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国内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 特载 和 专论 两个专题内容。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与全球化相互作用引起了学术和实践上的极大兴趣。本书的出版十分适时,因为它涉及这个重要议题,并在其历史发展和现代背景中,探讨当代中国仲裁法律和其实践。有别于其他国际仲裁的书籍,本书以跨学科的角度和比较的方法切入。它检视仲裁在全球仲裁法律和实践的一统下的背景下的发展,并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法律、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
朱宣烨编著的《仲裁法实务精要与案例指引》对仲裁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介绍了仲裁制度的现行规定、实务要点,同时,以仲裁司法监督案例为载体,结合丰富的案例生动阐述仲裁操作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共收录典型案例裁判要旨120余件。 希望本书能为有志于仲裁业务的法律人士深入了解仲裁制度提供有益指引,成为你们登堂入室的“敲门砖”,同时也希望能为选择仲裁的纠纷当事人提供帮助。为你们顺利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本书涵盖了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最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仲裁研究(第34辑)》,内设探索与争鸣、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实务、时代与仲裁4个栏目。
陈忠谦编著的《仲裁案例选编(第5辑)》优选出 47个案例,其中包括新增的供用气合同纠纷、电信合 同、挂靠合同纠纷等。通过对案例的阅读,读者得以 分享民商事仲裁的实践和理论成果,并能够对相关法 律问题有所了解,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国内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 特载 专论 域外撷英 三个专题内容。
《北京仲裁》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主办,主要刊登中外仲裁、调解、工程评审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的民商事理论性、实践性的论文或者介绍性文章以及符合前述范围的翻译文章。本刊每年出版四辑,本辑下设 特载 、 专论 等专题内容。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国内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 专论 案例评析 域外撷英 三个专题内容。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主要收录中外仲裁、调解、工程评审等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的民商事理论性、实践性的论文或者介绍性文章。 本辑分为“特载”“专论”两个专题。这些论文的研究题材主要围绕中国金融衍生品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中国矿业争议解决年度观察、我国商事仲裁中仲裁庭调查取证的可行路径等问题,从程序及实体多维度就仲裁行业前沿热点进行了富有探索性的研究。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