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总论》在针对刑法论、犯罪论两大版块,并通过具体章节论述刑法概说、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本质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客体与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排除犯罪性事由等基本知识的同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更新和改进:更新增补了近年来新的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丰富了案例内容,包括《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案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和引起社会热议的刑事案件;对 刑法的解释 共同犯罪 罪数 三个部分进行了重大调整。
这本书是写给“科班法律人”的,也是写给“法律门外汉”的;是写给在读本科生的,也是写给在职审判员的;它写给想要了解“刑法是什么”的人,也写给打算反思“什么是刑法”的人;写给想要从象牙塔里跳脱出来戏说闲聊的人,也写给企图深入学问腹地、较真儿地琢磨本土问题的人;它企图让学者风范十足的理论家望洋兴叹, 妄想令整日埋头办案的实务人员心满意足;它想要为不会分析案例的本科生提供一本“九阴真经”,还想给上到硕士、博士却还一头雾水的研究生送上一部“刑法观止”;它虽然未必能帮到你准备 的中国法考,却一定能让你认清自己脚下是一条怎样的职业之路;它可以给你刚刚点燃的法学兴趣火上浇油,也能够为你快要熄灭的学术热情雪中送炭;它是一场又一场从案情出发、畅翔于立法与学说之间而终究要回到“案子怎么判”的唇 舌剑
本书是上海政法学院多年案例教学法实践的结晶和创新。它既是刑法教学有益探索实践活动的系统总结,又是刑法学教材编写的大胆尝试和突破。刑法学的教学不仅要注重理论,更要注重实务训练。案例教学法是我院使用多年的具有特色的教学方法,也是成功的刑法学课程教学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刑法教材主要是注释刑法学,侧重于对刑法理论的阐释和刑法条文的解释,突出理论性、系统性,对刑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讲解较多。国外,特别是英美国家刑法学教材,注重案例分析,教师上课也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法,使枯燥、呆板、抽象的法条与具体的案例相结合,既从案例中启发学生、引导学生,又在生动活泼的案例教学中使学生领悟到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精神。1996年我们在刑法学教学中进行了尝试,编写了《刑法案例教程》,并于1999年
“刑法分则案例研习”课程是以法学本科三年级学生为对象的专业选修课。为了规范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的,同时也为了使这门课程走向成熟、定型,特编写此教程。 本教程设定教学对象已经修完刑法学及其他主要法学课程,在他们已有的刑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的知识基础上进行教学。目的是:①促进学生了解刑事司法实务,熟悉刑法法条、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权威判例,培养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②巩固和深化已经学过的刑法学知识。③兼顾司法考试的需要,为学生将来通过司法考试打基础。④学习判例规则,使之能够解决实务问题。本教程也可用作本科生、研究生刑法分则课程的案例辅导用书,以及用于法律职业者判例培训。 教程案例的选编,原则上选编真实判例,选编标准是典型、权威,具有一定的疑难性。典型判例有助于掌握法
大学生也做练习?可能有人尤其是一些文科的学生会带着嘲讽的口吻反问。理工科的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做练习、做实验,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文科的学校、院系,做练习似乎成了稀奇的事情,有的大学生也因此感到了大学与中学的“根本不同”。但是,我们专门为法学专业的学生组织编写了这套“练习题集”,就是主张法学学生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也应当同步进行练习自测。这个设想就是基于以上的疑惑和忧虑而来的。我们希望,通过同步练习,帮助和促使同学们切实地掌握本学科的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对一些学术前沿问题有所了解。说得大一点,我们要为法学教育的“专业教育”作出一点努力。
罗大华编著的《犯罪心理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以犯罪行为及支配该类行为的犯罪心理为切入点,对犯罪、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犯罪人的基本概念及特点进行了描述与总结,较系统地从犯罪人特征入手,归纳了犯罪人与一般守法公民在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学科定义和研究目的。
2005年8月,我们在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独立运行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6年的博士招生就是研究院成立后的届。这一届我一共招了4位博士研究生,在近些年里算是多的。当然,我心里也很清楚,这样的好年成以后不会再有了,就像邓丽君的歌里所唱的,“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首先是因为研究院的成立具有相当的轰动效应,所以当年前来报考硕士、博士者云集;再者,北师大的领导也给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新成员、刚刚成立的新机构以政策性支持,我自己研究政策的,自然明白政策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果然,当我们在北师大站稳脚跟、研究院的发展趋于正常以后,我们的招生规模也就回归到了正常的水平,每个导师一年也就招一到两位博士生,再多就是奢望了。 在我个人的价值观里,并没有“多就是好”这样的观念,加减乘除里,我对除法情有独钟,
《刑法案例研习教程(第2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由韩玉胜主编,每章都有详细分析的案例若干,然后提供了若干个没有提供分析论证的探讨案例,后还附有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案例。因此,本书是一本全面的帮助学生学习刑法学的案例教程。本次修订针对2007年以来刑法修订中的一些新问题收集了一些案例并进行详细评述,体现了教材的前沿性。
本书根据我们数年来对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讲授刑法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体会,以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类型为范围,选择其中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多发性罪种进行研究。对其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所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运用*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研析。对传统刑事犯罪,如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等犯罪形态在新型势下所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并对其在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重大颖难点进行探讨。对侵犯经济、财产秩序犯罪的主要罪种在司法认定中的新的颖难点也有更新的阐述。对职务型犯罪,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渎职罪的特别表现形式和构成特征以及认定中的争议问题也进行了专门的研讨。本书特别注重对上犯
本书是“大陆法系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15个章节,主要对外国刑法学的基础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刑法与刑法学、刑法的基本原则、构成要件论、未遂犯论、保安处分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严谨的犯罪学理论始于19世纪后半期的意大利实证主义学派,距今已有了百余年的历史。在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犯罪学研究走过了近三十个年头。应当说,犯罪学知识的传授,目前在不少院校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因此,加强犯罪学教材建设,提升犯罪学教学和研究水平应当是时候了。 作为一部兼具知识性和学术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注意保持内容的系统性的同时,着力反映了当代犯罪学发展的*趋势。 首先,在犯罪原因论中,引入了“社会反应”的概念,确认在影响犯罪的诸多因素中,传统上只被视为是控制犯罪的积极因素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也是促成犯罪的因素之一。同时,在对影响犯罪现象的传统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犯罪行为生成模式理论。这两方面内容的引进,不仅使犯罪学的批判理性得
为适应新时期公安法学教育的实际需要,完成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市精品课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组的全体老师编写了这本《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阅了国内出版的同类教材,在此对各位作者表示衷心感谢。本教材的指导思想是: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阐释;注重学生程序法律意识和证据法律意识的培养;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践,密切跟踪学科前沿及科研成果,努力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教材始终具有前沿性和时代特征。作为基本的部门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内容丰富、学科体系庞杂、研究领域广泛、理论渊源久远。为贯彻编写教材的指导思想、实现教学目的,应当对教材内容有所取舍,有所突出;同时,还要紧扣时代脉搏,在教材内容上体现、提炼新的学术观点。本教材试图在以下三方面做
本教材分为绪言、上编、下编三部分。上编为刑法总论,就刑法的总则规范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分为18章,就理论形态而言这部分内容分属刑法通论、犯罪总论和刑罚总论。下编为刑法各论,分为11章,除刑法各论概说外,其余10章逐一论述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十类犯罪。各章中首先阐述该类犯罪的同类客体等共性问题,而后就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指定为考试范围之内的罪名一一阐述其犯罪构成方面的特点,并且就涉及的理论争议和司法实践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于考试范围之外的少数罪名则点到为止,谓之有所为有所不为。 本书适合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同时对参加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也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大部分是青年学者和专家,是我国司法警官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力量。更是我们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固然会有研究的盲点和失误,但其朝气蓬勃的气势令人振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学风扎实、厚德明理的青年学者必将在期待中前行,在锻炼中提高,从而担负起培养司法警官高素质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世纪重任。与此同时,大批具有示范性和适应司法警官人才培养的优秀教材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警官教育质量的提高。
当今社会的变幻莫测,与之相应,刑法也在频繁修改。当我们还没有真正进入解释的时代时,事实上却进入了立法时代。但是,任何立法都需要解释,刑法也不例外,这也是修订本教程的原因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刑法总论方面,对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的本质等问题作了一定修改;在罪刑各论方面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内容(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确定罪名);此外,添加了新近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本书全面阐述和介绍了有关刑法的相关理论和其所包含的各种罪名的成立要件、处罚办法,包括*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和相关的*立法解释。
本书从学术上看,是整合研究犯罪学的著作。也就是说,本书是在前人以及我们多年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基础上的继续与发展。在学术研究上有其继承性,没有继承就变不上发展。但是,继承并不等于简单的重复。因此我们要求:本书在学术上一定要有理论深度;在内容上要占有大量资料,后使本书绝不能是已有犯罪学的翻版。 在本书中心是所提出的概念,我们均一一予以清楚地阐述,讲清来龙去脉,划清其所研究的范围,力求做到使人读后,不仅感到理念性很强,而且感到整个书的内容丰富与材料充实、新颖。与此同时,无论是上篇犯罪学总论篇,还是在下篇犯罪学专论篇,我们都花费了秀大力气占有大量资料来作为依据,这种理论与初中有机结合的特点,贯穿于本书的始终,从而使本书兼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的实用价值。
本书立足于新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评价的重要性,全面论述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显“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关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
为了更好地适应刑法学教学之需要,我们编写了读者面前的这本《刑法学》教科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基础性与新颖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传统性与创新性相协调,以满足法学本科生学习刑法学的需要,同时适应法学研究生研究我国刑法学的基本需要。 本教科书以我国传统刑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与内容的合理成分,主要是,在犯罪论体系上将犯罪构成要件与构成要素相区别。刑法学总论依然采取传统的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但是突出了刑法学知识与理论内容的相互联系和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与推理技巧,尽可能地贴近刑事司法实践和法科学生认知规律,并为将来可能的理论转型做好准备;刑法分论部分则集中阐述具体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反映具体犯罪的特殊
作为国内本西方犯罪学教材,本书不仅详尽介绍了西方犯罪学的基本问题,而且全面论述了西方犯罪学的主要理论流派和学说观点,包括古典学派,实证学派、社会学派以及19世纪的社会犯罪学学说、现代犯罪生物理论、犯罪电讯理学理论、现代社会学理论和其他犯罪学学说与研究。其主要特点有五:一是精华荟萃,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西方犯罪学研究中重要、精彩的理论成果,二是内容准确,其绝大多数内容取自外文资料,尽可能地保证准确理解原意,三是资料翔实,所论述的内容详细而确实,有充足的资料作为依据;四是写作规范,篇章结构合理,遵循注释规则,适当保留原文;五是表达通俗,尽可能用浅显的文字阐释深刻的内容。第二版在内容、形式、质量等方面有进一步的改进。
刑法分册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6个修正案、1个单行刑法、9个立法解释及110个司法解释或批复。 全书正文分为两大部分,部分为刑法学学科的主要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部分为“与刑法相关的各种法律规范性文件”,其下又分成了“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之总则部分”和“司法解释之分则部分”。“司法解释之总则部分”和“司法解释之分则部分”按照刑法学学科的体系对司法解释进行了整理,使读者在学习刑法学教材的同时,可以很明确地找到该部分所涉及的相应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