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全书共分8章,分别系统而完整地介绍了信访与信访工作的基本概念,信访工作机构与职责,信访工作与信访人,信访工作的程序,信访的主要业务工作,信访督查及其他业务,我国信访工作演进史,信访工作发展趋向等。本书是从事信访工作所需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常识,满足了信访工作者了解信访活动的历史发展规律、增长信访工作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从事信访工作的实际技能、提高信访工作者业务素质的要求,是全国各级信访部门、信访工作者依法信访、科学信访的基础性理论教材。
《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内容简介:中亚五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院,尽管在政治、军事、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但在中亚五国法律制度的介绍、传播与研究方面,投入的人员和精力都十分不足。《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是中亚五国法律概论系列丛书之一,《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对中亚五国的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和研究。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唐代法律史的探究仅侧重于唐律一种法律形式,而没有把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当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加以综合考察。本书以现存的唐代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为线索,结合新出土的文献敦煌吐鲁番文书,以及中外古代典籍,对唐代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中日律令制的关系以及律令格式体制下的唐代经济、民事、宗教和涉外法律进行探讨,以期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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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工会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整理汇编,是开展工会工作和学习工会知识的有益用书。
本书《经济法学习指导》是高等学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教材《经济法》的配套学习指导书,每章分“内容提要及重点、难点”、“同步强化练习题”及“参考答案及解析”三部分。其中,根据各章内容的不同“同步强化练习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或者案例分析题等题型,且均附有“参考答案及解析”。希望学生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认真掌握和消化“内容提要及重点、难点”的内容,并对照有关练习题,理论联系实际地掌握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学习指导》由张建华、徐斌和戚伟平编著。
本书的两位作者都出身于海运企业,且从事相同的海事理赔工作(即从事海商法实践)。由于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与中国的海商法学者有着较大的差异,所以深感中国海商法研究不仅严重脱离了民法基本理论,而且远远脱离了海运实务。这就导致中国的海商法学者,以及其著作,很难解决海上货物运输中现实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基于这种思考,本书特点在于是用民法基本理论指导海商法;第二是与海运实践紧密结合。例如,本书第五章涉及了许多其他海商法著作中从来都没有涉及的海商法问题,诸如“港口作业费”、“船期表要约”、“集装箱铅封费”“提单的套单风险及违法性”和“提单债权是否随提单转移”等一系列现今海运市场上经常发生的海事纠纷。本书共引用了近50余个中外案例,其中有50%是作者亲自承办的海事案件,其他外国案例均摘自几本英国著名
本书是一部关于女性社会角色、权益保护和心理状态的纪实类文学作品。作者以法院民事庭典型且具群体代表性的女性案件为主要叙事线索,聚焦当下女性热点话题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保护,并紧扣与女性权益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法条,描写了中国当代女性如何在时代变幻和社会快速发展中与精彩现实遭遇并碰撞,“左冲右突”并最终“寻回了有价值的自我”,迎来生活的灿烂阳光。在“百年荣光”之际,本书的出版可以引领广大读者一起探寻中国社会“半边天”的心路历程、走近她们的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