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书,涵盖了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如,员工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员工管理与规章制定、员工的离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作者提炼和总结了126个典型案例,为企业在新劳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有针对性地对许多具体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无论是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很好的参考意义。此书上市以来,持续并增订改版至第7版,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合同法律领域的经典品种。本次增补新增了“2017-2019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指引”及全新“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常见参数索引”等内容,力求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详细的指南和对策参考。
在侵权法的历史上,惩罚性赔偿金是有争议的领域之一,至今仍然如此。随着在此问题上不断增多的论著,人们逐渐达成的共识是:有必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对这种赔偿金进行检讨。 赫尔穆特·考茨欧、瓦内萨·威尔科克斯编著的《惩罚性赔偿金:普通法与大陆法的视角9》精选了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体系的报告,也收录了意图(有时候明显地)否认这种赔偿金存在的法律体系的报告(尽管这些体系中的有些国家不动声色地将惩罚性赔偿金融入了它们的侵权法体系的框架之中)。本书还包括了从保险、法律、经济以及国际私法诸多视角对惩罚性赔偿金进行考察的报告以及加重赔偿金的专题报告。以上述报告为基础,本书对惩罚性赔偿金的本质及其在侵权法以及一般私法中的作用与合理性、对相关的替代性救济方法,作了广泛而深入的评判。 《惩罚性赔
本书涵盖了日常工作中的泄密问题的解决、保护工作秘密的手段、如何提高保密意识、企业应有的保密制度与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为广大职场人士解决保密工作实际问题的指南。满满的收获,更有意想不到的干货!文字简练精辟,语言朴实易懂,案例鲜活真实,思维深刻缜密,富有保密经验的专家指导,你可以轻松做好保密工作!
中伦研究院编的《知识产权:技术颠覆背后的法律智慧(精)》包括案例评析和法律评论文章两大类文章。其中案例评析主要是对于2016、17两年新判决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和完成的知产非诉讼案件的分析和点评;法律评论文章囊括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涵盖了互联网与云服务、医药研发、网络安全、贸易等热点问题。
《法象万千——睡龙醒语录》系西南政法大学龙大轩教授积二十年而成的随笔集子,展现其丰富人生阅历中的所悟所得。全书分为八辑,每辑收文十数篇。这些篇什既独立为文,又括为一体。行文晓畅,条分缕析。引人深思,蔚然成章。
《法学的故事》以故事的形式向读者介绍法学知识,内容涉及法学理论、法学名家、立法活动、刑事审判等多个方面。编排上按照时间顺序,清晰地再现了法学发展历史的全貌。配以近200幅精美图片,包括人物画像、文物照片、历史背景图片等,补充和丰富了文字叙述的同时,也增强了版面的视觉效果。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述法学的故事,通俗易懂而又极具知识性、趣味性,增加读者阅读的愉悦感与亲切感。极具艺术性的版式设计,丰富多彩的图片和文字的精彩编排,多种视觉元素有机融合,彰显出全新的艺术理念。科学的编写体例,流畅翔实的叙述语言,图片与文字的有机结合,赋予艺术美感的版式设计,是了解和学习法学知识的理想读本。
目前,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法制建设已初具规模,时代赋予我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向外国介绍中国法,这也是“走出去”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个好的法律工作者,知识体系不能仅仅局限在法律上,而应该是全方位的……
《法理学/法学e系列教材》是突出法理学学科的实践性,编写方式充分采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方法,做到了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性的统一,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深度适中,仅介绍、阐述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通说,同时融合了这一数字出版方式。
本书分为法律思维训练和实践操作训练两部分。法律思维训练包括三段论法律推理训练和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训练,贯穿从证据到事实、依据事实适用法律这一完整诉讼思维过程;实践操作训练包括制作阅读笔录训练、制作诉讼法律文书训练、法庭调查训练、法庭辩论训练和开庭审理完整过程训练,即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又训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本书主要研究习惯秩序和习惯性规范。本书认为,习惯性规范是一种独特的规范现象。它以构成社会习惯的特定社会事实为表现形式,人们通过常规化的行为方式来表达它,通过自发自治的民间秩序来维持它。习惯性规范通过社会生活的表层现象来阐释社会生活的深刻意义。它的深刻源自相互合作的基本需要,源自公共生活的实践和体验,源自共同体的历史沉淀。习惯可以观察、描述、统计和分析,因而来源于习惯的习惯性规范就同样具有了实证化和实践论证的客观性特征。习惯性规范是微观社会的地方性知识,它有自己的调整原则和逻辑,它本能地拒绝突变,只适应缓慢的变迁。它是任何法律体系都无法回避的制度环境,可以为其他规则提供养分,也可以瓦解变异的企图。习惯性规范对法治客观性有的:中击,但只要我们采取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来对待政治合法性
《比较法律哲学》的原著者为意大利学者、上议院议员密拉格利亚(Luigi Miralia,1846—1903)。原著为意大利文,初版于一八七三年,一八九三年再版,一九0三年增订三版,书名也从原版的《各系法律哲学的基本原理及黑格尔伦理法律的学说》改为《法律哲学》。莱尔(John Lisle)将此译为英文,纳入美国“近代法律哲学丛书”出版。本勘校本是依据商务印书馆组织朱敏章等人据莱尔的此英译本移译,作为“汉译世界名著”之一种,于一九四O年出版的《比较法律哲学》。 全书除绪论外,正文分为、第二两编。绪论所占篇幅不大,但却以西方哲学史为线,以各时期主要哲学家的学说为纲,对自古希腊至十九世纪末西方哲学史上重要的诸家学说作提纲挈领式的阐述。对于阅读者而言,绪论无疑提供了一幅简洁却清晰的西方哲学思想和学说的演进脉络图,对于理解和把握正文
所谓学术,据《辞海》解释,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而学问则是学习、问难。①做学问、搞学术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它既要有努力的学习,又要有潜心的沉思,来不得半点马虎,几乎没有任何捷径可走。严格说来,学问与学术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何怀宏说:“学术是大家的,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有规有界。学问是个人的,学问乃自我之心得,无端无涯。”②对大部分人文学科的学者来说,做学问主要是在书斋里面,得耐得住寂寞。虽然学者们要面对现实,但只有经得起冷板凳的磨炼才能产出真正的学术。做学问讲究个人的修养,是把思想变成文字的过程。思想一旦变成用文字表述的作品,学问就成了学术成果。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就是书斋里的“革命”,而“革命”性的学术是促使社会进步的精神力量。然而,学问是怎样产生,又是如何变成学术的呢?
池海平、巢容华编著的《西方法学名著导读》主要介绍了西方法学从古代到近代主要代表人物法学代表作。从总体内容上古代选择了西方法学传统的经典,包括柏拉图的《法律篇》、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等。近现代在每一主要法学流派中选其代表人物的主要代表作,如历史法学派的梅因的《古代法》、哲理法学派的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新分析法学派的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等。
学习和掌握法学知识,不但可以增长见识,拓宽视野;更可以学会保护自己,悟解秩序的意义、平等和自由的真谛。本书采用直观的图文呈现手法,引入“图说”理念,用通俗易懂的叙述语言讲述法学的发展历史,记录法学名家的人生历程,阐释法学的重要理论,文字深入浅出,注重科学性、文化性和趣味性的统一。同时,通过创新的体例和新颖的版式设计等多种视觉元素的有机结合,营造出一个具有丰富文化信息的多彩阅读空间,使读者在轻松愉悦的阅读氛围中跨越历史的间隔、文化的差异、专业知识的障碍,更快更好地掌握必要的法学知识。
法律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它体现着我们的文化并反映出我们的价值标准。如果对法律没有一种清晰连贯的观念,任何社会都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或者解释。但是,什么是法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何作用?法律与我们的权利如何相关?本书《法哲学:价值与事实》对诸如此类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问题一直以来所吸引的不仅仅是法学家和哲学家,还包括所有思索法律与正义、与道德以及与民主之间关系的人们。
本书的编者力求在反映法学教育基本教学内容和规格的基础上,充分反映法学发展的新信息和成果,以体系合理、概念准确、内容精炼、资料新颖、务实创新为努力方向;就教学参考资料来说,编者力求给学生提供典型和具有探究价值的事例或案例,严谨精彩的判词和法律文书,观点新颖并有指导意义的论文和专著。
当前,中国经济在增长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以及发展动力方面正进入新常态。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资本市场日趋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构建,资本市场异常活跃。作为资本市场主体的企业,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了企业投融资渠道,但是另一方面复杂多变的资本市场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如何识别投融资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投融资活动中企业该如何解决或规避常见的法律风险?本书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从有限责任公司“人”“财”“务”三方面通过问答形式分析公司在投融资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识别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
律师或法律顾问在企业投资、并购和重组中承担着设计模式、路径和方法的重要职责,首先必须保证企业投资、并购、重组行为合法、可行、有利,但同时也应当考虑企业行为的成本,其中当然包括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投资、并购、重组而言更为重要。 本书专注于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在资本运作中如何节税,采取解决方法与实际案例相互印证的写作方式,对国家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有关企业投资、并购、重组的规定进行整合并加以梳理,同时又结合了作者本人在从事企业投资、并购、重组中节税的方法和经验,相信对从事相关业务的律师和法律顾问会有较高参考价值。
耶鲁大学的精神很好的体现在校徽上,"Lightand Truth"( 光明与真理)。历经300多年风风雨雨的洗礼,这几个字依然光芒四射。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耶鲁大学校长布鲁斯曾经说过, "只有在学校拥有的自治权利、每个教师及学者皆有研究自由的条件下,整个社会才会有完全的自由与平等。"耶鲁大学法学院前院长Kronman说:"法律的作用就是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不是简单地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而是为了让全社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