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中不包含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也不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款申报与缴纳的有关内容。本书的特点在于: 一、主要篇章系统化,注意各知识点之间的链接关系。 二、与事业单位实务指南和企业申报审核指南相呼应。 三、以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主要内容,以地方性规定和做法作为必要补充。 四、为了方便读者使用,本书对税法有关常识的介绍、会计税法差异、难点说明等内容,以“概说”、“会计与税法差异”和未有出处的文字、段落的形式加以说明,这类说明属于非法规性的内容。 五、读者欲了解书中所涉及法规内容的全文,可依据文号查阅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亿共和国税法》。
《中国税收立法四十年》比较详细地阐释了中国税收立法的四十历程。一方面主要讨论了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问题,也是实务界所关注的关于税收立法的主要问题。从1977年改革开放开始,中国的税收立法的思路与整个改革的思路是一致的,即体现为先行先试,可以简称为 试点模式 。这一立法模式近期的体现就是到正在进行的增值税试点。同时,在某些领域,中央却采取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方式,如个人所得税法,可以简称为 集权模式 。两种模式的并存给正在进行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带来了立法路径上的选择困扰,这是《中国税收立法四十年》选择以 税收立法模式 为研究内容的实践意义。另一方面也着重探讨了税收立法权的横向分权问题,即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分权问题,这是理论界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主要涉及 授权立法 与 课税要素 问题。从理论上
《纳税人权利研究》锁定纳税人权利,以民主、法治和人权的宪政视野,运用历史、比较、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借鉴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研究成果,对纳税人权利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与现状进行追本溯源,探寻其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确立和存在的宪政基础,当今发展和保护的现状与内容,井以此为基础对宪治之下我国纳税人权利体系予以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进行设计,以为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及其保护之建议。
当税收核定依据的课税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其证明责任作为待证事实认定的重要法律机制,决定着待证事实能否成立以及能否作出核定决定。本书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法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对税收核定程序中争议较大的证明责任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证明责任在征纳双方的分配、纳税人协助义务与证明责任的关系、证明标准的具体设置等重大理论问题予以回应和澄清。通过考察和借鉴国外税收核定证明责任设置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我国的税收核定证明责任规则体系,弥补我国立法的不足,并为税收核定程序中税务机关认定案件事实提供重要参考。
《税法导读》重点阐述了中国现行税法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操作规程,精要地介绍了欧美、亚洲主要国家的税收法律与制度,还对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现行税法作了详细介绍和比较研究,并追溯中国上下几千年的税制沿革和发展概况。全书精辟地论述了税与法的内在联系和中国现行税法的体系、基本方针和政策,以及贯彻执行我国现行税法征纳双方应注意的问题。它是一本服务纳税人,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的宝典,也是一本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的工具书。它对于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的科学发展环境和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征纳关系更加和谐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及适用指南(第1辑)》共分五编,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税制简介,企业所得税相关名词解释,《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点问题解答,《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法规实务问题解答,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