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着眼于近年来工作的新内容新任务和新需求,系统梳理了当前检索的类别方法步骤与策略以检索过程为基本主线每个检索过程中以各种检索策略为纲目是本书的很大特色 本书既包括基本的性检索策略,也总结了当前广泛开展的分析挖掘与布局检索策略;既包括基于常规分类号与关键词的基本检索策略,也总结了针对化学结构式图形数值范围等特定对象的特殊检索策略;既包括检索策略的一般性介绍,也给出了检索策略在特定检索资源中的具体使用案例检索策略均是基于社会公众可获取的公共检索资源,针对不同的研发分析和经营目的,以尝试系统全面地梳理总结检索方法和策略,探索新时代的检索之道 读者对象:工作者科研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有检索需求的社会公众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法》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次修订,除了结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实施)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对第三版的婚姻关系法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的内容进行较大的修改。本书经修订后,观点更新颖,引证法律更充分,章节布局更合理,语言表述更简练。《婚姻家庭法》从婚姻家庭的理论、婚姻关系法、家庭关系法、继承关系法、涉外婚姻和区际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法进行系统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社会现象也进行了分析。《婚姻家庭法》体现了婚姻家庭法立法的*要求和司法的*精神,也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做
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专利名案解读(2):20起典型专利纠纷案例评析》旨在针对近年来影响力的典型知识产权事件和专利纠纷案件开展分析研究和推介工作,为企业工作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参考和借鉴。《专利名案解读(2):20起典型专利纠纷案例评析》共选编20起典型案例,每一案例均包含案例要点、案例索引、当事人诉辩、查明事实及裁定结果、专家评述、附录等几分,不仅全面反映了案件的全貌,更有对案件法律问题的精彩评析。n
1.本书的翻译底本是日文原著《中国家族法原理》昭和51年(公元1976年)8月15日出版的第二版,但个别地方与第二版有所不同。在着手翻译前,滋贺先生对原书个别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因此本书是根据修订后的内容翻译而成。译书对这些地方不再——注明,凡与原书不同的地方,目前以本译书内容为准。 2.书中有个别日文在翻译时比较难于处理,后决定保持原文不泽。如“持分”、“持分权”、“得分”、“得分权”。“持分”的词义可以译为“份额”;“持分权”可译为“按份共有权”;“得分”可译为“应得的份额”;“得分权”可译为“应得的份额权”。但如果这样译出,则原文表达的涵义和形式会出现问题。“持分”所要表示的含义不仅是“份额”,还指相关的人“每个人都享有的份额”、“相关各方都有份儿”。四个词多少都是基于这一含义而形
《合同起草审查:三观四步法》内容“以理念为指导,对合同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审查”的思路,对交易结构篇、各类合同形式、合同条款、合同语言等合同的各个层面审查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在综合运用上述知识的基础上提供的一套合同起草审查工作的流程,提出合同审查的四步法。此外,图书中嵌入合同审查的工具与方法,提供了一些配套的合同及文书模板、合同条款模板,每个模板均列有数字编号,读者可通过手机或电脑进一步获得其电子版直接使用。
由于出版年代久远,这批译著日渐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来,也因当时印刷水平低下、纸张质量粗劣等原因,破烂枯脆,很难为人所查阅。同时,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为馆藏书,只保存于全国少数几个大的图书馆,一般读者查阅出借也很困难。
本书收集了作者近几年有关民法理论和立法的演讲录音记录稿和文字稿17篇,展示了作者对民法制度研究到民法思维方式及其运用的研究的思想结晶,其中包括作者就民法思维模式的特征、人格以及人格权本质、国家财产的权利属性及其在物权法上的地位等问题所提出的重要观点的直接表达。作者在本书中的观点很有冲击力甚至有些是逆[主流]的,值得民法学界诸多学人深思。同时,由于本书保留了作者演讲的语言风格,使得书中对严肃学术问题的讨论少了几分枯燥,而变得生动,读来如亲临演讲现场,这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胡长清先生的《中国民法总论》一书是中国学者最早撰写的中国民法学的体系书,开辟了中国民法学著作的先河,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中国民法总论》分为绪论和本论两部分。在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世界民法的编纂体例、旧中国民法的编纂原则和私权的本质等民法学最基础的问题。本论部分分为7章,这是完全按照《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的章节结构编写而成的,比较详细的,并且几乎是逐条对该编的条文作了学理上的解释。该书大约30万字,与此后出版的各套的民法体系书相比,规模较小。全书采用了文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并参考了许多国外的立法例,引进了比较的方法。可以说该书是中国学者用现代的法学方法来研究新式民法典的次成功尝试。
《公共利益论域中的知识产权限制》从公共利益视角以七章的内容论述知识产权限制问题。作者探讨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知识产权限制的理论依据和基本特征,分析了知识产权限制的种种原因,论述了知识产权限制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还对各主要国家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限制制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公共利益论域中的知识产权限制》适于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