又包括因违规受到谴责、批评甚至遭受刑罚的反面案例,从而生动地呈现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及规则。 本书更重要的价值乃在于:本书主编充分总结及提炼其从事香港上市公司法律合规的实践积累.广泛借鉴上市公司合规经验与教训.提供了极具实用性的操作指南和标准化工作模版,从而让读者在阅读本书后知道自己应如何操作比较妥当,以及在操作中应注意什么。 本书适合于以下人士:从事
为什么会任命波斯纳担任调解人呢?如果中国人关心并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的,他们会感到非常奇怪,而且这种奇怪会与美国人感到的非常不同。波斯纳是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按职务来说,至少相当于中国某个省或直辖市的高级法院院长,甚至更高;而任命他的却是联邦地区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这几乎相当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某位法官——比方说尚秀云法官——任命了北京高院或上海高院院长担任调解人。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乱了“辈份”。不仅现有的体制不允许,而且至少目前没有哪位基层法院法官有这个胆量;即使有这个胆量,我想北京或上海高院的院长也不会接受,甚至私下里会认为这是对他或她的“侮辱”或“蔑视”。而为什么波斯纳会接受这样一个任命呢? 尽管这一点已足以支持目前法律界和法学界正在进行着的对我国司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