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证明责任是民事证证据制度的核心,证明责任分配便是核心中的核心。证明责任的分配,横跨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两大法域,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既要考虑到民事诉讼制度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要求,又要考虑到民事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与具体规定。 我国的民事责任与一贯注重民事证明责任研究的德、日等国相比,还是相当薄弱的。其主要表现是: ,对证明责任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 第二,仍有相当一部分审判人员未能领会证明责任的本质,未能充分认识责任与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内在联系,因而也就不无自觉地运用证明责任去处理那些争议事实无法或难以查明的案例。 第三,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 第四,目前对证明责任的研究至少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把诉讼中的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与证明责任联系起来
《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增订版)》是一本论文集,收集了王亚新教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二十三篇论文。论文分为六大编,以我国民事司法制度转型为背景,集中探讨了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我国的审判管理实践、我国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发展、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疑难问题以及当下的案例指导制度等内容,是作者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对我国民事司法制度转型问题的深层思考和探索的成果结晶,反映了作者独特的研究方法和视角。这些研究和探索,对于我国民事司法制度转型任务的完成以及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提升都有积极的意义。
内容简介
本书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七章。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次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概括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进行交代。第一章为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解决涉诉信访的界定以及涉诉信访与相近制度的关系问题,即澄清涉诉信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涉诉信访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界定研究范围,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为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形成和演进。通过对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从政治和法律两条进路,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以及在司法制度、法律技术上与诉讼规律的背离。从历史发展角度阐述涉诉信访的本质。第三章为涉诉信访制度的依据与基
在我国,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手段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是“调解”、“和解”作为行政纠纷的解决方式则尚需要获得进一步的完善:前者在制度上较为分散,未被系统地建构,其一般机理也未得到系统性的探讨,后者则遭遇学理与制度实践的拒绝。然而,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温和、灵活的行政手段已经日益得到广泛应用;而理论及立法的否定,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行政纠纷和解的实践。它们都很需要获得推进。基于这一点,本项研究试图探索在我国建立行政调解、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为之提供有益的立法建议;这一研究在学理探索和实践需要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立场》一书是作者十余年来关注和探索民事证据制度的集中性成果,“以证据文化诠释证据制度,以证据制度型构证据文化”是其基本的学术立场,分基础理论编、基本问题编、重要制度编和他山之石编,对已经开始且正在经历重大历史性变迁的中国民事证据制度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立场鲜明、论证有据的回答。作为压台部分,共356条、近4万字的《民事证据法》(建议稿)实现了从理论到建议的跃升,是对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需求、司法需求和学术需求的集中回应并将产生也许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