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上公章句评注》分上下两篇,上篇着重对河上公其人其书和思想的研究,下篇是对辞书的注解校释和评析。对研究河上公的《道德经》的思想很有启发作用。《河上公章句》是现存成书较早的,影响较大的《老子道德经》注本,相传为河上公或河上丈人新撰。
《河上公章句评注》分上下两篇,上篇着重对河上公其人其书和思想的研究,下篇是对辞书的注解校释和评析。对研究河上公的《道德经》的思想很有启发作用。《河上公章句》是现存成书较早的,影响较大的《老子道德经》注本,相传为河上公或河上丈人新撰。
本书以法律程序的一般原理为论述范围,从法的“形式化”(formality)思想入手来分析中国法律的特点是缺乏形式化因素。全书选择了十余个比较重要的法律程序基本理论问题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结构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上篇主要是探讨法律程序原理的基本问题;中篇主要涉及司法程序,并把焦点对准法律家与程序伦理;下篇着重研究宪治中的程序问题。
公民的守法理由问题是西方法哲学界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在西方文明史的各个时期,尤其是近代以来,这一问题始终备受关注。围绕公民的守法理由问题,不同的法哲学流派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学说,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论、暴力威慑论和法律正当论等。法律正当论将公民的守法理由归结为法律的正当性(合法性)。这种观点得到了有关实证研究资料的证明。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泰勒(Tom.Tyler)在芝加哥地区进行了一项关于“人们为什么遵守法律”的研究,该项研究特别强调了法律的合法性对公民是否守法有着独立的影响。本书是2006年普林斯顿-牛津出版的新版。
本套丛书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贴近生活、规范为宗旨。其特点为坚持高水准与全面性、通俗性与实用性的合理结合,以现行单行法律为分册,对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精要解析,准确反映立法意图,不侧重理论阐述。丛书选择公民最为关心和经常遇到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作出直接、准确的解答,问题实际且广泛,解答注明法律依据且突出重点,问题以问答方式呈现,针对性强,便于查找。
《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共分两部分。部分是“正义之剑篇”,内容与东京审判密切相关。首先是父亲在法庭上的十次发言选录。1948年岁尾东京审判结束后,父亲和他的秘书高文彬先生曾海运两大箱庭审记录及有关文件回国述职,一箱送当时的南京政府,一箱赠东吴法学院,可惜由于历史原因,早已流失。2006年和2007年我和妻子蒋馥两度访问美国,从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国家档案馆和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发现,那里存有全部庭审记录的印刷品、缩微胶卷以及千余张照片和百余卷纪录电影胶卷。限于人力物力,我复制了其中的部分资料。包括父亲在法庭上的讲话和辩词选录,从1946年5月14日的开场讲话,到1948年4月16日代表国际检察处宣读对战犯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的最终诉词,涉及日本战犯阴谋策划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伪
本书从地球生命、生物安全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生物安全法》对生物安全风险的分类识别,对照并引入 外发生的公开事件和案例,展示了当今世界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种自然和人为风险,以及与之应对相关的实践做法和思考。同时,立足于生物技术、信息科技日新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本书给出了企业与产业的一般性合规风险提示和行为指引,落足于《生物安全法》的法律遵从,尝试形成从义务到合规、从伦理到法律的渐进闭环,以期为各类责任主体提供适当的符合性建议,于产业发展裨益。
本书涵盖医药卫生领域常用法律、行政法规、 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 及其 会、 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 法律文件。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书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
法律实践是一种语言实践,不仅立法需要借助语言工具来进行规范表达,司法活动也是一个语言操作的过程。法律可以被视为人类为实现自我控制而创设的一种制度技术,这种技术就是要将社会的权力和权利进行必要的性分配。本书收录了作者的8篇论文,集中反映了他对法律中的语言游戏与权力分配问题的深入思考。法学是一个讲求严谨性的学科,作者在书中结合自己的所思所感,对法律用语的规范性做了探讨,闪耀着理性思辨的色彩。
本书通过对“镀金时代”的美国、纳粹德国、独立后的印度以及新加坡三大洲四个 不同历史时期利益集团腐败的案例进行研究,认为:为了巩固自身权力和执政地位,各级 可能将腐败作为一种有用的政治工具,以此换取其关键支持者的政治忠诚;从必要条件来看,如果一国的权力结构无法塑造高效的 治理能力,该国将无力解决这种作为政治工具的大规模利益集团腐败,甚至可能使这种利益集团腐败披上合法化的外衣,造成 权力结构的功能性病变,使大规模集团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无论是民主自由 还是威权独裁 ,无论是发达 还是经济落后的后发 ,只要存在利益集团腐败诱导因素,大规模的集团腐败就很难避免。要想有效治理利益集团腐败,就需要对症下药,实现高效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治理、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和 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