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高永富教授几十年来专注于中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集,所收录文章均已公开发表。文集涉及历史上(2010年之前)的诸多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研究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
《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程/吕世伦法学论丛》是作为研究生教材而编写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几位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的教授等通力合作的产物。书中针对行地马恩著作8部,列宁著作4部(篇)著作4部(篇),著作9篇,并密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予以阐发。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部分介绍单威廉(1859—1926)的生平,可惜保存在其长子柏林寓所中的单氏手稿遗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尽数毁于轰炸一一因此,其生平传记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谨将这一部分献给青岛最早的开拓者们,在他们创立这座城市的过程中,单威廉于1897到1909年间曾经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介绍由其创立的青岛土地法规。晚年时,单威廉曾在广东任孙中山的顾问,这期间两人的关系将在第三部分进行阐述。文末还附有单威廉的著作目录、年谱等。
本书精选古今奇案百余例,对其复杂、曲折、奇谲的案情与断案、破案过程进行分析,揭示出逻辑推理在断案、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在对古人智断奇案的分析中,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各种推理形式的逻辑知识;下编对当代奇案侦破过程进行分析,主要揭示出逻辑推理在破案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本书寓知识性于趣味性、娱乐性之中,是一本面向广大读者的科普性人文著作。
书稿包括两编,上编为出土文献中的唐代法律案件释录与解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墓志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完整和相对完整的唐代法律案件155例进行全面系统的释析,按案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每则法律案例后,依次列出文献出处、案情分析/案例内容、适用唐律条款或规定、是否依法判案/是否符合唐律规定、研究信息等相关内容。下编为唐代社会司法运作实况及其法治化程度研究。结合传统文献,对碑志、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唐代法律案例进行综合研究,考察唐律在唐代社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实施特点,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客观评述。
《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张希坡自选文集》是作者近五十年来(1963-2013年)主要文章的选编,定名为《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张希坡自选文集》开头是两篇访谈录的综合稿,作为“代序言”。 主体部分包括研究中国近代法制史的9篇文章和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54篇文章;后面以《中国共产党开创了社会主义中华法系的新纪元》等两篇文章,作为本文集的“代总结”,根据大量的史实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中华法系这一新的命题,这也是作者对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的基本体会和结论。 后附有书评四篇,另有主要著作目录,供读者查阅参考。 这些文章,是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认识和研究心得写成的,具有时代的特色,为保持原意,基本上未作大的改动。
汉至隋9个朝代的法律资料汇编。作者鉴于唐代以前的法典散失无存,从现存史籍中,收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7世纪间各种零散的法律资料,逐一考订,按朝代依次分类辑录,编成本书。全书包括《汉律考》、《魏律考》、《晋律考》;南北朝的《梁律考》、《陈律考》、《后魏律考》、《北齐律考》、《后周律考》和《隋律考》9部分,故称《九朝律考》。书的内容以考证为主,考证的基本依据为历代正史,并兼及其他史料。引文按性质编次,分类明细。每类以年代先后为序,检索方便。各个部分大都首先有书序1篇,简要记述各该朝代的法律概况以及辑录要旨和征引根据。在9部分中,以《汉律考》篇幅,约占全书的2/5以上,其中除序言外,包括律名考、刑名考、律文考、律令杂考(上、下)、沿革考、春秋决狱考和律家考等8章,共197目。其次为《晋律考》(上、中、下)
书稿包括两编,上编为出土文献中的唐代法律案件释录与解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墓志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完整和相对完整的唐代法律案件155例进行全面系统的释析,按案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每则法律案例后,依次列出文献出处、案情分析/案例内容、适用唐律条款或规定、是否依法判案/是否符合唐律规定、研究信息等相关内容。下编为唐代社会司法运作实况及其法治化程度研究。结合传统文献,对碑志、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唐代法律案例进行综合研究,考察唐律在唐代社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实施特点,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客观评述。
河南是孕育早中国的“天下之中”,是长期以来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历史上兼收并蓄、辐射四方的文化高地。以河南为主体的中原文化,具有根源性、主体性和包容性等基本特征。特殊的地理优势和历史方位,决定了河南法律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史,而是具有普遍代表性和重大里程碑意义的国家法律史,在中华法系演进过程中具有重大价值,这集中体现于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人物等方面。《河南法律史》打破以时间和部门法为经纬的史学、法学惯例,从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文化、法律人物四编分门别类进行了专题阐发,彼此之间又相互观照,从不同维度归纳阐述了中国古代政治法律制度和国家治理实践的经验教训。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提供学理支撑,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支持。
本书精选古今奇案百余例,对其复杂、曲折、奇谲的案情与断案、破案过程进行分析,揭示出逻辑推理在断案、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在对古人智断奇案的分析中,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各种推理形式的逻辑知识;下编对当代奇案侦破过程进行分析,主要揭示出逻辑推理在破案工作中的综合运用。 本书寓知识性于趣味性、娱乐性之中,是一本面向广大读者的科普性人文著作。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写的《清末民国法律史 料丛刊辑要》收入了“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序言 及每册的勘校、点校前言及每册基本信息。“清末民 国法律史料丛刊”共37卷,一千四百余万字,包含清 末民国时期的“法律讲义”,以及“法律辞书”与“ 汉译六法”系列。清末及民国时期大学法律教育 的基础讲义、法律辞书以及“汉译六法”奠定了中国 近代在接受西方法律传统的同时构建自身法学知识谱 系及其价值内涵的文本基础,是研究民国法律和社会 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张希坡自选文集》是作者近五十年来(1963-2013年)主要文章的选编,定名为《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张希坡自选文集》开头是两篇访谈录的综合稿,作为“代序言”。 主体部分包括研究中国近代法制史的9篇文章和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54篇文章;后面以《中国共产党开创了社会主义中华法系的新纪元》等两篇文章,作为本文集的“代总结”,根据大量的史实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中华法系这一新的命题,这也是作者对中国近现代法制史研究的基本体会和结论。 后附有书评四篇,另有主要著作目录,供读者查阅参考。 这些文章,是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认识和研究心得写成的,具有时代的特色,为保持原意,基本上未作大的改动。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是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律令的总称,包括27种律和1种令,内容涉及西汉初年政治、经济、军事 、地理、社会生活等多方面。通过对上述诸种律和令的研究,探讨汉初社会各方面制度,已成为《二年律令》公布以来最突出的亮点。文集选编了其中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在同一问题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33篇,分官僚制度、军功爵制、赋税制度、土地制度、货币商业制度、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阶级关系与继承制度、历史地理等专题,全面面而又系统地概括了近年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的各个方面。书后所附《2002-2004年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论著简目》,为学者了解和查阅相关动态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