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第1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第1.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文对
本书主要汇集了作者过去二十多年中对外国法、比较法、国际私法以及国际统一私法的研究成果,主要收录了《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的一般原则》、《运用系统论研究国际私法——兼论国际私法性质、名称》、《国际合同法中“特性履行理论”研究》、《唐朝的涉外法律规定》、《论意大利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等。其中一些论文系开拓性的研究成果,被认为是国际私法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并一直为国际私法研究生所。
关于商事仲裁的属性,长期以来中外学者主要形成了司法权理论、契约理论、混合理论和自治理论等主张。近年来,有些研究成果和专著提出商事仲裁为一种服务的观点,而且结合新形势,学者们越来越多地持有这一理念。但是,将服务属性进行深入探讨的学术研究并不多见,更没有发现系统地将服务理念运用于商事仲裁各环节并对我国商事仲裁实践提出改进意见的先例。 本书拟从仲裁的基本特征出发,依据商事仲裁的成熟理论和主张,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和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历史的回顾和比较,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社会现状和商事仲裁的实践成果,分析和总结商事仲裁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明确提出商事仲裁的专业服务属性并将其运用于我国商事仲裁的建设和发展方面。初步看来,运用专业服务属性观点提出的完善商事仲裁措施的已有结论,
《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从理论上、制度上对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作了系统深入的探讨,构建了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理论体系,对各法系国家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管辖冲突的国际直协调、现代竞争法领域内的管辖权冲突及中国的立法选择作了全面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论证,并提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新的确立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规则和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