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高院专业的学者型法官王林清博士撰写。作为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的起草制定人和相关司法政策文件的撰稿人,作者经过多年积累,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对劳动纠纷司法实务中的前沿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全部收录书中,在“作者观点”栏目对每个问题的“实务争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并附以“同类问题”,全面扩展知识覆盖面。本书前两版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第三版中,作者又搜集整理了大量劳动纠纷领域的新问题,并对前两版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再次集结成册、修订出版,以飨读者。编
《武器平等原则在民事证据法的展开》关注民事证据领域中的不公现象,即强势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上的优势左右诉讼结果,而导致本该胜诉的弱势当事人败诉。破解证据法上的“丛林现象”,需以武器平等原则为基础,构建更合理的证明规则体系,在当事人的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间找到平衡。这既需要提升双方当事人证据收集的能力,也需要适当调整诉讼证明的难度,包括更灵活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更富有弹性的证明标准规则。基于上述理论,作者从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证据收集制度的科学化、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多元化、证明标准制度的弹性化等论题入手,详细论述武器平等原则在民事证据法领域的展开,为促进证据领域的公平提供理论参考。
本书作者在研究刑事证据规则基本理论、内在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系统化立法建议。作者认为,现代证据规则是对自由心证与证据裁判主义衡平的结果。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框架是以确保证据可靠性的证据能力规则为中心展开,分为证据运用基础规则、证据能力规则、证据程序规则三部分。作为中心的证据能力规则又进一步分为基础与基本两部分,并以基本规则为核心,而该基本规则形成的内在逻辑是把口头证言作为证据可信性基础展开。此外,作者还探讨了单个证据规则的内在构成,主要特色是对证明标准在待证事实上的层次性、举证责任转移的内在机理和程序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对证据开示的程序进行了设计,对意见证据规则之鉴定规则的专门性界限进行了分析,对非法实物证据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立足于中国司法的特殊背景与条件,积多年观察思考和实际体验,对中国刑事证据制度中挑战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做出厂富有创新性的回答。如对我国刑事证明的“印证证明模式”的提出、对欺骗与刑事司法行为道德界限的探讨、对中国刑事法中推定与证明责任问题的辨析,对中国特定条件之下书面证言使用的规则设定,以及对纪委取证、立案前取证等中国法特有问题的分析,均可谓独具只眼。他对现实状况的把握,对操作复杂性的体会,以及在制度研究时就实践合理性与法理合理性分析的展开,充分显示厂思考的深度及理论的力度——这是植根于中国司法实践的“本土的”证据学理论。
本书由高院专业的学者型法官王林清博士撰写。作为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的起草制定人和相关司法政策文件的撰稿人,作者经过多年积累,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对劳动纠纷司法实务中的前沿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全部收录书中,在“作者观点”栏目对每个问题的“实务争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并附以“同类问题”,全面扩展知识覆盖面。本书前两版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第三版中,作者又搜集整理了大量劳动纠纷领域的新问题,并对前两版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再次集结成册、修订出版,以飨读者。编
本书的部分是有关证据的常识和基本证明的解说,介绍了证据的概念及形式、证明的对象与标准和民事诉讼上的证据与证明规则,让您对民事诉讼证据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第二部分参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收集了丰富的案例,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证据制度进行了举例式的讲解,将使您获得更加生动与形象的知识。第三部分是与证据有关的法律文书和法律条文,让您轻轻松松掌握各种诉讼证据文书格式。
什么是“科学知识”?何时具有可靠性?这些貌似简单实际极具欺骗性的问题早已是纷争不断的根源。1993年,就科学证据在联邦法院上是否可被采信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联邦法官可以采信专家的科学证据,但该证据必须有资格被称作“科学知识”,并且有关证言必须具有科学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本书围绕1993年多伯特案裁决中所确立的原则展开论述。福斯特和休伯把此类问题看作“适当性”(某项貌似正确的理论是否能把具体事实与争议中的更大事实问题相关联),譬如科学主张的错误的可证实性、科学(特别是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的可靠性、“科学有效性”的含义、同行复核、学科边界设定的问题、科学资料提供给陪审团时,思想混乱与偏见所带来的风险。实践中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科学界和其他领域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