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刑法新青年 系列之一,是2023年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报告、评议及现场发言的实录,由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会共同出品。 本书以贿赂犯罪为主题,从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贿赂犯罪的特殊形态两大方面切入,讨论了贿赂犯罪的法益、 感情投资 型贿赂犯罪、转请托型贿赂犯罪、权股交易型贿赂犯罪等问题。 本书秉承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一贯宗旨,为青年刑法学者提供学术舞台,促进理论和实务的融合。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汇聚了以 80后 和 90后 为主体的青年刑法学者群体的智慧与力量,他们正以蓬勃的学术热情和创新精神,为中国刑法学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可能。同时,本书还邀请了刑法学界、实务界及编辑出版界的资深学者与专家参与评议与
本书在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侦查思维体系的构建。在数据主导、全景式侦查及预测式侦查理念下,对涉腐数据收集、数据挖掘、数据预测、数据认知进行数据建模分析,构建以 人 为中心的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新模式。面对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的诸多困境,打破学科壁垒,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和设备完成对现有取证技术的创新性拓展。为保证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的合法性,在实体法方面对大数据证据采集的内容和标准、数据使用原则等问题进行立法规制的探讨,实现数据共享与个人隐私保护双赢;在程序法方面,对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侦查的概念、侦查程序、取证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进行界定和规制,实现国内到国际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体系化的建构。
《职务犯罪案件证明规范及实例指导》共分为总论、分论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刑事案件证明规范的相关问题、贪污贿赂案件、渎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证明规范及实例指导》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贪污贿赂办案指南》选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贪污贿赂审判案例共计111个,基本覆盖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审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裁判要旨]、[关键词]、[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理由]五部分,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解析。通过这111个案例,可以掌握贪污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标准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实务要点。对于帮助读者学习和理解*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
无论是在国际组织及其公约的官方表述中,还是在犯罪学研究中,如何控制企业跨国贿赂的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及理论化,本书引入了规制理论的概念,以理解和构建在广泛监管格局中正在出现的控制举措。此外,这项研究为相对抽象的犯罪学领域提供了一种比较性、实证化的见解,以帮助我们了解针对企业跨国贿赂的执法对策(如刑事起诉和民事制裁)、自我规制(例如,业务规划,以及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监管)以及两者兼顾的混合模式(如自我报告和自我审查)。除了对更广泛的概念性、实质性问题作出重大贡献外,本书还涉及跨国监管和规制。
本书是2014年出版的《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的增补版,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最高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尚又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勾勒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最高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材料,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最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 司法的最高境界》一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新型受贿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受贿罪研究新动向》的继续与发展,主要是以2007年7月8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12条内容为轴心,展示了包括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收受干股、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在职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等在内的新型受贿犯罪的主要特征,并对这些新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作了客观评价及有益探讨,期望有助于司法人员得以准确理解与适用。
本书在传统追查腐败资产的手段之上,另辟蹊径,提供了破产程序这一种新型的追查流失资产的工具和思路,以实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资产追查的目标。本书囊括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大量法律规则、法律概念和司法案例,介绍了与追查腐败资产相关的破产程序、调查手段与操作要点。结合大量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详述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及许多普通法的离岸管辖区所运用的资产追查的操作路径,全面呈现了典型案件中腐败资产追查的全过程,并对其中的难点、要点进行了细致的剖析。
本书以罪名体系作为观察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科学性的窗口,揭示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展中所存在的治理效能危机的立法成因,概括出 分体式 的理论范式,透过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达史的考察,阐述 分体式 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建设的一般原理、犯罪论基础、西方探索与理论建构,及优化的形事政策根据,力求提出与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的科学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完善方案。本书以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共生性与犯罪治理策略选择为基础,促进我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评价能力的提升, 二元式 方案的理论论证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商业贿赂严重危害一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的廉政建设以及良好社会风气的培育。商业贿赂的滋生有其深刻的个体原因、经济体制原因和社会层面的诱发因素,对其治理必须确定科学的目标与合理的理念。在全球视野,一些国家与国际组织已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商业贿赂治理活动,其经验与做法值得借鉴。我国在长期的反商业贿赂实践中积累了良好的经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业贿赂治理的体系也亟需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刑法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既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又是某些犯罪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对前一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理解将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后一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理解将影响刑罚的裁量。因行为方式、对象以及保护法益等要素的不同,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有不同的含义,其在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在实务中亦有不同的认定。本书梳理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我国刑法中存在显性规定和隐性规定两种形态;讨论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作为构成要件要素与作为量刑情节的存在根据、类型;主张对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进行分类解释、体系解释以及实质解释;对占有型、交易型、挪用型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含义及其利用的 职务 范围进行实质界定与比较分析;提出并论证了不同类型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认定路径
《贪污贿赂的罪与罚》契合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理论与实践、程序与实体的结合上对贪污贿赂的罪与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专题研究。 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惩治贪污贿赂罪要取得根本的成效,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应当健全完善贪污贿赂罪的刑事追诉程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本书正是以此为目的,针对贪污贿赂罪不同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的特点,着重介绍了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罪刑事追诉程序,并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贯彻与中国贪污贿赂罪刑事追诉程序的完善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 《贪污贿赂的罪与罚》分设"上编 贪污贿赂罪的追诉程序"和"下编 贪污贿赂罪的典型案例"两部分。上编对贪污贿赂罪的追诉程序进行了全面阐述,为司法机
公正、公平,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此种追求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更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的公正与公平,除了源于立法公正与公平之外,为普通人所感知更多的,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后者包括两个方面,即执法公正、公平和司法公正、公平。法制本身的公正与公平,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律实施中的公正与公平,没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则再公正、公平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上,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难以付诸于现实。 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公平与程序公正、公平。实体公正、公平要求司法人员就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者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而程序公正、公平,则要求司法活动
为了配合和促进国家对腐败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中央和地方的政法机关的专家型领导和知名高等法律院校的学者以“新形势下贿赂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为主题进行研讨,并把研究成果汇编成册。本书以贿赂犯罪为研究对象,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司法认定、立法完善、程序和证据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兼备理论意义和实务价值,对我国的腐败犯罪的防治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
贪污贿赂犯罪中新的犯罪现象和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断出现,罪刑法定和打击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比较尖锐,本书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适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应用模式,并在这二者之间确定了一个清晰的界限并提供了恰当的处理方法,便于办案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