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 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这是一部汇聚众多当代阿奎那自然法研究者*成果的论文集,作者为美国阿奎那问题研究的著名学者和*专家。这些论文按照四个主题予以编排。个主题是自然法的哲学基础;第二个主题是神学语境下的自然法;第三个主题涉及非常流行的新自然法理论;第四个主题是法律与政治。这些论文力图在现代法律语境中复活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多角度、深层次地将托马斯主义的经典命题与当代法哲学主题进行了对接,主题论文全面而又精到,相关回应亦十分精彩。
本册图书紧密围绕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点关注的涉密人员管理、网络安全、智能设施设备管理等军工领域保密重点工作。将点滴忠告与温馨提示,蕴藏在或轻松幽默、或啼笑皆非、或脑洞大开的故事里,在大叙事中交叉建构和导引小情节,在小情节中展开精雕细刻和夸张演绎,对一段时期以来的各类保密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检点与影射观照,期以在会心一笑中,点醒因日常繁杂工作而渐生困倦的保密意识,重申涉密人员应当熟知铭记的要点常识。
本书是第十一卷可产生法律效果的各种行为与事实。 包括: 章 关于应当于诉讼中提出的 正式 盘问以及关于基于 正式 盘问的诉讼; 第二章 关于由同一法官审理的某些事项; 第三章 关于奴隶的腐败; 第四章 关于逃奴; 第五章 关于赌徒; 提交 第六章 如果土地测量员就测量结果做出虚假报告; 第七章 关于宗教场所、丧葬费及如何准备葬礼; 第八章 关于尸体的埋葬和坟墓的建造。
法律解释是现代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呈现了法律解释制度的理论渊源,从方法论层面研究法律解释的主要技术,以及论述了该制度之于构建当代中国法治国家的必要性。中国的法治现状面临着法条主义、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浪漫主义的三重困惑,而成熟的法治国家早已告别了这样的严格规则主义时代,因此将法律解释制度在实践中落地是当下法治进程中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在这样的思考下,作者历史性地考察了法律解释的内涵、属性、功能、相关概念、原则和要素等,以及在应用层面的设计法律解释的规则,法律解释过程中的文义解释、论理解释等,更重要的是列举许多中外案例并结合当前中国法治环境,提出了我国在构建法律解释制度之时面临的迫切问题。
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28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五章,分别论述了中国妇女在室女时期的地位、已嫁妇的地位、为人母之地位、女子与公权力、女子犯罪与处罚等问题,可见自古妇女的地位即微渺,被视为附属品,对其的藐视以为极浓厚,通过本书可看出中国妇女曾受到何等的不平等对待。
《异乡人》由加缪编著。 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世界总是喋喋不休地告诉人们,行为举止甚至思想应该如何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种种道德规范下的节度。 但是,默尔索,一个居高临下的鸟瞰者,冷静自持,无动于衷,漠视七嘴八舌急于发表意见和批判的群众。 他倦于给出令人满意的标准答案,他对合乎礼俗但不合于自己真实感受的事物,无法找到适当的对应方式和距离,于是,他被大家指责为无情、不孝、不义。 默尔索不知道在与世界冲撞的窘境下,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他鸟瞰自己,也
《高校的法律治理及其典型案例》在就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理论问题(如学校管理工作的法律属性、法律关系)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针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制度的梳理,就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并就高校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书可以作为法律工作者、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研究高校法律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读本。
部分请求可谓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界和实务界一直被困扰而又不得不直面的疑难问题。 本书将首次系统地对部分请求理论和实践进行全景式研究,并在澄清部分请求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剥离出各学说的论争焦点予以再检讨,着眼于剖析在我国是否应该允许提起部分请求,在我国应该如何提起部分请求,以及如何将可能出现的制度风险纳入可控范围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搭建起完整的民事部分请求的程序框架。
耶鲁法学院在全球的法学院中排名di一,培养了一批批法学家、法律工作者以及克林顿等政界精英,在美国以及全世界法学领域有着重要影响。 《黑暗年代:再造耶鲁法学院》回顾了耶鲁法学院近五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发展,这半个世纪里,耶鲁法学院成为当之无愧的di一,这段历史就是一部 di一名的法学院是怎样炼成的 历史。作者通过描述耶鲁校园内外、师生之间、左右派之间、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广泛矛盾和激烈冲突,又反映了耶鲁法学院如何从困顿中复苏,在黑暗的洗礼之后走向新生。这也是一部耶鲁法学版的 苦难辉煌 。
作者席拉赫探讨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大问题,也关心身边小事:用一条命换三百条命是否妥当,案件审判时的真相是否存在,是什么使一个人成为罪犯,恐怖主义会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是否应当用法律手段来禁烟,iPad会怎样影响阅读 他用真实的案例和亲身的经历,向社会提问,关乎人和法律的尊严。 全球*多人阅读的德语作者之一冯 席拉赫在《明镜周刊》发表的13篇专栏文章及一篇演讲的集结。
该方案以顺应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为目标,立足于中国现行著作人格权体系,综合吸收了英美等版权体系国家以及日本的法律经验,能从根本上克服现有著作人格权体系在理论上、逻辑上的缺陷;结合民法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也能满足《伯尔尼公约》第6条之二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与解释力。本研究成果以 作者人格权 方案为基准,依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4年6月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综合考虑文本的可操作性和社会的接受度,就著作人格权的修改问题提出了《关于〈著作权法〉上著作人格权的修法建议》。 本研究成果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1)厘清了民法人格权的内部构造,区分了技术意义上的人格权与真正意义上的人格权,前者包括将主体内在属性拟制为客体的所谓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自由权 ,后者包括以主体的社会属性
“观念”一词源自古希腊人对“永恒不变的真实存在”的高度概括,对应于英文中的“an idea”、“a concept”和“a notion”三个概念,但基本上囿于哲学和心理学之范畴而难以成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晚清以降,中国先后迎来了法治近代化与现代化之浪潮,法作为一种整体的表象进入国人视野。经过艰难的转型,中国社会的法治要素不断得以补充,乃至今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大好局面。若从学术观之,一个重要的成就当属“法的观念”之完全确立。 难能可贵的是,我指导的博士后李占荣副教授选择了客观的立场,较少地受意识形态掣肘,系统地研究了宪法的若干重要观念:宪法的世界观、宪法的民族观、宪法的主权观、宪法的人权观、宪法的经济观等,甚至还涉及到了宪法的政党观。从宪法的法理角度审视,他提出的这些范畴都属于宪法的根本理
乌托邦是子虚乌有的,异托邦是真实存在的。拉德布鲁赫、韦伯、哈特、富勒、德沃金、拉兹、霍姆斯、哈耶克、福柯 本书通过对19位大家耳熟能详的现代知名思想家的60余部经典著作的深入研读,走进思想大家的思辨空间,在全面而准确地把握他们思想脉络和理论成就的基础上,将现代法治理论中的经典问题及法学家们对这些问题的探究娓娓道来,一一呈现。希望通过本书导引式的解读和作者自身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思考,帮助读者对法律的个人主义与社会本位问题、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正义问题、现代法治与民族传统问题、法治限度问题等多个重要问题产生一定的认识和思考。
《法律的经验研究(修订本)》是由面向全国法学生举办的"法律的经验研究高级研修班"上的授课内容整理而成,汇集了国内外来自法学界、社会学界和人类学界的16位学者围绕 法律的经验研究 这一主题的精彩演讲内容,分为三大部分,即方法与理论、主题研究和评论,是目前社科法学经验研究的较高且有代表性成果,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非常适合有兴趣了解和学习跨学科法律研究的人们品读。
作为法制继受国与体制转型国,我国有着特定的立法继受与学说继受的历史,同时也面临公私关系结构性转变的现实,因此现阶段民法学的研究既应具有继受法学的深度,也须具备公私法接轨的宽度。《民法学的地平线 继受民法学与公私法的接轨》以继受民法学的视角为经线,分析两岸民法学与日本民法学研究模式与历史环境的不同,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民法学研究模式差异对法学教育与民事立法的影响。同时以公私法的接轨为纬线,通过对法律行为效力体系与行政协议的具体分析,构筑从公法到私法转介与私法到公法假借的基本理论框架,以期拓宽民法学的视界,建构现代民法学研究的完整坐标。
本书收录了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文本,就重点条文相关司法解释的延展规定进行附录。此外,还收录了相关规定的条文链接与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就条文的历次修订沿革做了脚注整理。此外,本书的后半部分附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历年修正案原文和立法解释,是学习适用我国刑法相关制度的实用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