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着眼于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在宪法论域映射的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力求运用宪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形成一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法理定位策略体系。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研究的问题意识与理论面向。第二部分从背景、历史和两岸三个面向出发,对涉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的若干重要地理论与现实问题加以讨论。第三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策略之形成与应用。
原著将美国合同法领域的海量判例整理、归纳、重述后,以成文法的形式编纂成书。 该重述对合同规则的陈述简明扼要、精当贴切、内容,且每条皆附评论注释。 内容共16章,汉译如下: 章 术语的含义 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与行为能力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合意 第四章 合同的成立—对价 第五章 反欺诈行为法 第六章 错误 第七章 误述、胁迫与不正当影响 第八章 因公共政策而不能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义务的范围 第十章 履行与未履行 第十一章 履行不能与目的落空 第十二章 因同意或变更而免除合同义务 第十三章 连带诺言人与受诺人 第十四章 合同受益人 第十五章 权利的转让与义务的变更 第十六章 救济
1993年我自费去美国留学,有机会全面地和系统地学习美国的法律。其中的一门课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那就是“刑事诉讼”。我次真正认识到,美国整个刑事诉讼问题,实际上就是探讨宪法权利保障的问题。我也次真正地认识到,程序正义在某种程度上比实体正义更为重要;不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可能已经意味着警察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如果对之不予以禁止,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就会在任何时候受到不正当的侵犯;那么,冤假错案就会更加容易出现。
财产私有制是美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没有这种私有制,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便会坍塌。因此,私有财产权制度在法律上得到充分的发展是毫不奇怪的。美国具有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确私有财产权制度(当然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亦如此)。美国财产法的广泛和复杂使得美国律师也常常难以理解财产所有者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于中国同行们来说,要完全理解会有更多困难。因此,这本书向中国读者介绍美国财产法的书本身就表明了一种巨大的努力和成功。同时,在中美两国加强了解和合作的过程中,这本书有助于促进两国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本书的出版无疑是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