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本书分析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生动地阐述了法律的功用、法律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怎样成为一名律师以及法律自身的吸引力等问题,并对如何理解法律并积极利用法律来改善社会提出中肯建议。
·论国际贸易救济与贸易保护主义 ·多哈回合双反规则谈判及竞争政策 ·欧盟和美国双反规则研究 ·中国应对欧盟和美国双典案例分析 ·反倾销与司法审查 ·WTO贸易救济争端及案例分析 ·中国在国际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跨国公司在对华反倾销中的角色 ·上世纪欧盟贸易制度和对华贸易政策 ·中国崛起与中国律师在全球化中的作用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
《WT0法律大辞典》是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编纂的系列丛书之一,由原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令良、华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朱榄叶等相关领域学者负责编写和审校。辞典涵盖了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和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世贸组织相关协定和法律文件以及案例中的概念、术语等,具有较高和专业性和性。
《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教材)》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的评论”)是
毛杰所著的《WTO货物贸易多边补贴规则的法律问题研究》是在法学解释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经济学和政治学知识,系统深入地探讨补贴与反补贴的问题。着重探讨多边补贴规则的集大成者——《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应受协议规范的补贴定义法律要件”与“补贴分类规范”,揭示其中概念、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沿革;运用比较研究法,对美欧等各国补贴与反补贴法的理论与实践加以介绍;紧密跟踪国际补贴规则的发展(如多哈回合谈判的成果)以及WTO争端解决判例对现行规则的完善和补充。本书将补贴与反补贴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规范与实证分析有机融合,在对补贴规则基础性问题深入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先进国家相关规则完善我国补贴规则,研究WTO补贴规则,挖掘能为我国所用的国际法空间,具有理论和实践应用价值。
《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版权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版权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
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国务院委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于2001年11月11日在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中国已于2001年l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l5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目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的中文本已经翻译完成,经国务院审核后,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予以公布. 为便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社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
《WTO服务贸易专题》是世界贸易组织教席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该项目旨在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选拔院校设立Wm教席并与之长期合作,支持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内大学和研究机构与贸易相关的学术活动,通过课程设计、教学、培训科研和相关信息的普及、公开的学术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和民众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