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我国破产法三十年发展的历程作了详细的综述,并对破产法立法及司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及比较法研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具体来说,本书从特殊主体破产、破产原因、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权利、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等方面进行研究整理。
本书对我国破产法三十年发展的历程作了详细的综述,并对破产法立法及司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及比较法研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具体来说,本书从特殊主体破产、破产原因、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权利、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等方面进行研究整理。
《船东保赔协会法律制度研究:以英国法为中心》作者充分利用的手英文资料,在首次全面系统地研究,介绍了被誉为“航运业的创举”——船东保赔协会一个半世纪的风雨历程和制度建构。本书以英国保赔协会为中心。从公司法的视角论证了船东保赔协会的法律人格及其组织架构。以合同法理论和保险缔约信息原理揭示了保赔合同的构成,保赔协会规则之互助共益的法律精义和会员资格的存废。努力构建了船东保赔协会独特的法律服务(义务)体系——理赔、防损和担保:并从市场和竞争的发展中指明了保赔协会与保赔险未来的趋势,尤其重要的是,作者对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立法完善、体制创新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主张。
本书作者善于从司法角度发现和思考社会问题,敏锐地发现了我国当前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不足,使本书研究在观察和切入角度上区别于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此同时,为了尽可能拓展研究对象的广度、推进分析论证的深度、提升理论归纳和总结的精度,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司法权介入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我国公司治理司法权介入的不足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独到的分析,使本书既有的学术意义,又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中华长江文化大系·江湖之道:长江流域的行会与商规》为《中华长江文化大系:二》的一本。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商法学与中国法制史学教材都将中国商事立法的源头确定为清末的《钦定大清商律》。如果从国家制定独立成文商法的角度,这一论点是没有错的。但在清末引进西方独立而成文商的法典之前,中国早就存在着商事法律规范。只要有商事活动出现,就必然有商事法规范存在。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中国就已经出现了商事活动,因而中国商事活动规范也应当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中华长江文化大系·江湖之道:长江流域的行会与商规》写作的宗旨即在于突破以往著作在研究上的局限,以商法学的知识体系为参照,从宏观上全面介绍并比较长江流域各不同区域的商事习惯法;尽可能发掘出适用于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区的具有共同性的典型性商事习惯
本书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中国不应引入美国普通法上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观点,并指出美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规则的产生就是一种错误。本书的理论创新之处还在于,作者提出自然人控制股东与法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以及国家控制股东与私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应该具有差异,明确分析控制股东承担义务的相对权利主体,并且详细分析了救济的提起方式,即控制股东是对公司负有的义务还是对其他股东负有的义务,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谁能提起诉讼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作者全面考察并比较了各国控制股东行为规制的不同方式,即美国普通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美国成文法上的股东压迫原则、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损害原则、英国的Foss v.Harhottle规则的例外、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以及大陆法系的诚实信用原则等。
本书从当代中国的现实北京和特殊国情入手,在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基础上,以关系契约理论为视角重新审视当代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当性基础,构建了中国特色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并设计了具体的实施模型和评价指标。是对当代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本体论、价值论与实践性的有机结合。
本文集汇入了当今在商法理论著述方面的一些学者的新作。这些论文致力于探讨效率分析的基础,而在当代公司法和商法的学术研究中,效率分析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理论预设。本书关注的一些问题包括:什么是合同法、买卖法和公司法中效率分析的历史根基?在这些领域中,道德理论与效率分析不相关吗?如果道德理论具有相关性,道德与效率是可以协调的吗?还有,在公司法和商法中,效率作为一种规范目标即使是合理的,它的复杂性也能使它在裁判中的贯彻具有现实性吗?在合同解释中习惯应该起什么作用?效率考虑在合同解释中偏好平义解释方法,还是混合的解释方法?在公司法和商法方面追求效率的方式是什么?本书反映了当代法律理论研究中最激动人心的工作。它将使法律和法律哲学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感到饶有兴味。JodyS.Kraus是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法律
本书沿着基点论—角色论—结构论—绩效论—激励论—责任论的逻辑线索逐层展开,以国有公司类型的“纵横立体式”剖析为切入点,探究了国有公司董事会的角色定位,设计了不同类型的国有公司董事会之内部构造,构建了国有公司董事会评估机制,检讨了当前我国国有公司董事激励机制与责任机制之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葡萄酒果酒法规与市场监管》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葡萄酒法规”优质课程建设的研究成果,内容把分散独立的相关生产与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与葡萄酒果酒的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要求、地理标志、标签规范、质量认证、行业准入及市场监管的紧密结合,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全力构建主线突出、结构合理的法规知识体系,培养从业人员树立葡萄酒、果酒的质量观、卫生观、安全观,全面、系统地实现技术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产品安全化。
本书是作者参与中国破产法制度建设二十余年思考的汇总,凝聚了作者参与立法实践、学术研究、个案分析时的创见。作者身为国有企业破产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和2006年中国新破产法的主要起草人,直面立法与破产实践的相关问题,不断扩展破产法律制度边界,丰富破产法律制度内容。 本书收录的文章既有立法建言、新法阐释、制度研究,又有实施分析、案例意见和专家报告。同时,作者丰富的社会经历使得本书收录的文章以破产法为基点,辐射面很广,触及了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与法律转型的诸多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