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核安全法的突出亮点在于"严",包括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 --严格的标准。核安全法明确了要从高、从严建立核安全标准体系。在核安全问题的标准上,要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核安全标准,要保障不能发生核事故。 --严密的制度。对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核材料以及相关放射性废物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严格的监管。核安全涉及核工业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法律要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并明确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严厉的处罚。核安全法共94条,法律责任占很大部分。在罚款之外,又设置了一些停止建设、停产整顿等处罚。除了罚企业外,对于企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设定了罚款。通过提高罚款
本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了注解,根据司法实践提炼了疑难问题并作出解答,并收录了与消费者领域相关的配套规定。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 同类 农产品或者 同类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 同类 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设 总则 一章 (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职权相关规定 (三)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四)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五)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 (六)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明确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严明会议纪律 (三)适当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五)完善法律案等议案审议程序 (六)规范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程序 (七)健全完善大会通过事项的公布程序
烟叶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烟草专卖法旨在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是我国部系统探讨直销立法问题的专著。该书以全球直销业运作为宏大背景,以中国近14年的直销实践为丰富素材,一方面深入研究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一方面反映直销企业的呼声和心声,在全面分析、对比有关直销问题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出18个核心问题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思路。这18个核心问题包括“直销立法的目标系统问题”、“直销与传销的区别问题”、“内外资企业同等国民待遇问题”、“直销企业准入门槛问题”、“直销产品问题”、“直销中的奖励制度问题”、“单、多层次直销问题”、“直销中的教育培训问题”、“直销中的文化问题”、“直销中的无店铺和有店铺问题”、“直销企业的审批问题”、“直销中的税收问题”、“直销中的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直销中的冷静期制度问题
这是一本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书,涵盖了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如,员工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员工管理与规章制定、员工的离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作者提炼和总结了126个典型案例,为企业在新劳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有针对性地对许多具体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无论是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很好的参考意义。此书上市以来,持续并增订改版至第7版,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合同法律领域的经典品种。本次增补新增了“2017-2019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指引”及全新“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常见参数索引”等内容,力求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详细的指南和对策参考。
船舶吨税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由海关负责征收。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此外,对捕捞、养殖渔船,*船舶等免征吨税。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实、、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并用于讨论契约、正义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
首先,对公众立法参与概念进行界定,对公众立法参与的一般理论进行梳理,探讨公众立法参与的价值与功能;其次,考察境外公众立法参与的具体实践,以及制度化的经验,梳理我国公众立法参与的线性历史轨迹,寻找出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论证现阶段我国规范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参与实施的具体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立法参与的运行机制和程序;第三,论证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民立法参与作为政治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形式,在现阶段应以推进制度构建和完善为首要任务;第四,在此基础上,对公众立法参与的核心制度与配套制度的构建,提升公众立法参与质量的其他机制等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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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养是世界的本质特征,养有真假之分,以相为养是真养,以在为养是假养,若无假养为过程,真养必不至;体是世界的动源,相是世界的动因,在是世界的假象,若无在的承载,世界则不为世界;善为世界所欲,恶为世界所弃,若无恶的推动,善亦不得完满;人是站立起来的动物, 亦是此在,故有做人的困惑、痛苦、不幸,若非此,人就不能为彼在,亦不能摆脱束缚。 本书透过在假象,通体、相、用三界于一贯,概述了世界的必然性,人的前途和价值,法的真义、体系、过程,特别对当下的人际秩序、人际伦理、人际关系提出了系统的理论解说。
我们希望以此来加入中国学术的历史转型,来更具体地推动法学研究在知识类型上的历史转型。我们将努力推动法学的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推动法学与劳动保障诸多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以及推动以中国问题为中心的研究 作者认为,中国社会的文科目前在一个自先秦以来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基本动力是中国社会的发展,引起了社会需求的变化,因为学术最终还是受学术市场特别是社会需求影响的。这种变迁对中国学界提出了重大挑战。首先,必须更大力度地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这毫无疑问。其次,人文学科也必须有适当的调整,不能仅仅重复传统,因为传统的文名哲荙都是有针对性的,往往是经世致用之学,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兵家,甚至这一点。必须强调这种转变也是可能的。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迎合时尚,用一些流行的术语来包装传统的人文研
本书为作者在《读书》杂志上开设的专栏“政法笔记”文章结集(少数刊载在其他报刊上)。作者开设专栏的用意在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写一本书,谈谈新旧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因此,在该书中,读者不感兴趣的专业性太强的话题没有涉及,作者关注的是普通读者感兴趣的与自己现实生活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如名誉权、肖像权、、官司为什么难打等等,作者结合有关案例,深入浅出,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大事记(1978-2010)》,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五大提出、十六大重申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要求,采用编年体形式,全面准确地记述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0年年底32年期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有关的重要事件、思想和活动,力求向读者呈现比较完整的我国法律体系形成概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大事记:1978-2010》遵循忠实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主要记述:(一)新时期我国立法活动情况和立法成果。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制定、修改、解释、清理和废止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等情况,国务院制定的部分重要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少量有特