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是一种语言实践,不仅立法需要借助语言工具来进行规范表达,司法活动也是一个语言操作的过程。法律可以被视为人类为实现自我控制而创设的一种制度技术,这种技术就是要将社会的权力和权利进行必要的性分配。本书收录了作者的8篇论文,集中反映了他对法律中的语言游戏与权力分配问题的深入思考。法学是一个讲求严谨性的学科,作者在书中结合自己的所思所感,对法律用语的规范性做了探讨,闪耀着理性思辨的色彩。
吴克利先生在反贪侦查工作中亲身参加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审讯,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讯经验。而且他认真学习,潜心研究,笔耕不辍,在最近几年中连续写出了多部关于审讯的专著,包括《贪污、贿赂案件的审讯技巧》、《审讯心理攻略》、《审讯心理学》等。在这部《审讯语言学》中,他从审讯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系统介绍了审讯语言的运用原理、行为规律和技能技巧,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用价值。
公民的守法理由问题是西方法哲学界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在西方文明史的各个时期,尤其是近代以来,这一问题始终备受关注。围绕公民的守法理由问题,不同的法哲学流派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学说,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论、暴力威慑论和法律正当论等。法律正当论将公民的守法理由归结为法律的正当性(合法性)。这种观点得到了有关实证研究资料的证明。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泰勒(Tom.Tyler)在芝加哥地区进行了一项关于“人们为什么遵守法律”的研究,该项研究特别强调了法律的合法性对公民是否守法有着独立的影响。本书是2006年普林斯顿-牛津出版的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