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多位学者合作完成,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本书是一本教科书,作者根据教学需要将本书分成结构松散的三篇,分别是绪论、民法的基本原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其中篇分两章,分别是导言、民法概述;第二篇分为三章,分别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私法自治原则、善意原则与相关概念;第三篇由四章构成,分别是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人、物与财产,法律事实。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神圣的历史使命,也是海内外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真诚愿望。进入21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关系发展既出现了难得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所有的中华儿女都在认真、严肃地思考着两岸关系的前途。 作为与台湾一海之隔的福建省,自古以来就与台湾有着割不断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关系,在发展两岸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福建希望加快发展,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融人大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出力,现实、有特色的就是加强对两岸“法缘相循”的研究。 游
邱庭彪等编著的《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涉及大量的实务操作和较多理论知识,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还加插了诉讼法,还涉及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此外,本书在系统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基础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了若干特色制度,如澳门司法机关中检察院领导刑事侦查、多种侦查机关人微言轻辅助,强制措施的批准主要由法院控制并决定,程序中有预审制度、法院听证程序。《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相关论著罕见的缺憾,有助于强化对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基础性、体系性的理论研究,加深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对澳门精细化的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进而引起我们对制度背后蕴含的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探索,对我
本书是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领域的权威著作,作者有多年参与立法及保险行业管理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得本书成为内容充实的理论著作。 本书在写作上具有以下特点: 以保险法为基础,参考德国保险契约法,建构严谨的理论体系。吸纳我国台湾地区及美国*裁判见解,丰富本书内容,并与保险实务相衔接。精心绘制多幅法律关系图,帮助读者通盘了解复杂的请求权关系。重点清晰,依照内容编列段码,并依据段码,编制索引,方便查考。各章附有习题,可以作为讨论的重点提示。
自然乃顺,顺者则通。自幼成长至大,一本自然处事待人,读书治学亦然。大学时代常想,老师应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师教得自然,学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将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学,即尽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给学生。所谓很自然地教学,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条文之意义与适用加以生活化及体系化。多年来教债总,虽多介绍先进著作,而以学生整编之讲义辅之,但自觉对学生亏欠甚多,在今学生不断催促及先进鼓励下,乃趁此次民法债编修正,再无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闲历经两年充实修正,完成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期能将怎么教就怎么写,很自然地呈献给学生,则幸矣! 本书为作者关于债法总论的研究力作。全书共分八章,作者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新修订“民法”中债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一直到债之消灭,对“民
要了解香港公司法制,不仅需要了解作为成文法的香港《公司条例》中的内容,还有必要去了解在作为英国殖民地时期相应的英国普通法以及衡平法的原则与相关的众多判例。 本书主要在整理与研究香港《公司条例》和相关判例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设立、资本筹集、公司的机关设置、会计与监查制度、重组与破产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具体包括概论、公司的特征、公司的类型、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资本筹集、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秘书、公司债与债的担保、公司的会计账目、审计和监察制度、公司的重组、公司的破产与清算、公司的解散程序。
这是一本以我国台湾地区2006年7月起施行的新“刑法”总则为本所撰写的教科书,并收录、归纳及评释截至同年月为止的新法文献与*裁判,让读者掌握我国台湾地区“刑法”总则的新脉动。全书编排皆从具体案例出发,辅以数十则图表,细说“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与基础知识。除了着重近年来本土的知名实例以外,《新刑法总则》论述兼及刑法国际化的发展,让读者窥见跨国性刑事法与人权法整合的新趋势。
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以“一国两制”为理论指导,贯彻执行基本法,推动香港建设和发展。近年来,香港发生的一些法律事(案)件,究其原因,根本上都是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香港社会进步与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正确处理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是一个关系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保证特区高度自治权,实现香港良好管治的重要问题。 本书针对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的问题,将二者作为一个系统、完整的体系加以研究。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在澄清主权与治权、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概念的基础上,选取香港法院处理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明确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权力界限。以期促进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长
本书专门研究 一国两制 和澳门基本法及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运用宪法、基本法和行政法理论,结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文件和司法案例,对澳门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主政制、澳门基本法的司法解释和适用、澳门基本法中行政与立法关系、澳门基本法与行政法治等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重点阐述。
本书是通过透视香港的选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回归以来的香港选举制度演进来总结香港政制体制的变化。港人的参政方式包括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选举,区议会、全国人大港区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的选举等种类。本书将以行政长官、立法会及区议会议员的选举为重点进行研究。
过往澳门治理史研究多以殖民史观切入,关注的是主权、中葡关系等外部议题,较少涉及社会内部互动、民间组织等内容,因此,澳门治理史研究需要内容与方法的双重转换。全球史观的引入疑是寻求突破澳门治理史研究旧格局的新尝试。 《自治与他治:澳门的行政、司法与社团(1553-1999)》引入全球史观的“文明互动区”理论视角及方法,观察发生在澳门微型互动区内,却为过往澳门治理史研究所忽略或遮蔽的的中西治理文明之间接触与冲突的生动历史细节,具体分析不同治理文明因互动而生成的一系列独特的制度安排与治理技术成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而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梳理出澳门社会治理发展的新线索,提示澳门独具的治理文明互动的本质特征,借以重构澳门社会治理史的解释体系。
《澳门刑事法:制度源流与文本分析》立足相关文献及法律文本,系统梳理澳门刑事法制发展历程,是一部全面研究澳门刑法史的专著。上编回溯法典变迁,介绍明清律例与澳门地方刑事立法,19世纪以来《葡萄牙刑法典》的制定、修订及其在澳门的延伸适用,《澳门刑法典》的制定及其对法律本地化的影响。随后进行文本分析,比较《葡萄牙刑法典》与《澳门刑法典》的制度同异,包括刑事立法原则、犯罪构成、刑罚体系及分则结构等方面的内容发展;下编简述特别刑法,择要介绍《葡萄牙刑法典》适用期间及《澳门刑法典》颁行以来的各类单行刑事立法及附属刑事立法,概述相关刑事制度的全新发展。《澳门刑事法:制度源流与文本分析》可供学术界及实务界进一步了解澳门刑事法的历史变迁及整体面貌。
《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为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之一。《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的研究范畴是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此种冲突不仅体现在静态的法条中,而且表现为动态的法制实践,主要包括: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法律中的刑事条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二,香港特区在落实中央授权刑事立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三,两地在处理跨境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
本书根据2014年1月1日 生效的第9/2013号法律修改的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出全面的论述,涉及大量的事务操作和理论知识。不仅力求还原澳门刑事诉讼的操作过程,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同时,加插相关理论,内容并不局限于诉讼法,还涉及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并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的若干特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