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论述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方面的发展及重要原则等。书稿从法律职业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概述入手,讲述法律职业中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规则、律师与裁判机关关系规则、律师与检察官关系规则、律师与老师之间的关系规则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规范等,以及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书稿除了理论阐述外,还辅之以各种生动的案例教学,方便读者更加直观和深入地掌握理论内容。本书主要论述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方面的发展及重要原则等。书稿从法律职业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概述入手,讲述法律职业中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规则、律师与裁判机关关系规则、律师与检察官关系规则、律师与老师之间的关系规则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规范等,以及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法律责任。书稿除了
本书分为总论篇、法律适用篇、程序篇、中国区际私法篇四篇,共十九章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等内容。
本书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作者有意识地打破传统教科书既定的章节顺序,参酌英美公司法教科书的体例安排,按照法律制度本身的内在逻辑联系对章节结构安排作了一些创新,将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分为五个重要部分:公司与公司法、公司的组织过程、公司金融、股东权利、公司治理。本次修订作者根据2023年年底近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全书内容进行更新,并反映教学研究的近期新发展,更新了相关知识和案例等内容。
法理学是以“法理”为中心主题和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在学科意义上,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作为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理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本教材是统一策划并组织编写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之一,2002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3年吉林大学“法理学”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精品课程,同年本教材入选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百门精品课程教材建设计划”,2007年被确定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本教材从法理学的学术定位和学科定位出发,简明地叙述了法学的历史、法学学科体系和法学教育;通过对法(法律)、权利、义务、法律体系、法律要素、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法理学基本概念特别是权利和义务这对中心概念的分析揭示了
本书以《民法典》物权编立法为依据,内容涵盖《民法典》物权编的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大分编,对我国《民法典》确定的物权体系和具体规则进行了全面说明。
本教材将先进的国际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四版以来的众多变化。最主要的就是全新《证券法》2019年底出台。书中所引法条(及证监会行政规章)的替换和相应的内容调整便成为修改的重点;另外,关于证券的种类,新法增加了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三类。本书第四版已经根据市场的变化在第一章中增写了资产支持证券和存托凭证两节,新版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资产管理产品一节
《刑法原理与实务(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始终坚持如下三点: 一,避免学术争论,坚持通说,全面介绍,突出重点。《刑法原理与实务(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内容,基本不涉及新旧刑法比较、中外刑法比较、复杂的刑法理论争议。在坚持我国刑法通说理论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刑法学界已成定论的理论,针对重点问题,例如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的论述,我们则加大论述分量,力求说清说透。 二,紧跟立法,贴近司法。刑法学是规范法学、实践法学,教材理所当然要及时反映新的刑法修正案、新的立法与司法解释,紧密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我们力求用简单的案例或例子,辅助论述,深入浅出,使复杂的理论浅显易懂,分论中各罪均单列目次,介绍该罪的司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