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行为具备事实上的参与性已逐渐成为常态。如何区分犯罪参与行为与日常不可罚行为,已成为一般公民、企业以及司法实务部门都需要面对的难题。本书尝试在研究范式上对刑法治理与技术治理机制进行有机融合,在基本理念上确立信息网络环境下适度前瞻的审慎刑法观,在具体的教义学方案上引入归责视角,以行为论与犯罪参与理论相结合为语境,以有效厘清正犯形象与前规范行为概念为前提,探索区分作为归责结果的 犯罪参与行为 、作为归责对象的 参与行为 以及作为归责标准的 犯罪参与 ,并厘清其各自的规范内涵,提出不同构成要件类型下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归责标准,以明确信息网络环境下刑法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处罚边界,基本完成了 目光在技术与规范、理论与实践之间来回往返 的学术尝试。
伴随着网络的迭代发展,16年来中国的网络法治实践,实际形成了一套颇具规模的规则体系,在相当程度上走在了立法的前面,对于推动传统法律规则变革以适应信息时代,进而塑造信息时代自有的治理模式与法律规则,贡献了难以估量的司法智慧,起到了先期探索的作用。本书选取了我国网络法实践中的100个典型案例,呈现了司法裁判的要旨和法理学依据。突出了l实践的智慧,对当前网络法教学与实务有重要参考价值。
网络信息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要发展数字经济,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在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立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法治护航智能科技创新,智能科技推动法治发展进步。本书针对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立法、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监管与网络治理等前沿和热点问题,围绕网络信息法学的现状和问题、国际经验、立法重点、立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