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制保险作为保险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际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目前的相互保险组织采取由主要发起会员筹资设立的方式,以主要发起会员为代表的组织控制者的存在使承认并遵守相互保险组织章程并向其投保的会员在组织中的权利要求很难得到重视,现代企业经营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体现更为明显。本书围绕我国相互保险组织会员权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厘清组织会员权的内容涵义、实现困境及相应救济途径问题,以便为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书通过拣选、梳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典型裁判案例,从而类型化争议点,归纳其规律,找准解决争议的突破口,提炼争议解决的规律和措施,以此指导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注意的环节和重视的焦点。本书所有章节坚持 "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对案例引发原因、存在风险、购买客户防御能力建议等作透彻分析。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不断规范,保险业获得了飞速地发展,商业保险案件也更趋复杂,各种纠纷案例层出不穷。一宗宗疑难案、错赔案、惜赔案、诈骗案的发生,不仅使保险经营者的理赔工作开展不畅,亦造成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许多误解。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保险法公布,这是自改革开放后的l995年诞生中国的部保险法以来我国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新保险法在借鉴际保险业发展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总结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反映保险理论和实践的诉求,在改变旧法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部分条款的同时,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可以预见,在新《保险法》实施之后,保险市场将更加有序,保险业发展基础将更加坚实,保险消费者将得到更大的实惠。为了推动新《保险法》的普及,帮
许崇苗所著的《保险法原理及疑难案例解析》以新修订的《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大量参考和借鉴国外的保险立法,分总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监督管理法三编,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保险法的基本原理,突出理论深度,并在相关章节后面附录了有争议的典型疑难案例的解析,以突出其实用性。 广大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保险法原理及疑难案例解析》学习和了解保险法,获得保险的保障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法官和仲裁员可以从本书获得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的理论指导;保险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可以把本书作为学习、研究的资料和培训的教材,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保险监管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可以针对本书提出的保险实践中的新问题,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获得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