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粤港澳三地23位婚姻家事法律专家通力合作编撰而成,首次汇集整理了粤港澳三地的婚姻家事法律法规,深度对粤港澳三地婚姻家事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全书积极回应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与粤港澳三地居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的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问题,深耕细作,惟实励新。本书不仅可以作为粤港澳三地从事跨境婚姻家庭、跨境财产继承、跨境家族财富管理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必 备之工具书,而且也可以作为粤港澳三地居民处理相关日常问题的案头参考书。
本书的结构分为十二章,其主要内容为:章主要比较研究现代外国继承法的意义、目的及方法,分析和预测现代外国继承法的演变及发展趋势;第二章主要研究继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继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及依据,外国继承法基本原则之评析,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及其贯彻建议;从第三章到第十二章,分别对法国、德国、瑞士、日本、意大利、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和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的各项具体继承制度进行理论阐述和比较评析,然后相对应地逐一分析我国《继承法》相关具体制度的现状和不足,结合社会调查掌握的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借鉴外国有益的立法经验,提出修改、完善我国《继承法》各项具体制度的立法建议,并设计了21世纪《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各项具体制度的“立法建议稿”条文。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四:,以实
本书是一部自有特色的专著型教科书。 作者一方面厘清亲属法的流变沿革和脉络体系,解读亲属法的内在涵义和基本制度,博采深研,发微求证,提出独到见解。另一方面,作者力戒流于说教的空洞论断,揣摩现法法律规定的得失和适用,解析疑难案例及争议之处的症结和处理,力求密切联系社会生活实际,贴合亲属法的本源精神。作者毫不费力地将理论与实务糅于一处,对现实的法理思考贯穿始终,显示出作者严谨务实的治学境界。 本书既可为法律研习者提供全面指引,亦可为从事司法实务者提供有益指导。
是在有意向的父母之外,寻求另一个妇女,即代理孕母,通过人工生殖技术,是代理孕母怀孕生子,并在子女出生后将亲子关系转移至有意向的父母的行为。有不同的类型,根据子女是否与代理孕母有基因联系,可以分为妊娠型和基因型;根据是否收取额外费用,可以分为商业和无偿。然而,一方面,行为可以使得不孕不育患者、合法同性伴侣等实现拥有子女的愿望,这是他们行使生育权的手段;另一方面,行为有将儿童商品化、压迫妇女之嫌疑,违背人性尊严。因此,各国对于之立场冲突极大,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允许;而允许的国家,对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等等。这些法律冲突导致了情形下许多问题的产生,例如跨国的发展、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代理孕母的权利保护等等。 本文将对各国相关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并探究其背后的利益权衡,从而分析从国际层面
婚姻家庭是一个古老的、世界性的永恒话题。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理念、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这些变化必然牵动着婚姻家庭。从总体看,婚姻自由深入人心,追求有爱情的自由婚姻和建设幸福的家庭是当前婚姻家庭发展的主旋律。但是,爱情是一种动态的感情,它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旦爱情消失或者转移,离婚就不可避免。面对死亡的婚姻,离婚就是人们理智的选择。如何妥善公平地处理离婚纠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一书是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贾明军根据多年来律师实务的经验和体会所撰写的一部力作。它告诉人们,要正确处理离婚纠纷,必须要依靠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公正。
本书探讨了近代以来中国亲属法立法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转型,指出皇权主导下的清末修律未能实现亲属法的转型,民国南京政府制定的亲属法虽然集各国民法之精要,实现了财产法与身份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但实际上未能改变宗法中国。解放后的政党与国家采取激进的方式,借着经济、政治和社会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婚姻家庭制度和个人婚姻家庭生活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