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提出了我国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即在目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以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为核心载体、以公司化的信用征信机构为重要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此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体系与制度。
本书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教育领域常见法律纠纷进行了详细分析,以学生“入学”“在校”以及“毕业”为主线,结合经典案例的展示与分析,探讨教育纠纷案件的焦点问题。书中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对读者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适合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月日通过,是项全球性反腐败法律文书,在国际一级建立了反腐败五大法律机制;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与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履约监督机制,对国际反腐败斗争和中国对外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包括我国有内的95个国家已签署该公约。 本书收录了文本及相关注释文件,以及公约起草所主要依据的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和一些区域性反腐败法律文书。
中英“社区法律服务研讨会”是中英两国法律界文化交流的一项盛事,是中英双方有关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中英“社区法律服务研讨会”的圆满举行,标志着中英法律文化交流进入了一个务实而深入的崭新阶段。 在研讨会筹血之初,中英双方就商定将研讨会的成果结集出版。这本论文集收录了中英“社区法律服务研讨会”中英双方代表的全部发言材料,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此次研讨会的内容。英方专家对英国司法制度和社区法律服务情况的介绍,对于我国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是十分珍贵的资料。同时本书还选编了68幅图片资料,以记录中英“社区法律服务研讨会”的盛况和英方专家参观访问我国“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及其他社区法律服务机构的情况。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澳大利亚证据法的当前样态,是由制定法、普通法和法院规则所组成的混合体。1995年,澳大利亚联邦和新南威尔士州通过的《1995年证据法》,是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近十年工作的成果。这些法律在绝大多数方面是一样的,常常被称为《统一证据法》。《1995年证据法》采用了娴熟的立法技术,使得该法清晰、可读,成为一部使用者友好型的立法。澳大利亚司法部编著的《澳大利亚联邦证据法(中英对照)》对《1995年证据法》才中英文对照形式,方便读者学习使用。
这部汇编共收入265个以其典型含义在国内或国际立法文件、著作权或邻拉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论文或一般言谈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或词句。每个术语均附带对其含义作出的简短解释。 全部术语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每个英语术语及其释义的前面均有一个顺序号,后面则是相应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术语及释义。某些术语的后面还提到该术语在下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文件中首先使用。其中,《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写为“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修订)简写为“世界”;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写为“罗马”;1971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写为“录音制品”;1974年《关于分布卫星传送的承载节目信号的公约》简写为“卫星”;1976年《突尼斯示范法》简写为“突尼斯示范”
《公法的制度变迁》主要以公法领域修宪(八二修宪和以后的四次修宪)以及重大法律(以《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为基本范围)的制定为线索,展示公法制度在过去三十年的变革,揭示公法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找寻促进或阻碍公法发展的因素与力量。内容涉及:宪法修订,法律的制定、修改及其背景,宪法或法律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制度的创新,公法制度的实际运行及评价等。
本书收录了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词目外,还歉收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许多学科一些条目,内容涉及市场营销、对外贸易、财务、会计、统计、银行、信贷、投资、税收、仓储、运输、证券、保险、海关等。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一部极具现代性、广泛代表性、权威性与实用性的商事合同统一法。本书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组织世界知名合同法专家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而编纂的。它可为立法所参考,为司法、仲裁所适用,是起草合同、谈判的工具,也是合同法教学的参考书。 2004年版《通则》共含条文185条及相关注释。为便于读者理解,本书采用英汉对照形式,还译了工作组主席、协会顾问Michael Bonell教授关于对2004《通则》的评介作为开篇文章。同时,还附了2004《通则》和《欧盟合同法原则》的英汉对比表,以供研究参考。 本书主编及审校张玉卿先生自1999年起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成员、本书的出版得到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秘书长Herbert Kronke和协会顾问Michael Bonell教授的热情赞同与支持。 本书是2004《通则》的权威出版物,是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