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研究系列丛书:证券市场监管研究》在总括介绍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变迁的基础之上,围绕证券市场监管的几大问题,即证券发行的监管、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证券内幕交易的监管、证券市场操纵的监管、证券欺诈的监管等展开具体分析论证,寻找目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改进的路径和对策,以期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有所裨益。
安德烈·科斯徒工兰尼是德国最负盛名的投资大师,被誉为“二十世纪的股票见证人”、“本世纪金融成功的投资者之一”。他在德 国投资界的地位,犹如美国的沃伦·巴菲特。他的成功,被视为欧洲为以威的象征。安德烈·科斯托兰尼是德国股市的无冕之王。德国的投资人,专家及媒体记者,经常以他对股市的意见为依据,决定自己的行动方向,或发表分析文章。 在这里,我们以人称的叙述方式让安德·科斯托兰尼先生回顾他八十年的股市人生。请读者聆听这位一生富裕、优雅、从容的老先生教给你如何在纷繁多变的金钱游戏中稳操胜券的诀窍!
按照我国实际发行的债券品种进行分篇,以法律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为基础,从实务操作层面分别对公司债、企业债以及其他债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阶段所涉及的实践操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 重点介绍了公司发债之前的考虑因素和中介机构的选聘,法律规定必须满足的条件,实践操作中的程序和申报文件以及债券交易中涉及的问题等。 附录部分包含募集说明书内容指引、法律意见书和律工作作报告范本,供读者在实践应用中作参考。
本书结构:共分为六章,章为证券纠纷概述,阐述了证券纠纷的范围、种类、特点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论述了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产生的纠纷及其相关责任。第四章从主体角度出发,分析了中登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这两个特殊主体的责任问题。第五章主要涉及金融创新中的法律问题。第六章阐述了期货市场的相关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基金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于1997年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业的快速和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经过这几年的实践,《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不适应基金业发展的要求,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规范相比差距也很大,亟需有关方面对此进行修改、完善。基金业的法律空白还很多,需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随着我国加入WTO,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体系就显得更为迫切。然而,基金业是专业性强、又非常复杂的领域,基金立法需要业内人士的积极参与;基金业起步晚,基金立法牵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多方达成共识,因而也需要业内人士和其他各方付出的精力研究基金法律法规问题。
本书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在2007年出版的《现行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基础上修订而成。 全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有效的法规文件653件。其中,法律47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82件、司法解释62件,按公司证券类、银行保险类、行政类、民商类、刑事类等分类编排。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62件,按综合、发行、上市公司、外资股、信息披露、市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基金、期货分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其调整事项归类排列。 全书收录了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业协会的主要规则32件。
本辑共收录50件法规。其中法律三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5件,司法解释2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7件。
随着融资渠道的扩展,债券发行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手段,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手段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债券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债券的发行主管部门、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发行文件也不尽相同,相关法律规定也十分繁杂,本书在作者多年从业经验基础上,精心梳理了不同类型债券的发 行规则与操作实务。
工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乃百年之大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
本书基于理论结合实践的理念,立足于实践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既详细分析了处理证券、期货纠纷过程中的争点与难点,又对相关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本身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研究;既针对社会实践做出及时反映,又具有前瞻性地对前沿理论进行了引介和评价。本书的内容侧重不在于市场监管,而是以市场主体利益保护为中心,通过分析证券、期货市场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认定成立民事责任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为利益受到损害的市场主体提供救济渠道,从而达到整体改善证券、期货市场法治环境的目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基金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于1997年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业的快速和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经过这几年的实践,《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不适应基金业发展的要求,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规范相比差距也很大,亟需有关方面对此进行修改、完善。基金业的法律空白还很多,需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随着我国加入WTO,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体系就显得更为迫切。然而,基金业是专业性强、又非常复杂的领域,基金立法需要业内人士的积极参与;基金业起步晚,基金立法牵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多方达成共识,因而也需要业内人士和其他各方付出一定的精力研究基金法律法规问题。
本书以物权分析为视角,以有限合伙基金的筹集资本、管理资本、投资、资本退出、资本运营的法律调整为主线,以理论分析和阐述为内容,以具体的法律制度建议和配套制度措施的建议为要点,以意义和价值的阐发为结论,并在我国社会历史文化大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展开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论证。 读者对象:法学院校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私募基金实务的人员。
基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加入WTO在即的宏观背景,我国经营者持有股权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出来:经营层(融资)收购、股票期权、职工持股和股份合作制等等,本书在这方面均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作者本身是律师,参加了几十家大型企业的改制重组上市,书中主要内容是他们实践操作经验的归纳和总结,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书中有些问题在中国正处于探索阶段,作者欢迎有识之士对股权激励的问题共同研讨。
《公司证券法治与司法制度研究》收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王欣新教授在公司证券法治研究方面的论文60篇,具体内容涉及:企业公司法和证券法,诉讼法和其他。适合广大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研究人员参考阅读。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在今天已经改变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并深刻地影响着欧洲和亚太地区的市场。近年来,学界和业界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团体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标准,机构投资者也更多地投身和致力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的治理进程,且蔚然成风,由此可见这个领域开展变革的端倪。 保罗·阿里教授和格雷格·格雷戈里乌教授以他们独到的眼光,将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领域一些专家的论文汇编成册而成此书。这些专家在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的研究方面都颇有建树。通过阅读本书,您可以全面了解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及相关立法的影响和作用,并深入体会这些专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见解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