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 ,语言精练。作者认为,教材不同于专著,其内容应是学生必须和应当掌握的部分,教材介绍的应该是通说而不是作者的个人研究成果。同时,教材应所涵盖的是基础的内容而不需要著者做过多的扩展,教材必须为教师的讲课留下适度的讲授和发挥空间。有鉴于此,在这本教材编写中,参编者用精练的语言,着力压缩了教材的内容,将纷繁庞杂的商法内容浓缩在40万字左右。 第二,知识点涵盖全面。我们认为,法律部门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相当的关联性,特别是商法与民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教材写作过程中,参编者将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商法内部各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写出来。这样既便于学生掌握和理解,也便于在有限的篇幅内涵盖应有的知识点。 第三,法律应用。在本教材
本书在阐述了电子商务法的各种基本问题如电子合同、数字签名、电子认证、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有关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如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权、虚拟市场规制、电子商务税收、网络安全、网络犯罪、电子证据和司法管辖等,对*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本书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本书根据2006~2010年*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订了新的教材写作大纲。 本书不但适合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或有关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如法官、仲裁员、律师等参考。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娶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生深入思考。
本书分四编共33个案例,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书中采用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格式,较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 本书的作者均是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本书内容新颖,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知识产权法有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债务关系的保护上,具有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具有的特殊调整作用,基本内容从性质上可分为实体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和罚则即法律责任三部分。本书为了适应破产法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的需要,在原版《破产法》的基础上重新编撰而成。呈现给读者的这本新版教材形式活泼,内容权威,紧跟*立法与学术前沿,强调知识的系统性与可读性。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
苏号朋所著的《合同法教程(第二版)》以《合同法》的内容为论述重点,同时密切关注立法与司法的发展。为了向读者提供我国合同法的*进展,本书使用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截止到2008年2月底。本书、二章用了较多篇幅分析了合同法律关系、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另外,在介绍各具体制度时,仍然注重对各种制度的理论分析,如对要约邀请的性质、合同解释的性质、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根据、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性质、合同解释的溯及力、违约时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等的探讨均体现了这一特点。本书在各章设有“理论研究”环节,专门研讨相关的理论争论问题。
《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社会保险法基本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法总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险种的有关立法内容,针对各险种的特点,配以相应的案例,对案例中适用的法律进行了阐释,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点评,有利于读者学习、掌握并运用社会保险法。
本教材系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参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著而成,具有以下特点:,语言简洁。参编者用简洁的语言,着力压缩了教材的内容,将繁杂的商法内容进行浓缩。第二,涵盖全面。在追求教材内容满足知识表达的系统性与结构安排完整性的同时,又力求及时对*的商事立法做精确阐释。第三,侧重应用。增加了法律应试和应用的内容,提出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阐述如何应用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以适应学生对司法考试的训练需求。 全书共分八编,其内容除总论外,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和海商法等内容。本书同时配有测试习题集,可帮助读者夯实理论基础,培养实务技能并为司法考试做相关准备。
2006年8月27日,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家主席*当日签署命令颁布,确定该两部法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两部法律,无论是立法遵循的理念、原则,还是制度安排和条款设计的实现结构,都贯彻了创新和嵌合中国实际的求是精神,通过制度先行推进社会实践革新的国家意图跃然字里行间。从去年的9月份甚或更早些,我即已着手开始修订本教材,以使其相关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发展状况。本教材的第四版于2006年6月出版,到2007年6月前必须出第五版,这种压力着实异乎寻常,负重前行,这脚步真是停不得,大抵做学问和做别的事一模一样。 还好,正值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部分的教材内容修订完成时,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保险法论》分为三篇十二章。篇为《总论》,系统地阐述了保险与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保险的性质与基本要素、保险与相关概念的异同、保险的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保险的基本分类,并回顾和总结了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第二篇为《保险合同法》,以合同法理论为指导,论述了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并对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与实务分别加以论述。第三篇为《保险业法》,以新修订的《保险法》为依据,分析了保险业法的基本架构,并对保险公司制度、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制度、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制度以及违反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阐释。《保险法论》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的教材,也可供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以及热衷保险法研究的读者参考。
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其与民法共同构成现代私法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范围的逐步扩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强,商法对社会经济的调整作用愈益彰显。但商法在我国却属于比较新兴的学科,由于历史的原因,商法一直没有获得其应有的地位,商法对市场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也并没有为社会所了解,长期处于民法“婢女”的地位。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中的《商法》一书,是严格按照*高教司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商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全书共分7编31章,其内容除总论外,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和海商法。与其他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 ,语言精练。我们认为,教材不同于专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对原发的修改幅度达三分之二以上,修法后的公司法基本制度与实践问题急需厘清,本书即以新《公司法》为依据,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解读。 全书共18章,分为“公司法本论”和“公司法别论”两个部分。其中“本论”主要论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问题,共14章;“别论”主要讨论作为公司特殊形式的上市公司、一人公司等特别问题,共4章。 本书突出的特点在于一个“新”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法律依据是*颁布的《公司法》。其二,体例创新。本书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归一体来论述的撰写体例,使全书整体结构更加完整,同时,更方便在具体问题上对两类公司进行比较。其三,内容创新。本书不仅全面论述了公司法的基本问题,还探讨了许多公司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商法作为法律,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立法领域,受到了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商法作为法学,在我国它是崭新的研究领域,吸引着越来越多人士的学习和研究。《商法学》在世纪之交出版,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希望它在培育现代法律人才,普及和传播现代商法,尽快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商法学》立足中国,但不局限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商法,需要创新,需要研究商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商法的科学体系、商法发展的规律性,这就有必要借鉴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国外先进的商法制度,力求尽快实现中国商法的现代化。但是,《商法学》在适当介绍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原理时,目标放在探索中国的商法,不是简单地照搬外国商法,而是着眼于中国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本书是司玉琢老师的诚意之作,跳出了现有海商法教材的写作模式。全书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共设十六章,每一章由四部分组成:部分——中英文对照的法律条文;第二部分——简要介绍基础知识;第三部分——专题研讨;第四部分——案例分析。四个部分中重点是第三部分——专题研讨,全书共论述84个专题,这些专题系司老师近年来教学、科研和海事司法实践的研究成果,既涉及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涉及海商法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书可作为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科,特别是海商法方向的研究生教材,同时也适于有一定海商法理论基础的教学、科研、航运界、海上保险界业内人士和从事海事司法实践的法官、律师阅读、参考。
本书是系统论述外国民商法律制度的著作。全书分为上、下两篇,计19章。上篇阐述了英美法系民商法的发展历史及特点,并系统论述了英美法系的财产、契约、侵权行为、信托、代理、公司买卖、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民商法律制度。下篇阐述了大陆法系民商法的历史、民商法典及民商法的*发展,并分别对物权、以、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票据、公司、破产等大陆法系典型的民商法律制度作了论述。余论部分论述了西方两大法系对近代以来中国民商立法的影响及基本特征。全书阐述严谨,资料新颖,适合法律、经济专业的师生法律荼者及相关人员阅读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