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张明楷老师连续四年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由于侵犯人身罪和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频率和复杂性等原因,张老师在2020年春季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进行专门讲授。本书就是这些授课内容的整理、提炼。作者运用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猥亵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样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透彻分析。
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7条,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避风港原则、版权管理技术等一系列内容,更好地区分了著作权人、图书馆、网络服务商、读者各自可以享受的权益,网络传播和使用都有法可依。 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本书着眼于为农民朋友解决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政策和法律难题,内容涵盖三个方面:一是解答关于农业生产产前、 产中、产后的一些政策与法律问题;二是解答关涉农民民主权利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三是解答农民民生方面的政策与法律问题。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会遇到的宪法和法律难题,其具体表现是各种名誉权纠纷。我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协调方式到1982年《宪法》实施后使用法治协调方式,再到舆论监督发展和继承了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主要的政治协调方式三个阶段,但都无法有效解决这种权利冲突。其间,我国建立了人格权法律保护框架,优选院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本书对我国上述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介绍,并对实践中出现的权利协调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同时对权利协调过程中出现的两次重大变革,即诽谤罪的革新、名誉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宪法化作了详细论述。最后指出,为解决权利冲突问题,需要综合发挥宪法、立法和司法的作用:第一,应逐步缩限政治协调方式的作用范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