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 ,语言精练。作者认为,教材不同于专著,其内容应是学生必须和应当掌握的部分,教材介绍的应该是通说而不是作者的个人研究成果。同时,教材应所涵盖的是基础的内容而不需要著者做过多的扩展,教材必须为教师的讲课留下适度的讲授和发挥空间。有鉴于此,在这本教材编写中,参编者用精练的语言,着力压缩了教材的内容,将纷繁庞杂的商法内容浓缩在40万字左右。 第二,知识点涵盖全面。我们认为,法律部门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相当的关联性,特别是商法与民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教材写作过程中,参编者将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商法内部各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写出来。这样既便于学生掌握和理解,也便于在有限的篇幅内涵盖应有的知识点。 第三,法律应用。在本教材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娶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生深入思考。
本书分四编共33个案例,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书中采用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格式,较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的作者均是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本书内容新颖,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知识产权法有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保险法论》分为三篇十二章。篇为《总论》,系统地阐述了保险与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保险的性质与基本要素、保险与相关概念的异同、保险的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保险的基本分类,并回顾和总结了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第二篇为《保险合同法》,以合同法理论为指导,论述了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并对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与实务分别加以论述。第三篇为《保险业法》,以新修订的《保险法》为依据,分析了保险业法的基本架构,并对保险公司制度、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制度、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制度以及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阐释。《保险法论》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的教材,也可供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以及热衷保险法研究的读者参考。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对原发的修改幅度达三分之二以上,修法后的公司法基本制度与实践问题急需厘清,本书即以新《公司法》为依据,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解读。 全书共18章,分为“公司法本论”和“公司法别论”两个部分。其中“本论”主要论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问题,共14章;“别论”主要讨论作为公司特殊形式的上市公司、一人公司等特别问题,共4章。 本书突出的特点在于一个“新”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法律依据是*颁布的《公司法》。其二,体例创新。本书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归一体来论述的撰写体例,使全书整体结构更加完整,同时,更方便在具体问题上对两类公司进行比较。其三,内容创新。本书不仅全面论述了公司法的基本问题,还探讨了许多公司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商法作为法律,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立法领域,受到了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商法作为法学,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研究领域,吸引着越来越多人士的学习和研究。《商法学》在世纪之交出版,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希望它在培育现代法律人才,普及和传播现代商法,尽快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商法学》立足中国,但不局限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商法,需要创新,需要研究商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商法的科学体系、商法发展的规律性,这就有必要借鉴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国外先进的商法制度,力求尽快实现中国商法的现代化。但是,《商法学》在适当介绍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原理时,目标放在探索中国的商法,不是简单地照搬外国商法,而是着眼于中国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本书是系统论述外国民商法律制度的著作。全书分为上、下两篇,计19章。上篇阐述了英美法系民商法的发展历史及特点,并系统论述了英美法系的财产、契约、侵权行为、信托、代理、公司买卖、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民商法律制度。下篇阐述了大陆法系民商法的历史、民商法典及民商法的*发展,并分别对物权、以、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票据、公司、破产等大陆法系典型的民商法律制度作了论述。余论部分论述了西方两大法系对近代以来中国民商立法的影响及基本特征。全书阐述严谨,资料新颖,适合法律、经济专业的师生法律荼者及相关人员阅读和参考。
本教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依据,结合理论教学和实务操作编著而成的。在内容方面,以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为主线,对保险合同总论、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中介以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力求做到理论精辟、实务具体、结构新颖、业务全面、内容稳定、举例典型。综观全书,本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现实性和前瞻性。 本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学校金融、保险、法律等专业本科生教材,又可以作为保险监管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律师学习、理解、运用保险法的实用性权威参考用书。
《海关估价》从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着手,阐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海关估价的影响与对策,同时详细分析了我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估价方法、海关估价程序,以及海关估价中海关的权力、义务和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从而使读者能把海关估价的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的海关估价实际相结合,更好地加以运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也是我们编写《海关估价》并将其作为高等院校海关类专业及国际商务类专业的专业教材的目的所在。《海关估价》也可作为海关估价人员、进出口贸易商及从事进出口通关业务的人员了解、熟悉国际及我国海关估价的学习用书和参考用书。
本书分六编共41个案例,对船舶与船员、海商、海事、海上保险合同、海事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阐析,书中采用了案情、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专家评析的格式,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海商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作者均是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书中内容新颖,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海商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急需网络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和网络企业的规范行为。本书阐述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涉及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对电子商务法律新的进展、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实务给予特别重视。 本书根据*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课程新的教材编写大纲。完成了《电子商务法与案例评析》的撰写工作。作者力图为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提供一本课程体系合理、学科理论深入、教学内容充实、支撑材料新颖、涉及范围宽广、叙述简明扼要、条理渐进清晰,适合教学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方面的教材。本书不但适合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基于法学本科教育一贯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立法”的特点,本着理论与实践、法理与法条、法律与法案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炼学者观点、跟踪学科前沿、反映立法动态、在追求教材内容满足知识表达的系统性与结构安排完整性的同时,又注重著述规范的学术性。既重视对商法学理论的全面梳理,又力求及时对*的商事立法作精确阐释;对实务工作者而言,更具针对性。
保险法领域有着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司法理念,它迥异于民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和理念。在陈欣先生巨著《保险法》中,它被诠释为以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的核心理念,以平衡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为法理内容。在先生的《保险法》初版之时,笔者如获至宝,潜心研读,使笔者的保险法理念得到了全面的更新。对照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继续研读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更对先生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中的先导思想无比钦佩。 笔者有幸应北京大学出版社之邀,为先生的《保险法》巨著撰写案例教程作为补充教材,心中总是惴惴不安,尽全力而为。笔者在撰写本书过程中秉承了先生在《保险法》一书中所阐述的保险法理念,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全面论述了保险法基本原理,并对法律更叠时新旧法律的适用、不
我国古代海关的起源,一般认为是在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其名称几经变迁,经历过关、塞、关楼、津、市、市舶司、月港督饷馆、钞关、户关、工关、榷关、常关等,直到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中国历史上才次出现了正式的、以海关命名的进出境关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为收回海关主权,培养我国自己的海关人才,清政府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税务学堂,开创了我国海关高等教育的先河。1913年,北洋政府*批准改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在四十余年的办学中,该校为中国海关培养了二千余名专业人才。 新中国的海关专业教育起步于1953年,以上海海关学校的设立为标志。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海关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
本书是 二十一世纪普通高等院校实用规划教材 经济管理系列 之一。全书分六编,即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与破产法,共计22章。本书足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应用型本科教学的需要,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特点,系统地介绍了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重点培养学生对商法基本原理与制度的实际运用能力。 本书不仅适合于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学习商法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供其他非法律专业学牛洗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作为具有较强程序性的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李惠阳的研究与一般从程序角度进行的研究不同,主要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展开的,颇有新意。作者在对商主体登记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主体的复杂性与抽象性所带来的交易安全问题是商事法所必须面对并解决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商主体的营利性使商主体自身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另一方面,这种演变又使商事交易安全受到了威胁,致使商主体的营利目的无法保证。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恰恰就是把商主体从复杂变成简单,由抽象还原为具体的方式。而这一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正如作者在《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结论中所指出的,公示是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一方面,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和提高商事
张楚主编的《电子商务法(第3版)》包括了电子商务法导论、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市场规制等。本书共分为三编。编由章“电子商务法概述”构成,是对个问题“什么是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论述;第二编由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组成,是对“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的探讨;而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则是对“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如何进行”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