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学主编的这本《港澳基本法实施评论(2015年卷总第2卷)》是专门评述港澳基本法实施情况的文集,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创办。本卷分四个主题:年度特稿分别评述2014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本书试图从欧盟农业环境政策变迁入手,围绕欧盟农业环境给付的制度规范及其实践,考量其制度框架内容,挖掘制度嬗变的时空影响因素,分析制度设计的法理,对欧盟农业环境给付制度的利弊得失作深入研究。靠前章以行政法学的一般原理来重点论述欧盟农业环境给付中所涉及的几个关键性的问题;第二章解读欧盟农业环境给付所反映的二项重要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和提供者获得原则;第三至五章,分别以很具欧盟农业环境给付代表性的交叉遵守机制、不利区域给付计划和自愿性农业环境措施给付为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逐一操刀作深入的剖析,权衡其利弊得失;第六章,以理念和制度建构启示作为收宫。
欧盟反恐法的产生和发展绝不只是源于法律层面的考量,还会受欧盟安全治理和更宏观的政治因素,包括跨大西洋安全治理模式趋同的影响。因此撰写本文在国际法、欧盟法、刑法学之外,还需要对欧盟政治、国际政治学和安全治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所掌握。研究结论方面,通过对欧盟反恐法整体和各部门的研究分析认为,欧盟反恐法的发展体现出预先性的转向,对安全的追求让欧盟重视预防和控制在反恐中的作用,刑法方法影响了反恐涉及的各个方面,这其中损害的是法治原则和人权的保护,欧盟反恐也陷入了结构性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